秦吏 第88章 罪與罰

    秦王政二十一年,四月下旬,立夏剛過,安陸縣天氣一日熱過一日。螻蟈在繁茂的草叢裏鳴叫,蚯蚓從土中鑽出,家家戶戶的菜圃里,王瓜生長,苦菜開花,一副繁夏盛景。

    而位於縣城的官寺區,空氣中也散發着煩躁不安。

    縣獄中,獄吏獄卒們神情緊張地在牢獄外站崗,每個半個時辰就要派人進去巡視一番,因為裏面關滿了還未判刑的犯人。

    天氣炎熱,牢房空間狹小,散發出難聞的味道。這百八十名案犯,或者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百姓,此刻都愁眉苦臉地坐在稻秸上,為他們曾做過的事而後悔。

    獄卒們則在議論紛紛,光靠自己這十多人,看住他們就不太容易,那個小亭長,是怎麼帶着五個人就把整個裏的人都抓住的?

    一牆之隔的大堂上,縣丞也在憂心忡忡地看着令吏們拿着律文爭論不休,心裏則暗暗罵道:「都怪那湖陽亭長,只是讓他去找一個被掠賣的女子,卻將整個裏的人都抓回來了,這下讓我如何收場!」

    此時,距離震驚全縣的盲山里事件已經過去月余。

    這起案子牽扯人員眾多,所以從縣丞到令吏,安陸縣的法官們花了半個多月的時間,熬了許多個通宵,才把被掠賣女子的籍貫,盲山里眾人的罪行、過錯都一一釐清。

    但最難辦的事情還在後面,盲山里眾人在里吏帶領下,多次收買來歷不明的掠賣女子,並相互包庇,在黑夫亭長調查時惡意圍堵,甚至有殺官亡命的意向,這些罪行是洗不掉的。

    但這樣一來,問題就出現了,該怎麼判?輕判還是重判?

    「既然罪行已經明了,依律照辦便是。」

    獄掾喜的態度明確,照章辦事!

    但縣丞依然有些猶豫。

    「喜君,此事與尋常案件還不同,關乎百八十人性命,不可不慎啊。」

    喜正色道:「縣丞,秦律里,從未有過因犯罪者人數眾多,而從寬處置的先例!當年商君執政變法之初,有公族不奉法而私鬥,被懲處者數以百計,殺得人頭滾滾,渭水色赤。今王九年時,嫪毐謀逆,其本人被車裂夷族,其舍人數千人,也統統罰沒家產,遷之於蜀郡邊遠之地……」

    「數千人尚且罰之,何況百餘人?」

    「安陸區區小縣,哪能與商君、大王相提並論。」

    縣丞帶着些商量的口氣道:「獄掾,除了幾名主犯外,其餘人等,可否按照自首來算,減輕其罪責?」

    「縣丞,盲山里諸人根本沒想着自首認罪,只是煽動他們殺官逃亡的里監門被射殺後,才在黑夫亭長的威懾下束手就擒而已。」

    喜依然寸步不讓,既然證據口供顯示眾人並非自首,那便不能網開一面!

    在他看來,執法和違法的碰撞,只有輸贏,沒有憐憫!

    縣丞說服不了這個固執的下屬,氣得跺了跺腳。他很清楚,若是一板一眼地按照律法來,還不知要死幾人、罰幾人。

    到時候,這個案件必將震驚南郡,甚至驚動廷尉,成為今年全國最典型的大案。他這縣丞非但不會受到褒獎,還會因為治下不嚴,普法不善,導致出了這麼大的窟窿,遭到參劾,就算不受懲罰,也會在履歷上留下尷尬的一筆。

    正因如此,判決才一拖再拖,縣丞請示了郡丞,那邊卻遲遲不回復消息,真是要急死人了。

    好在,待到四月快結束時,南郡的命令終於姍姍來遲。

    縣丞沒想到,郡上的回覆,竟然和喜是意見一模一樣,就四個字:

    必懲不貸!

    原來,南郡這些天也沒閒着。根據安陸縣被掠女子的供詞,郡丞從江陵城裏派出了幾名幹練的令吏,順藤摸瓜,最終在竟陵縣將專門拐賣年少男女的一伙人一網打盡,曾經誘拐了鳶鳶的那個「老嫗」也在其中。

    在突擊審訊後,郡丞才愕然發現,原來這個團伙是一個家族作案,其觸手竟遍佈南郡。與過去幾年間,南郡各縣上百起人口失蹤案有關。失蹤的多是少年少女,女子被賣到窮鄉僻壤,男子甚至有被賣到魏國、楚國去為奴的!

    竟然涉及到人口外流!這還了得?於是郡丞在判了那些拐賣者全體死刑的同時,還決定發文書到安陸縣,要求將此案辦成死案!辦成典型,以告誡全郡百姓!

    既然郡上也是這麼說,心有點軟的縣丞便無可奈何,他仰天長嘆一聲後,便讓獄掾喜等人抓緊給犯人們定罪。


    ……

    「盲山里里正,身為里吏,知法犯法,包庇里人,與掠賣者暗中往來,帶頭收買女子,並多次強、奸女子鳶,何論?」

    廳堂內,令吏樂負責記錄,因為涉案人員太多,他們必須先把每個人的罪名定下來,再送去給縣丞宣讀。

    獄掾喜負責厘定罪犯的刑罰,他雖然將秦律倒背如流,但為了精確不犯錯,還是得在堆積成山的律令里找出《盜律》《雜律》來,按照相應的律條判處。

    「盲山里里正峰,罪大惡極。按照《盜律》第九條,掠賣人,磔;知人略賣人而與賈,與同罪。其罪當死,再加上強、奸等罪名,當判車裂!其家眷明知里正犯法而不告發,還協助拘禁被賣女子鳶,也當連坐,罰沒財產。男子斬趾,為城旦;女子黥面,為隸妾!」

    樂連忙記下來,又對着下一個名問道:「田典何論?」

    「田典未參與買賣人口,罪稍輕,但瀆職、包庇之罪不可免。削除爵位,罰沒家產,斬趾為城旦,其家人耐為城旦舂!」

    至於那個號召里民殺官亡命的里監門,雖然人已經死了,但既然敢喊出這口號,就要做好被挫骨揚灰的準備,他那腐臭的屍骨要挖出來,補上一個車裂之刑,他的家人也全部淪為城旦舂。

    在喜接下來的判決里,那幾家明知是被掠女子還出錢購買的人家,也紛紛被處以磔刑。殘忍虐待了被拐賣女子醞,並把她關到豬圈的兄弟三人,其中一個因弩傷不治而死,剩下兩人,又追加了強、奸,賊傷人兩項罪名,三罪並罰,混到了一個車裂的待遇。

    總的算下來,盲山裏有三人被處車裂,十人磔刑。

    樂按照喜的判決,用硃筆在簡牘上的名冊里一口氣勾掉了13個人名,不免有些手抖,畢竟輕輕一勾,都是一條人命啊。

    他暗暗想道:「法不容情,這句話放到獄掾身上真是恰當啊,我可要小心翼翼,此生都不要犯法,以免落到獄掾手裏……」

    不過,喜還真有網開一面的地方。

    除了主動要求離開的四名女子外,那些許多年前也購買了女子的人家,因為被掠女子死活不承認自己是被掠賣的,而免除了一死。

    原來,在秦國,案件也具有適用時效,超過十年的案子,官府不再受理。並且,一起刑事案件想要進入訴訟程序,前提是有人告發,若當事人不告發,便不受理,相當於後世的「不告不理」。

    所以,那些被掠賣來多年,已經生兒育女的女子只要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不主動告發現如今的家人,那就不構成訴訟程序。

    喜知道,若是他追查到底,甚至用一用刑,絕對能把陳年舊事統統挖出來,判那些人死罪。

    但在猶豫之後,他還是沒把律令的網繩延伸擴大。

    他是幹吏,但並不是個酷吏。

    他忠誠地按照律令辦案,卻也有自己做人的底線。

    何況,這並不意味着那些人無罪,此案涉及到整個盲山裏的共同犯法,按照秦律的什伍連坐制度,只要是成年男女,有一個算一個,都被連坐問責。

    更嚴重的是,他們還涉嫌攻擊官吏,甚至喊出了亡入楚國的口號……這是最致命的一點,事後想想,若他們能按照黑夫建議的,隨他自首,也不至於落到這個下場。

    四月份的最後一天,正好趕上判決之日,因為犯法者太多,只能每家派一名主犯來旁聽,就這樣,也將整個縣獄大堂站得密密麻麻。

    看着這麼多的案犯,就連安陸縣丞也不由頭皮發麻,讀鞫(ju)時聲音都有些沙啞。

    最終判下來,除了13名主犯被判處死刑外,其餘人等,幾乎全部淪為刑徒!

    重的幾十人受肉刑做城旦舂,輕的上百人也做了鬼薪、白粲,三五年內是別想恢復自由身了。只有三戶人家是住在里外很遠處的獵戶,被證明沒有參與此事,才逃過一劫。

    父母都勞改去了,沒有成年的孩子,則由隱官收納,待其成年後再讓他們作為士伍或者僕役,安置到各地去。

    覆巢之下無完卵,如此判下來,盲山里相當於一窩全滅,大家都去做了刑徒,這個裏的建制都可以直接取消了。

    這也意味着,今年安陸縣的官吏,除了縣工師因為多了百餘刑徒隸臣妾,可以鼓掌大笑外,其餘的縣令、戶曹、鄉嗇夫,都要愁眉苦臉了,作為有秩官吏上計考核最重要的內容:戶口,今年可能會不增反降!

    安陸縣的戶口增長本來就不快,只是能勉強維持生活的樣子,哪經受得起如此重創。

    所以對於辦下此案的黑夫,對於依律判決的喜,縣中諸吏,雖然明面上都得支持、誇獎,可背地裏早就罵開了……

    「破家的亭長,滅門的獄掾!」



第88章 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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