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風輕輕吹 第51章 華華的「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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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討厭,還是討喜。

    外國著名心理學大師羅丹-羅索曾經說過:……所有劇情與橋段的一再重複,都源於人們內心的軟弱與循規蹈矩……

    尚文潔睜開眼晴,她覺得自己應該跟女兒談一談,但是,她又忍住了,不急。

    不到最後時候,她不能跟女兒談什麼,女兒這裏,是出現萬一的情況,她擔心的情況時才可以談的,現在,她只以自己的辦法,做自己的事就可以了。

    尚文潔認為,自己鹽巴也比范雲多吃了二十幾年,對付范雲這樣的毛頭小伙子,她一個人,足夠了。

    所以,當希剛與李陽對她說着范雲的好話時,她一句也聽不進去,兒女們懂什麼啊!

    當希剛質疑她對范雲持有太大的偏見時,她也只是淡淡一笑,笑兒子並不知道,世上沒有任何一種偏見,憑空而來。

    而當李大研究也質疑她對范雲的態度時,她覺得李大研究看問題的眼光還是不夠長遠,是典型的鼠目寸光。

    尚文潔很想對兒子說一聲交友似己不如無的,但是又怕兒子認為她這個人太勢力,畢竟,兒子還是跟范雲從新兵連就在一起的戰友,若想疏遠他們的關係,也不急在一時,慢慢來。

    尚文潔雖然有許多地方對范雲看不慣,但是,通過她對范雲在自己家裏住過一段日子的冷眼旁觀,她也看出來了,並不得不承認,范雲其實是也算得上一個守規矩懂禮貌的孩子。

    因為,范雲從來不會跟李陽開什麼過火的玩笑,更不會動手動腳。

    倒是女兒李陽,有時瘋丫頭一樣,跟希剛與范雲三個人一起,說到什麼開心的事情的時候就打上范雲一巴掌,或伸着粉拳給范雲來上一記天馬流星拳。

    這一點,是尚文潔能夠容忍范雲在自己家中吃住很重要的一條理由。

    如果被她發現范雲有任何輕浮之舉,她一定會毫不客氣將范雲掃地出門的。

    誰說也沒有用。

    她有時也會覺得,自己對兒子這個一起入伍,一起在部隊中並肩戰鬥摸爬滾打的戰友,有些事情會不會做得過份了一些呢?

    當然,她的這種感覺只是暫時的,更多的時候,她是討厭范雲的,她十分希望兒子能跟范雲做一個友誼上的切割。

    有時候她也想過,如果范雲今後不影響自己這個家,最主要是不要影響到李陽的話,她對兒子女兒與范雲之間的純友誼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男人間,純友誼說得通。

    男女之間有純友誼嗎?做為一個飽經人情事故的中年婦女,尚文潔表示深深的懷疑。

    她也是從年輕時候過來的,什麼事情沒經歷過沒見識過?

    說到情呀愛呀的,尚文潔覺得自己懂得恐怕比跟着電視劇學的女兒,看法要深刻的多。

    何止多出一星半點!

    但是。

    她一下子也找不到合適的理由,或者說方法來讓兒子與范雲之間的友誼迅速消失,切割他們的關係,讓他們從此互不相識,一別兩寬。

    所以,她就覺得自己可以對范雲冷冷淡淡,讓范雲能夠自知。

    她希望用自己的態度,減少范雲登門的次數,然後,慢慢淡出自己這一家人的視野。

    她做得很成功。

    范雲感受到了她的冷淡與對自己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厭惡。

    他確實在她家裏住得很不舒服,所以,一有機會,立刻就搬走了。

    范雲是個臉皮極薄的人。

    如果說現在,這個世界上能夠有人讓他毫無尊嚴的放下自己的臉皮來,那麼,除了父母,大概也就只剩下一個唐若了。

    范雨與希剛各算半個。

    李陽。

    她算小半個好了。

    至於其他人,誰也不行。

    范雲並不知道尚文潔考慮的這些事情,別人肚子裏打的是什麼算盤,他怎麼可能知道呢?

    連他的好戰友好兄弟,對他媽的心思也不知道。

    范雲怎麼可能窺視到他人的內心世界與秘密呢?

    何況。

    這個世界上,誰都有一些秘密,包括兒女、父母。

    包括馬路上那個渾身骯髒滿臉污垢的乞丐。

    包括那個看上去鶴髮童顏似乎很有幾分慈眉善目的老頭。

    包括那個工人、那個農民、那個領導、那個幹部、那個學生……

    都有秘密。

    而對別人秘密一無所知的范雲,也從沒有過解鎖別人秘密的企圖,秘密,那是別人的私隱,非至親至愛者,不可擅入。

    甚至,有些秘密根本就是絕密。

    除了自己,誰也不能知道。

    范雲對別人家的秘密不感興趣,至於希剛媽對自己的態度如何,他現在也不是十分在意了,她是她,希剛是希剛,希剛是自己的好戰友好兄弟,他們的友誼足以維繫住歲月的彌留,這一點,范雲還是很有信心的。

    算了,不說希剛媽那些小算盤了,她怎麼想,那是她的事情,她也是為了自己的兒女們好,如果站在她的角度去理解,那麼,她做的一切其實倒也無可厚非。

    誰,還能沒有一點私心呢?

    不說希剛與李陽了。

    也不說他們的媽尚文潔了。

    只說范雲。

    范雲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唐若幾點鐘能來金靈渠廣告公司,自己什麼時候才能看到她,現在范雲如果離開唐若久了,就會感覺非常想見到她,那種感覺,應該就是所謂的但求天長地久、朝朝暮暮了。

    不着急。

    唐若接了馬雪瑩後,一定會來的,不過,此時天色尚早,她還和親愛的華華走在逛街的路上。

    今天早上她才送了馬雪瑩,章華華的粉色小毛驢就「吱嘎」一聲停在了她的面前。

    「走,帶你去逛街去!」

    唐若笑了,這個華華,就好像一個神醫一樣拿準了自己的脈,自己剛一想她,她就來了。

    「轟!轟轟!」

    章華華載着唐若,在一些前來送孩子的年輕男家長的目光中,突圍出去。

    她先是與唐若一起喝了個早茶,一家據說是潮汕人開的飯店,規模不少,老廣場與城台路交匯處的那一棟樓上,一二三,三層,巨大的招牌上幾個燙金大字:潮州食府。

    確實不錯。


    這裏的早茶很有風格。

    前來喝早茶的客人說的。

    唐若與章華華在二樓大廳坐下來時,聽鄰桌一個面前擺着公文包梳着大背頭的男人說的。

    那個男人抬起戴着碩大金戒指的右手,往後挼了挼遮住了象徵他智慧與閱歷的寬大額頭的那幾根散發。

    他沖坐在他對面的另一個瘦些的男人道:「盧老闆,這家店的早茶很不錯的,茶點的味道都很正宗。

    跟廣州那些什麼蓮香樓、花園酒店、廣州酒家、白天鵝賓館的早茶味道差不多。

    我跟你說盧老闆,下次去廣州,兄弟一定請你到花園酒店的五星級餐廳里去消費喝茶……」

    那個叫做盧老闆的就客氣着道:「不不不……還是我請你,感謝王老闆一直以來的大力關照……」

    唐若覺得這倆人挺有意思,人還坐在廣西喝早茶,客卻已經請到廣州去了。

    章華華點了一堆好吃的。

    她點了豉汁蒸鳳爪、腸粉、蝦餃、蘿蔔蒸牛腩,然後又點了兩碗皮蛋瘦肉粥。

    唐若吃得眉開眼笑。

    華華斜靠在椅子上,一手啃着雞爪,一手捏着湯匙舀着皮蛋瘦肉粥喝着。

    華華喝出了起碼常在與答應級別的感覺。

    喝完早茶,兩個女孩子就去了靈渠市場,直接上了三樓,全城最著名的女裝零售地——小香港。

    小香港就在老廣場的正中心位置,何蘭芬與梁蓉管轄的地盤上。

    整整一層幾乎都是賣女裝的鋪子,每一個鋪子,都用大塊大塊的玻璃隔成一個個方正的鋪面。

    其中,在一個角落裏一排鋪面是童裝,剩下的則全是女裝。

    以前,小香港里也有幾家男裝的,後來不知道因為男人們都特別省布料不怎麼需要買衣服,還是什麼原因,那些男裝店,一家家陸續關門大吉了,有幾家垂死掙扎的,也被擠到二樓,跟中老年人服裝作伴去了。

    於是。

    小香港基本上就成了娘子軍的天下,女人們購物的天堂。

    那些鋪子裏掛滿了衣服,什麼顏色質量規格價錢的女裝,都有,多得能把一個視覺良好的人眼晴也給看花。

    順便把對方錢包看癟。

    這裏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買不到的。

    每一個店鋪,都能將男人錢包里的老人頭,變成他們手中五顏六色的購物袋!

    唐若挽着章華華的胳膊,順着台階剛上來,眼睛就被那些琳琅滿目的女裝給吸引住了。

    其實她跟華華經常來逛的,有時候,一個人也來逛,但逛來逛去,總感覺逛不夠。

    「妹妹,進來看看,剛到的新貨,很漂亮的……」一個年輕的女人招呼着唐若與華華。

    這些開店的老闆娘,個個眼如刀。

    她們用眼睛一瞄,就能分辨出哪些人是真正的買家、哪些人是逛貨!

    比如唐若跟華華,一看就像真正的買家。

    華華把細鏈斜肩包遞給唐若:「我試試這件衣服,看着挺好看的。」

    華華取下衣架上一件褐色窄領收腰加飄帶的中長褂,試了試,感覺一般般,又脫了下來:「一般般!」

    唐若點點頭:「嗯!我也覺得,再試試那件紫色的,我覺得那件紫色還可以,挺配你的。」

    試吧!

    試了不滿意,脫下來繼續逛,繼續試,穿着好看的衣服,都是試出來的。

    唐若與華華一家家走,一家家逛,一家家試。

    試過了一件又一件,試過了一家又一家,終於,在一家韓國風的服裝鋪那兒,華華停了下來。

    她看中了一款水洗布的豎紋白邊黑色長褲,試了試後,抽長的剪裁穿在華華身上,顯得她的身姿愈加挺拔,特別是她今天穿了一雙高跟鞋,看上去,就像韓劇中的女一號似的。

    老闆娘都把華華誇成了一朵花,當然,重點還是誇她的衣服。

    她一隻手緊緊握着看她那樣子似乎是源自祖傳的一根量衣尺:「妹妹,這條褲子穿在你身上實在是太襯你的氣質了,看上去又秀氣,又顯高……真的,這條褲子質量很好的,水洗布的,你摸摸……」

    她那根尺子說不定是量天尺也未必可知。

    好吧。

    那就買吧。

    一番討價還價後,成交。

    買了接着逛,逛來逛去,唐若買了一件米黃色的打底衫,襯得她皮膚白白的,而且很貼身很舒服。

    不貴,二十四塊錢。

    唐若跟華華,一逛就逛了整個上午。

    終於,華華逛得開始扭着小蠻腰,輕捶魚肚小腿了,她出門時,穿了高跟鞋,看上去身條兒抽得倒是極美了,可腳受罪了。

    美,可不關腳的事,它只知道現在自己痛的要命。

    華華坐在休息區的凳子上,把腳從高跟鞋裏褪出來,一踢一甩,鞋子去了一邊。

    「擠得腳疼!」她對唐若道。

    「那你先坐一下,我去買飲料去。」唐若看看表,下午一點零三分。

    不知不覺,她和華華在小香港也逛了好幾個小時了,有點渴了。

    唐若買了兩大杯珍珠奶茶。

    華華捏着小腿道:「女人啊……」

    唐若忙看着她,看她有何高論。

    華華接道:「女人啊……以為高跟鞋是來自美麗的使者,其實卻不知道,那是男人用來套住女人的工具……」

    這話從何說起啊?

    唐若笑道:「什麼工具?」

    華華啜了一口奶茶:「……你覺得我穿高跟鞋的時候,好不好看?」

    唐若點點頭:「好看!」

    華華抬起腳道:「可是你看看這個,看看這個老繭……還有這兒,這兒有一個雞眼,被我拔掉了,我跟你說唐若,你不穿高跟鞋你不知道,這玩意,穿上了就跟舊社會裹了腳一樣,邁不動步,誰穿誰知道!」

    唐若笑了:「那你還穿?脫了,扔掉,這兒大把賣鞋的,買雙平底鞋穿!」

    一邊說,一邊伸腳把華華的一隻高跟鞋給踢了出去,踢到了一隻紅色塑料垃圾筐旁邊。

    華華捏了唐若一把,嗔道:「快給我弄回來,這雙鞋很貴的……」

    唐若咯咯笑着,跑過去,又給她踢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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