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風輕輕吹 第52章 買鞋

    不過。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唐若的提議也是可以考慮考慮滴!

    看鞋子去。

    華華伸出左腳,把唐若踢回的那隻高跟鞋扒拉到面前。

    唐若看着華華的腳,感覺她的腳型很好看,此時,如果站在唐若的位置,恰好從她這個側面看到華華腳背的話,就會發現華華的腳背有一個上弦月般的美妙弧度,看上去,如同一道起伏的山脈,該隆的地方隆,該陷的地方陷。

    華華的腳。

    不止能讓男人的目光淪陷,亦可讓女人的目光為之着迷。

    唐若是另一種腳型,她的腳型有點嬰兒肥,所以穿高跟鞋的時候,兩邊有點擠腳。

    唐若不愛穿高跟鞋,是有理由的呀!

    華華站了起來。

    穿上高跟鞋的她,看上去腳踝與腿部的輪廓變得更加美了,被高高的鞋跟拉長的腿部,不但顯得十分頎長,而且性感。

    華華舉手投足之間,都搖曳着晚霞坐愛夜來香的綽綽風姿。

    那雙高跟鞋,迷一樣讓華華的兩隻腳看上去更小了一些。

    她的足弓和腳背,曲線十分優美柔和,給她增添了一種女性獨特的嫵媚與柔情。

    那是一種獨特的美感。

    連唐若都覺得有點着迷了,孰論男人也!

    走。

    逛鞋去。

    華華走得不快,動作與她的性格不相匹配,唐若就想,原來親愛的華華也是出得廳堂,入得內房的呀!

    慢。

    不是詩人的潦草一生微微一停,而是他看到了遠方,詩一樣的女子裊娜娉婷。

    這個女子,就是華華了。

    她的慢,不是太陽下山時,等待萬物的慢,而是春風吹開大地時的慢,是嫩芽徐徐吐綠,與枝條一點抽條時的那個慢,是高跟鞋的鞋跟,清脆地敲在瓷磚與男人們心上嘀嘀嗒嗒的慢。

    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

    華華與唐若在一家賣運動鞋和休閒鞋的鋪子門口停了下來。

    「唐若,你看那雙鞋,看上去挺漂亮的!」華華指了指鞋架上一雙白色紅標識的運動鞋。

    「嗯!進去看看。」唐若也覺得華華指的那雙鞋挺好看的。

    「妹妹你的眼光真好,這雙鞋,是我這裏現在賣得最好的一雙。」

    那個伶牙俐齒的老闆娘一個勁的夸着華華與她的鞋。

    「你看看,這個鞋透氣性非常好,還軟和。

    妹妹你看看這個鞋底,彈性好、防滑耐磨,穿在腳上又輕便、又舒服,絕對不擠腳。」

    華華褪掉高跟鞋。

    眼裏全是活的老闆娘趕緊扯過旁邊一張紙板,墊在華華面前,待華華穿了鞋踩在了紙板上後,老闆娘蹲在地上,給華華綁上了鞋帶。

    打個蝴蝶結。

    讓春風剪個彩。

    願美麗的人兒,天天好運來。

    她這個服務,如果換成男人來付款買東西,肯定會額外再給她點小費的,太周到細緻了。

    她甚至還細緻到把華華的褲腳給挽了挽,不然,華華的褲腳就掃在地上了。

    「怎麼樣?唐若?」

    唐若是華華的總參謀長。

    諸如此類的一些什麼事情,她必是先征循一下唐若的意見的,如果唐若也覺得她選的東西好,那沒說的,可以打包了。

    但如果唐若與她意見相左的話,她又會認真的盯着唐若看上兩眼:「不好嗎?唐若,我覺得還可以啊!……真的,我覺得還行。」

    如果此時唐若順着她說:「還行吧,也不是不好……」那她有百分之五十的購買可能。

    如果唐若搖搖頭道:「不好,我覺得跟你的氣質配不上。」

    那她就會將東西放回原處,而對一直跟着她,為她服務的售貨員道:「我覺得不太合適,再看一下。」

    然後。

    然後就走唄,「再看一下」,就是不想買唄。

    看來,閨蜜是可以相互影響的,有時,在有些事情上,甚至起關鍵作用。

    感謝閨蜜。

    互相陪伴,一路相隨。

    唐若覺得這雙小白鞋挺好看的,秀秀溜溜地,穿在哪個女孩子的腳上,都好看:「嗯,還行,我覺得就是這兒,窄了一點,你覺得呢,華華?」

    她不能當着老闆娘面誇人家的貨吧?

    幫華華挑點毛病。

    方便殺價。

    華華點點頭:「嗯,是窄了一點,感覺這兒的做工,收得太急了一點。」

    她與唐若指的是腳面最寬處的那道弧。

    老闆娘一迭聲道:「這個款式就是這樣的,這樣,腳顯小,真的,這個地方如果再寬一點,就有點呆頭呆腦了。」

    華華沒說話,她抬起右腳跟,曲膝轉身看看後面,然後又轉過去看看左邊。

    這時,鋪子外嘻嘻哈哈進來了三四個三十多歲的女人,一個戴着金項鍊的指着華華腳上的鞋道:「那鞋有沒有三十九碼的?」

    老闆娘點頭:「有!」

    「拿一雙來,試一下!」

    老闆娘去裏面鞋架下,翻騰了一陣子:「三十九碼的,你試試!」

    金項鍊女人的另一個左腕上戴着一隻玉鐲的同伴對老闆娘喊道:「老闆娘,老闆娘,架子上那雙帆布鞋,有沒有三十七碼的?」

    「有!有!」

    一對一的精準服務,一下了變成了一對三,老闆娘就有點管頭不顧尾了,她拿出一隻內置帆布鞋的白色鞋盒遞給玉鐲女人,隨玉鐲女人自己坐在旁邊的塑料板凳上,自個捯飭自個去了。

    金項鍊女人的腳,勉強擠進了那雙三十九碼的鞋,她跟老母雞下蛋一樣,發出一陣「咯咯嘎嘎」的笑聲:「太小了,穿不了。」

    老闆娘偷偷對金項鍊女人翻了個白眼:太小了,你還不把鞋子脫下來,再穿幾下,鞋子都給撐大了。

    「不行,不行,太緊了!」金項鍊女人把她那對富態的腳從鞋子裏抽出來。

    她的另一位拎着一隻四方黃皮小坤包的女伴,微翹着小拇指勾着鞋帶,把鞋架上一隻白色磨砂小羊皮的休閒鞋扔到她面前:「試試這個,這個你應該可以穿!」

    唐若看着這三個女人,那個玉鐲女人已經穿好了帆布鞋,正站在地上扭來扭去地看,她看到唐若在看自己,對唐若微微笑了一下。

    可惜唐若是個女滴!

    如果唐若是個男的,玉鐲女這一笑,估計魂都被她勾走啦!

    金項鍊把那雙小白鞋扔進鞋盒裏,她試了試同伴推薦的那隻休閒鞋。

    不得不說,她那同伴比她還了解她,推薦的鞋子不大不小正合適。

    莫非,人們通常都對自己身上的問題毫不自知,而對他人的問題卻洞若觀火?

    金項鍊女人彎腰低頭拂了拂那隻休閒鞋的鞋面,又用手摁了摁:「這鞋,感覺還可以,穿着挺舒服的。」

    挺舒服,那你就買吧!

    那鞋。

    就跟一個人的婚姻一樣,舒不舒服,合不合腳只有你自己才知道,別人的意見與建議,也只能僅供參考。


    愛亦然。

    外人以為自己站在了上帝視角,對他人那些愛得死去活來,要生要死的愛情感覺幼稚的可笑,總以為當事者迷、旁觀者清。

    可是。

    如果把人這一生全部看透,可能到了垂垂老矣之時,一個人才會幡然悔悟,為什麼自己,從未擁有過一段撕心裂肺的愛情?

    而讓自己的人生,在回憶中找不出哪怕一點值得回味的亮點。

    所以愛。

    請深愛。

    像范雲愛着唐若,唐若愛上了范雲那樣愛。

    也可以像華華那樣,深深地愛着那個來自北京的大男孩。

    那個大男孩對她可真好,百依百順地好。

    給她浪漫,給她溫暖,讓她每天都過得充實美妙,如同夢幻中一般。

    所以,當唐若問着一邊試鞋子,一邊回答她問題的華華:「華華,你再過幾天回南寧?」

    華華道:「兩三天吧!後天,後天回去。」

    華華還有點懊悔自己的票為什麼買了後天的,而不是明天?

    回來玩了一陣子了,也應該回去了,去給她親愛的北京大男孩洗衣服,做飯,整理家務,然後坐在熱氣騰騰的飯菜前,一邊等他下班回來,一邊在他開門的時候撒着嬌撲到他的懷裏,咬着嘴唇兒嬌滴滴地對他說:「親愛的馬亮,我可想死你了!」

    那個北京大男孩。

    叫馬亮。

    然後,馬亮就會把包往旁邊一甩,彎腰俯身,給她來一個大大的公主抱,再親一親她的唇與臉,讓她銀鈴般的笑聲陽光般撒滿房間的每一個角落。

    唐若點點頭:「那你去南寧,要不要帶一點咱這邊的什麼東西挺呢?比如酸豆角,干筍子什麼的。」

    華華搖搖頭:「不帶了,上次帶的干筍子,還沒有吃完,擱在冰箱裏都長毛了。」

    華華把那雙小白鞋脫了下來,穿好自己的高跟鞋對老闆娘道:「老闆娘,這鞋多少錢一雙?」

    「75塊。」

    老闆娘可真敢喊價。

    不論她喊多少,至少攔腰砍一半再說,這是規矩。

    「30塊。」

    「太少了,不行,賣不了。」老闆娘將頭搖得跟撥浪鼓一樣。

    「35塊。」華華又加了她五塊錢。

    還是搖頭嫌少。

    「40塊,賣就賣,不賣算了。」華華道。

    仍是不賣。

    華華拉着唐若:「走,唐若,咱再到那邊逛逛。」她指了指另一邊挨成一排的幾家賣鞋鋪子。

    老闆娘把那雙小白鞋收進鞋盒裏,40,開玩笑,不賣,不開張也不賣。

    可是。

    待華華真的挽着唐若,頭也不回走出去了好幾步後,老闆娘咬着牙,仿佛下了諾大一個決心一樣招呼道:「哎,哎哎,那兩個妹仔,40就40,賣給你了。」

    華華抿嘴一笑。

    回頭。

    成交。

    無論買貨的,還是賣貨的,如果認真起來,還是蠻可愛的。

    玩的,就是雙方心理的博弈。

    給你的價格,如果接近你心中的預期,那麼,基本上就可以成交了,至於其它小動作,不過是為有可能繼續深入一點的談判布的迷魂陣罷了!

    比如。

    剛才賣鞋的老闆娘,在華華還價到40時,故意假裝收起鞋子的動作。

    她當着華華的面,從地上慢慢拾起鞋子的動作,看上去像收回,其實卻更接近展示。

    不然,她不會故意把那雙鞋在華華面前擺了又擺。

    怎麼樣?小丫頭?看中了吧?

    看中了就不要再拼命壓價了,40塊可以成交了。

    唐若挽着華華,從小香港下來了,她看了看表,現在去接馬雪瑩還早了一點點,而華華也累了,就對華華道:「華華,要不,今天不逛了吧,你說呢?」

    「嗯,不逛了,累死了,下次出來逛街再也不穿高跟鞋了。」華華說到做不到。

    她問唐若:「那你去哪裏?」

    「我去公司。」唐若道。

    「好,我送你過去,正好順路,然後我直接回去,晚上我就不陪你玩了,親愛的。」華華笑道。

    晚上她要跟馬亮掛長途。

    唐若點點頭,指指遠處:「出發,親愛的。」

    出發,粉色小毛驢!

    出發,親愛的!

    出發,這顆坐地日行八萬里的藍色星球!

    華華開着摩托車,一溜煙將唐若送到了金靈渠廣告公司的樓下,暨新華書店門口。

    唐若老遠就看到了正在不遠處的路邊走來走去的范雲。

    范雲也看到了她,激動地朝唐若揮了揮手。

    一日不見。

    如隔三秋。

    華華也看到了范雲,她看看范雲,又看看唐若:「喂!唐若,那個男的是誰?我看他在朝咱們搖手。」

    那個男的是誰?

    自然是唐若親愛的范雲嘍!

    唐若笑道:「不認識,八成是看上你這個漂亮妞了吧?」

    說完,她從摩托車上跳了下來,順着樓梯,「噔噔噔噔」上了樓。

    華華瞟了瞟越走越近的范云:哼!一個毛頭小伙。

    在她心裏,誰也比不上她的馬亮,她上下打量了幾眼范雲,感覺這個穿着制服的小伙子雖然看上去相貌比她的馬亮差那麼一大截,不過,還湊合,還行。

    她睜着大眼,看着快走到自己面前的范雲,倒把范雲看得有點不好意思了。

    章華華的性格就是這樣的,熱情似火,敢愛敢恨。

    她跟唐若不一樣。

    唐若那種溫柔似水的性格,才不會像她那樣打量別的男人呢!每當有男人的目光落在唐若身上時,她總是輕輕地低着頭,最多,就是抿一抿嘴唇,一笑而過。

    范雲看看樓梯。

    唐若早上去了。

    他又看看華華,華華的背影,已經隨着她那隻粉色小毛驢歡快地叫聲,一去三四里,又過五六村了。

    范雲沒能跟唐若說上話,心裏有些微微的失望,一失望,就想抽煙,他摸了摸褲袋。

    沒煙。

    他不是決定戒煙了麼?

    范雲將手從褲兜里抽出來,有點小失落,他又將手插進了褲兜,如此,反覆幾個來回。

    褲兜心想:兄弟,不必如此,男子漢大豆腐,應該提得起,放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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