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聽了一首歌,其實是很久之前就聽過的,但我今天聽歌時,有了些許和往日不一樣的感觸。
或許在現實生活中,我的性格就是不討喜的。我對一些事情的厭惡,在其他人眼中就是大驚小怪。
但是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我覺得有時候很難界定啊。
我必須承認我的性格真的有些問題,這無關乎任何人的看法,只是我現在覺得在當今的社會它就是有問題的。
但是我依然可以做那些正確的事,至少我寫下的文字我自認為還是挺積極向上的。
我並不覺得我的性格有什麼致命的弊端,只要沒做出什麼窮兇惡極的事,沒有給別人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我覺得就不用做出所謂的根本性改變。
最近聽了一首歌,裏面有句詞叫「這或許就是因果,如此徒勞的執着。」
我就一平民老百姓,能改變的事情太少了。現在我發現,我連我自己的「性格」都改變不了。
我突然想起來以前老師說的一些話:「當你不知道為什麼學習的時候,你就先學着;因為就怕你未來特別想做成某件事的時候,突然發現自己已經沒有那種能力了,到那個時候你可能就會懊悔當初為什麼沒有多學一點?那種感覺是十分痛苦的,很絕望的。於是你只能安慰自己說:「這些東西,我其實也不是特別想要,那就算了吧。」可你明明就是很想做成那件事,想要得到某些東西。」
我現在也覺得有些東西哪怕學了估計也沒啥用,可我每每想到老師說的這些話,我就會覺得或許未來還有用。
因為我真的不希望用「我其實沒有那麼想得到那些東西」的理由去安慰那個時候無能為力的自己。然後只能仰望別人拿走自己心心念念的東西。
可我明明就是想得到那些東西啊,就是想做成某些事啊。結果到最後只能安慰自己,其實我也沒有那麼想要。然後和「相似的人」抱團取暖。這難道不可笑嗎?
不管別人怎麼想,也不管未來的我會不會有所改變,至少現在我覺得挺可恥、挺懦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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