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刑案官 第176章:無證之罪

    以一個正常人來說:被冤枉、被抓捕,不是多多少少都該有些驚慌、或者慌亂嗎?或者急於為自己尋找有利的方法解釋嗎?

    而孫一兵沒有。他甚至都懶得開口。

    他面對冤枉自己的人、連一絲兒憤怒都沒有。這豈非是咄咄怪事?

    除非:孫一兵就是真兇。且已經有了能夠全身而退的把握。

    果然,黃榮桂的表現,就讓狄映確定了章樹昌才是那個被冤枉的人;而那些物證、可以說、就是被黃榮桂給調換的。

    黃榮桂表現得很公正,卻太急了。太急於表現了。

    不過也正因如此,章樹昌才能安然離開公堂。

    否則,黃榮桂真要當場打章樹昌的板子、並判其栽髒陷害孫一兵、投其下獄的話,狄映就只能現出真身了。

    或者直接讓彭涼搶人了。

    可是

    狄映現在若想翻案,卻也是非常有難度的。

    這案子,到目前,唯一能着手的地方就在那兩名人證的身上。

    可僅僅有他倆出庭作證、能有用嗎?

    一個是藥鋪的小夥計、一個是花樓里的花娘

    就算翻案的時候、能利用黃榮桂拿出來的物證太假、做可推翻的依據,但真正的物證、也必須是要有的。

    但黃榮桂會留着嗎?顯然不可能。這就相當地麻煩了。

    「走吧,先帶本官去起出章芝芝的屍骨,本官要親自勘驗。」

    理完思路的狄映,起身對着章樹昌說道。

    章樹昌連忙爬起。

    此前,他說完事情的經過之後,就看到狄大人陷入了沉思。一時內心就十分忐忑起來。

    擔心自己說漏了什麼、或者說錯了什麼。還擔心案子變得非常有難度、而讓狄大人不願意再插手此案。

    然後又想到:就算狄大人不管了、自己也還能私下裏報仇等等。

    總之,那叫一個思緒紛亂、心慌意麻。

    現在聽到狄大人這麼說,心裏終於踏實了幾分。

    就爬起身,連忙帶路。

    章芝芝的屍骨、就埋在這片山林里,離着章樹昌自建的樹窩並不遠。

    三人走出大約五十步的距離,就看到了一個小小的墳包包。

    上面,種植了一些迎春花。

    它們,才發出小小的芽,嫩綠嫩綠的。

    看得狄映心裏鈍痛鈍痛的。

    誰說生命無價?

    一個人的財帛、就代表着生命的價值。

    狄映上前,將那些迎春花芽、先移栽去了另一邊。

    三人這才開墳。

    即使才是新年後的二月末,在這潮濕溫熱的江南地界兒,經過了一個多月的死亡時間,屍體也已呈現出高度腐敗狀。

    狄映向章樹昌徵求過認可後、着手進行煮骨事宜。

    期間,狄映讓章樹昌迴避,他沒肯。

    聽到狄大人說:得一邊煮、一邊刷,讓骸骨變得乾淨,章樹昌就搭了把手,親自洗刷。

    殘忍嗎?

    非常非常殘忍。

    別看仵作經常給別人驗屍、驗骨。但仵作最怕的就是遇到自己親朋的屍、骨。

    那種面對,剜心刺骨般的殘忍。


    狄映都有些佩服章樹昌了。

    看着他小心翼翼、卻又認認真真刷骨的樣子,狄映好幾次都想讓他避開算了。

    但章樹昌堅持下來了。

    看着刷乾淨後、乾乾淨淨、整整齊齊擺放在油布上的、自己女兒的骸骨,章樹昌抹着眼淚、笑了。

    哭着笑道:「芝芝,你總算乾淨了。來世,投個好人家吧,一定要有個很好的父親。再不要找像我這樣的混蛋父親了。」

    狄映抬手,按上章樹昌的肩膀,「會的。芝芝是個好孩子。她的善良和孝順、一定會得到應有的回報。放心吧。」

    章樹昌重重點頭。

    狄映驗完骨後,將結果告訴了堅強的章樹昌。

    「芝芝沒有受到侵害。那個小夥計沒有說錯。他當時真的可能就在附近聽清了一切。

    芝芝骨頭上的各種傷痕顯示出:她被拖進側巷後,有過掙扎、乞求,然後有逃脫,再被抓回去、再掙扎。引起了兇手的殺心。

    十三刀皆是由正面而入。

    她的牙齒有鬆動、有脫落。但都不是被打落的。而是因用力過度造成的。說明:她很勇敢、在掙扎的過程中,至少咬過一次以上兇手的身體。

    她的指骨上有傷,有兩節指骨上還有反斷裂傷。也能說明:在掙扎中、她有狠狠地抓撓過對方。

    我有觀察到:孫一兵的臉上、脖頸上、手背上,有多道細小的、不明顯的傷痕。

    根據那些傷痕可以初步判斷:是被像芝芝這樣的小牙、小手給留下的。

    只是我們得快。

    再耽誤下去:那些傷痕就會都長好了。

    能殘留到至今:和芝芝非常用力、且她真的十分疲累了有關。

    章樹昌,你的女兒很勇敢,非常非常勇敢和堅強。你該為她感到驕傲。」

    聽着狄大人的這些話,那些女兒被害前經歷的畫面、又在腦海中一一展現。章樹昌抱着腦袋,蹲去地上,心痛得哭不出聲音。

    可並沒有哭多久。

    想到女兒的堅強和勇敢,章樹昌用袖子狠狠抹着臉,站了起來。

    狄大人說要快、那他就不能耽誤時間。

    可等他帶着狄大人、再找到第一家藥鋪的時候,才得知,小夥計繆松、早在半月前、就已辭活不干、帶着病重的奶奶回鄉下了。

    說是奶奶想落葉歸根。

    狄映就讓彭涼在州城裏貸了座小院落,並讓彭涼喬裝成恩客,出重金將那位叫雲蝶的花娘、給帶出了花樓、帶到了小院。

    狄映看着雲蝶,直接說道:「時間緊,只能用這樣的方式把你請來。我是江南巡撫使、狄映。我有問題需要問你。

    那把殺害章芝芝的懷匕,是你在側巷內撿到的吧?血衣呢?你又是如何得到的?

    按照常理:恩客離開花樓時、所負責侍候他們的花娘、必須要相送出門。

    所以,你肯定是跟着孫一兵他們出了花樓大門的。然後就看到章芝芝撞到了孫一兵。

    撞得孫一兵起了色心,將章芝芝拖進側巷。

    你聽到了全過程,甚至,還可能親眼目睹了全過程。只是你知道你、甚至是整個花樓都得罪不起孫一兵,所以你選擇躲了起來。

    只是良心不安,最終在孫一兵他們離開後、進去側巷。撿到了那把兇器,對嗎?

    同樣,依據常理:孫一兵不可能穿着血衣再返回花樓。就算他殺完了人完全沒有當回事,他也會覺得衣袍髒污了、會想着回府去換掉。

    那你就根本不可能再拿得到血衣。

    除非:小姑娘的死、激起了你的血勇之氣。

    你見孫一兵他們並未帶有隨從,而在撿起兇器後、抄起了木棍、追上了醉醺醺的他們二人,打暈了他們,脫走了孫一兵身上的血衣。

    你想報官,但最終也沒敢。只能悄悄地關注着來尋找章芝芝的親人。再將物證給予對方、並鼓勵對方報官,對嗎?

    別跟我說:你沒有。

    一個能在利箭疾射而至時、敢於撲開孫一兵的花娘,就有勇氣和膽量去打暈兇手、取得物證。

    雲蝶,你很不錯。我也代芝芝小姑娘謝謝你。

    現在,我只想問問你:如果是我狄映公開審理此案,你、願意出堂作證嗎?我可以保證你的安全、並在事後送你離開此地、安穩生活。你,可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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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無證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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