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九度的時候天空正下着濛濛細雨,張柯說讓人送送我,但卻被我給拒絕了,我想一個人獨自走走,聽雨落下的聲音。
我留下了張柯的電話,約好明天下午一塊兒去他的工地看看。
我就這樣走着,雨雖然不大,但等我走回店裏的時候,身上早已被淋透。
花姐看了我一眼也沒問我怎麼回事兒,只是讓我趕緊去洗個澡小心感冒。
我想她應該是知道我被派出所帶走的事情吧,說不定已經有警察找她問過話了,但她沒問,我也就沒說。
洗了個熱水澡,換了身衣服的我,剛走進自己的房間,結果發現司妃妃就坐在我床邊,見到我張口就說。
「小哥,咋的越獄啦?那派出所的同志都問過我了,說你是不是和煙鍋巴有什麼仇,我說沒有,當時是他們先動的手,你打了煙鍋巴那算是正當防衛。」
司妃妃還說,她本來正在到處疏通關係,想方設法給我找個不錯的律師。
可現在我居然越獄了,立馬就開始給我張羅着跑路的事情,說她們東北那旮沓有的村子那是相當落後,甚至連電都不通,讓我要不去那兒躲幾年。
看得出來,司妃妃這是真的上心,估計在她心裏,我就是屬於那種能夠手眼通天,說從獄中逃走就逃走的人。
我告訴她,我要真有這本事的話,警察也抓不到我,殺害煙鍋巴的是傀儡師,當天如果我和她一塊兒去的話,殺人的就是我們兩個人了。
不過現在已經有人給我做了保釋,並且還會盡最大努力給我做無罪辯護,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太大問題。
聽完,司妃妃對於煙鍋巴的死倒是並沒有覺得意外。
「我就說嘛,你怎麼可能去殺煙鍋巴,這其中肯定是有人在故意搗鬼。不過那傀儡師殺人肯定不會留下警方能找到的證據,給你做保釋那人靠不靠譜啊?有沒有把握?要是沒有的話,我還有點兒關係呢!」
我擺了擺手告訴她:「張柯認識不?就是他。」
司妃妃一聽這名字立馬一拍大腿站了起來。
「哎呀媽呀,張柯那可是大老闆啊,他願意幫你那肯定沒問題。這社會沒有錢辦不成的事兒,如果有的話,那一定是錢給得不夠多,張老闆是不差錢的主兒。」
得知張柯已經出手之後,司妃妃長出了口氣,也沒問這麼大一老闆為什麼要幫我,直接就回了自己的髮廊。
我將兩個枕頭疊在一起,斜靠在床頭上,久久沒能從封可念的遭遇中釋懷。
或許封可念的男朋友早有就殺了她的想法,故意給她的貓吃了實心肉就是最好的證明。
我在心裏默默安慰自己,即便沒有我給她的那張姻緣符,封可念也一樣會死。
不知不覺,我聽着簌簌的雨聲緩緩睡了過去,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一連串清脆的敲門聲把我從睡夢中驚醒。
「楚離先生在嗎?」
門外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我睡眼朦朧的下床,打開房門,看見門口站着一個穿着黑色短袖襯衫的中年男子。
皮膚有些黝黑,深邃的雙瞳之中折射出幹練的幽光,這人我見過,在派出所就是他提審的我,何志良。
「何警官,有什麼事兒嗎?」
我沒有殺人,但卻被他們帶走,在看守所被人教訓了一頓,所以自然我的心裏會有些怨氣。
何志良指了指屋內對我說:「方便進去談談嗎?」
照理來說,我現在還是犯罪嫌疑人,只是被保釋出來而已。
如果關於案件有什麼需要我配合調查的,只需要一個電話,我就必須馬上放下手上的任何事情,用最快的時間趕往派出所。
而且從態度上來看,他並沒有像是在面對一個犯罪嫌疑人。
我想了想,不管何志良此番前來的目的是什麼,我至少都不能和他撕破臉,要不然他故意給我穿小鞋,三天兩頭,深更半夜的傳喚,我也沒辦法。
「裏面請吧!」
我給何志良讓開了一條道,然後從旁邊抓起煙抽出一根兒遞給了他。
他倒是也不客氣,接過來點燃之後說的第一句話就讓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何志良深吸口氣說:「你不是殺人兇手!」
我眉頭一皺,放下已經抬到嘴邊的打火機,看向他。
他接着說道:「你不是殺人兇手,但殺人現場卻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沒有殺人,因為當時只有你一個人,你被動成為了殺人兇手!」
我迫切的需要有人對我的冤屈表示同情,但我從來都沒有想過,這個人會是何志良。
我說:「為什麼?你為什麼就這麼相信,我不是殺人兇手?兇案現場只有我一個人,我也沒有目擊到任何其他的嫌疑人!」
其實,我這會兒腦子倒是逐漸開始變得清晰起來,我不覺得何志良是在真正的同情我,興許這只是他們從我嘴裏挖掘到更多線索的方式。
何志良不慌不忙的抽了口煙,左右四下找了找,結果沒發現煙灰缸,於是將煙灰抖在了自己手心裏說。
「常識告訴我,你不應該是殺人兇手!我們調取了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我們能夠很清楚的看見你走進店裏的時間,精確到秒。而我們警方接到的報案電話,是在你進店之前的十三分二十三秒。這說明,有人知道焉有權會死,所以故意設計嫁禍給你。」
我說:「那這麼說來的話,正如你所說我不可能是殺人兇手,那我就是無罪?」
何志良嘆了口氣說:「不能,這只是推測,不能成為你脫罪的證據。因為還有一種可能是你自己提前報警。」
「我他媽有病啊,我要是真殺了焉有權,我能報警抓我自己?」
我有些着急了,按照何志良所羅列的這些證據,足以證明我的清白,可偏偏還是不能讓我脫罪。
何志良點了點頭說:「誰知道呢?也許你就是有某方面的心理疾病也說不一定,畢竟在刑偵案件中,不是沒有兇手自己報警的案例!而我之所以如此堅定的相信,你不是殺人兇手,還有一個原因,你的時間不夠!」
從我下車到警察衝進房間,中間只間隔了不到三分鐘時間。
想要在三分鐘的時間裏殺一個人,並且還要抹掉一切殺人的痕跡,比如美工刀上的指紋,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
我說:「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當時你們的人第一時間趕到兇案現場之後,應該不難發現,焉有權就是死在這不到三分鐘的時間裏,而在這段時間裏我是唯一可能存在的兇手!」
何志良點了點頭:「這也正是你沒辦法脫罪的原因,也是我今天找到你的原因,我想跟你合作,一塊兒找到這個兇手!」
說句實在話,何志良找我合作,比張柯出手幫我更讓我有安全感。
這不僅僅因為何志良的身份,更因為這樣能堂堂正正的還我一個清白。
我說:「你既然想要跟我合作,這說明在你心裏已經篤定了我不是殺人兇手?」
這一點對我來說很重要,這關乎到何志良對我的主觀態度。
相較於張柯給我想的辦法,我更傾向於與何志良合作,
雖然最後我都可以恢復自由身,但脫罪和清白是有差別的。
「你也可以這樣認為,實際上我之所以想要跟你合作,還因為這起案子,與五年前發生在思勉小區的一件案子非常類似。除了類似以外,還有一個讓我值得關注的地方,上一起案子焉有權也算是有間接參與,而這一起更是直接參與。」
說話的時候,何志良拿出了當年發生在思勉小區,也就是現在司妃妃那套房子裏的那起慘案的相關資料!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dubiqu.com。筆神閣手機版閱讀網址: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266s 3.962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