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夜螢火 第214章 無名骨和精神病(中)

    「注意,別用男人這個字眼來概括所有的男人,起碼我就不是那種人。」李飛目光灼灼地看着欒靜:「雖然我也喜歡漂亮的,雖然我也能接受自己喜歡的女人未婚先孕,但這個未婚先孕是要分情況的。如果她是被騙的,在尊重一個小生命的情況下非得生下來,我願意跟她一起肩負起照顧這個小生命的責任。如果她是被侵犯的,如果那個孩子是不得不生下來的,我也會願意跟她在一起。可如果她是對自己不負責,遊戲人生,遊戲感情才有的孩子,不管她長得有多漂亮,我有多喜歡她,我都不可能接受。為什麼?因為我要的是一個妻子,一個可以攜手一生,共度一生的女人。」

    「你跟我說這些做什麼?」欒靜白了李飛一眼,繼續道:「人各有志,你的選擇只能代表你自己的選擇,而他的選擇當然也只能代表他自己的選擇。我們現在討論的不是婚姻,不是他該不該娶,能不能娶,娶了劃不划算的問題,而是與女性無緣無故失蹤有關的問題。」

    「是我不好,小靜你繼續。」李飛托着下巴,笑嘻嘻地看向欒靜。

    「這個女人叫小鳳,跟男人結婚的時候還不到十八歲,婚後生了一個女兒一個兒子,但沒有一個是她老公的。說也奇怪,越是像這樣糟糕的女人,越是能遇見痴心不悔的好男人。哪怕知道一雙兒女都不是自己的骨肉,小鳳的老公還是無怨無悔地幫她養孩子。哪怕知道她跟自己的親叔叔有那種複雜的關係,他也能裝聾做瞎,只求自己的老婆不要離開自己。可越是卑微的男人越是留不住這種女人的心。在女兒滿十八周歲上了大學之後,小鳳跟着她在村子裏認識的一個相好離開了。她走的那年,她兒子讀初中。」

    「果然是個跟朱利利有幾分相似的女人。」

    「跟朱利利比起來,這個小鳳的心顯然要更狠一點兒。朱利利雖然平時不怎麼管她的女兒,但她起碼還會回來看看。小鳳則是一點兒都不惦記她的孩子,說走就走,半分留戀都沒有。當然,她跟朱利利的情況也不一樣。雖然都是婚內出軌,但朱利利離婚了,前夫對他們的女兒也是不管不顧的。小鳳呢,老公捨不得跟她離婚,為了等她回來,對兩個孩子那是越發的好。站在小鳳的角度來看,即便她走了,她的孩子跟着她老公也不會受什麼委屈。」

    「這兩口子還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據說小鳳剛走的那兩年,她的女兒還能聯繫到她,後來便杳無音訊了。跟她一起走的那個男人倒是回來過,說他是跟小鳳一起出去的沒錯,但出去沒多久她就被小鳳給甩了,說是小鳳在外面跟一個老闆好上了。他給小鳳的老公看過照片,視頻以及相關的語音通話,從那些東西來看,他沒有說謊,小鳳的確是在外面移情別戀了。」

    「不安分的女人果然到了哪裏都是不安分的。」李飛總結道:「這個小鳳回來了嗎?」

    「沒有!」欒靜搖頭:「距離小鳳跟那個男人離家出走到現在,差不多有十年了。十年間她從未回來過,而她的老公一直在等她,並且時不時的就要出去打聽一下她的下落。對於她的離家出走,她的失蹤,不管是娘家還是婆家都沒有選擇報警。娘家奉行的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況且她都那麼大年紀了,總不會丟了。婆家覺得她在外面跟別的男人鬼混,等她鬼混不動了就該回來了。畢竟家裏還有兩個孩子,畢竟她老了還是需要這兩個孩子養的。」


    「這婆家人的心可真大。雖然這個叫小鳳的有些不地道,但跟這婆家人湊到一塊兒,也真是應了那句話——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梁志潔道:「我倒不認為是小鳳的老公有多痴情,而是他已經娶過這麼漂亮的老婆了,且這個老婆進門的時候還沒花彩禮,你讓他再找一個長得不漂亮的,或者是長得漂亮要很多彩禮的,他都覺得他虧得慌。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情況下,等小鳳回來,興許是他認為的最好的選擇。這不是感情,只是利益取捨的人性。」

    「這兩個案例都是真實的,發生在我身邊的故事,當事人我都見過,儘管那個時候我的年齡可能有些小,但我認為這種事情不是偶然的。即便不是每個村子,每個城鎮都有,但每個地級市都可能存在。」欒靜總結道:「我們發現的這名死者有沒有可能就屬於這種,失蹤了,被害了,但她的家人壓根兒就沒想過報警。他們或許還在等她,或許是根本就不在乎她的生死。」

    「還有一種可能。」李飛正了神色:「興許殺害她,將她分屍的就是她的家人。因為家人是兇手,所以家人不會選擇報警。」

    「的確有這種可能。」梁志潔點頭。

    「街坊鄰居不會覺得奇怪嗎?」欒靜問:「像我說的那兩個案例,他們的事情,不光街坊鄰居知道,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他們是沒報警,可若是有警方去調查的話,這些事情是瞞不住的。」

    「這就是鄉村跟城市的不同,村裏的,隔壁買條狗,不到半天時間,全村人都能知道。城裏的,你們在一棟樓上住了幾十年,你都不一定知道她叫什麼,住在哪一層。」李飛道:「認識受害者的人,可能以為她是出去打工了。不認識受害者的自然也就不認識。倘若兇手真是她的家人,且將這件事做的極其隱蔽,外人不知也是情有可原的。」

    「死者已經變成了白骨,麻袋裏的衣服雖然可以幫助死者家屬確認她的身份,但那些服飾本身不具備特殊性,看款式都是那幾年流行的,穿得人應該不少。不知道協查通告能不能給我們帶來意外的收穫。」

    「白骨是在朱家莊發現的,我傾向於兇手是附近的人。」李飛拿出一張地圖來:「梁隊,您覺得呢?」

    「可以肯定的是兇手不是朱家莊人,但對朱家莊有一定的了解,他將白骨埋在那座墳里絕對不是偶然。」梁志潔道:「一般情況下,兇手在殺人分屍之後,不會將屍塊運到較遠的地方藏匿。因為距離越遠,其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次,兇手會選擇自認為安全的地方藏屍,那個墳墓絕對不是隨機挑選的。最後,案發的第一現場一定不會距離那個墳墓太遠,應該就在朱家莊附近。」

    梁志潔拿起筆在地圖上圈了下:「以發現白骨的墳墓為中心點,方圓3公里以內,位置較為隱蔽,行人較為稀少的地方就是犯罪的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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