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時候,他很少和女孩說話。畢業之後在單位,女同事和他說話,他也是埋頭點頭。
曾經沒想過戀愛,也不知道戀愛是什麼滋味,滿腦子所有想法圍繞着工作、寫作產生,但現在
他從女孩身上感受到了愛情的意味,沒來由的面紅心跳。
不自覺放慢腳步後,王哲看着身旁女孩問:「是你以前男朋友的嗎?」
女孩搖頭:「不是,我們沒有交往想過,但沒錢」
這個社會很現實,沒有錢,別說結婚,連戀愛的資格也沒有。
女孩說,這條圍巾,是她送給一個叫裘勇的男孩的。
「我們是鄰居,從小一起長大。有些事不用說穿,大家心裏就明白」看着手裏的圍巾,女孩邊走邊說,「可我家裏的環境就那樣,父母守着一間小店,沒日沒夜的工作。裘勇家裏條件更差,初中之後就沒有了,一直在打零工,做過一段時間的裝修工人」
說罷,女孩就將圍巾捧在臉上,聞了聞:「好像還有他的氣味,像他活着的時候」
王哲忍不住問:「他是怎麼死的?」
「見義勇為。」女孩無奈笑了,眼神亮晶晶的,「你不知道他有多傻。那時候附近治安不好,早上天不亮就出門。一個小偷從身旁飛奔而過,沒有偷他的東西,卻搶了一位女士的皮包。裘勇聽見那位女士大喊搶劫就沖了上去,結果被小偷捅死在了前面那條小巷」
女孩抬眸看去,就是昨晚王哲玩「13步」遊戲的地方。
「三年前的事了」她的聲音在感傷中拉長,「中刀之後還死死抱住小偷的腳。好在後來有人聽見了他的呼喊聲,但送去醫院時已經遲了。醫院說失血過多,唯一找回來的只有那位女士的皮包」
「那小偷呢?抓到了嗎?」
女孩點頭:「抓到了。不過,他卻回不來了」
是啊,皮包追回來了,小偷抓到了,但死去的裘勇卻再也回不來。
王哲聽完女孩的說法後也有幾分感傷,仔細想了想,突然意識到他的想法太過片面。
跟着他的裘勇,見義勇為而死。
這樣的人即便死後,靈魂也是好的。
它根本不會傷害他,他居然還怕它是一個惡靈,會要了他的命!
這樣的想法太可笑了,甚至讓他有些難堪!
王哲垂頭喪氣的帶着這位自稱名叫「汪琴」的女孩回家,但擺在門外用來裝圍巾的紙箱已經不見。
他不好意思的撓撓頭道:「大概是被打掃樓道的清潔工拿走了吧。」
瞥着汪琴手中圍巾,王哲又說:「你把它帶走吧。是你的東西,你應該帶走它。」
汪琴笑笑,看着手中圍巾不說話。
王哲提着外賣站在家門口,像個傻瓜似的,不知道該做什麼。
「謝謝」
留下兩個字,汪琴轉身下樓。
王哲望着她的背影,直到她徹底的身影徹底消失眼前,才推門回到出租屋中。
「我做得對嗎?」王哲對着空氣問,「你想要的,是這個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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