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簾後,丁三生叼着煙,眯着雙眼,一臉坦然。
舞台前,觀眾已經熱情高漲,群情激昂,近千八百號人頭齊聲高呼「先行者」三字,迎接王者到來。
幕布揭開,方鴻三人率先登場,三人擁擠在舞台的一處陰暗角落,樂器齊鳴,旋律響起。
這次的前奏,不同於上一首「夢回唐朝」的狂躁激昂,反而更貼近於民謠風格,連崔沖的架子鼓都沒了那股瘋勁。
所有的一切都在造勢,為丁三生的登台造勢。
半分鐘後,旋律戛然而止,舞枱燈光全滅,下一秒,一盞明亮的探照燈照射在舞台上,最後一塊幕布拉開。
丁三生碾滅煙頭,橫抱着電結他,一個虎躍登場,發出一道猖狂桀驁的高音。
現場觀眾頓時瘋了,齊刷刷吼道:「丁三生,丁三生,丁三生。」
丁三生一把拽過麥克風,方鴻三人立馬跟進旋律。
那盞明亮的探照燈一直只照射在丁三生身上,這是方鴻特意安排的,這是屬於丁三生的榮耀,誰也搶不得,他就是要為丁三生造勢,造出個桀驁不馴的華夏搖滾第一人來。
「咳咳……」丁三生清了清嗓子,微微笑道:「下面這首歌是首很好玩的歌。希望大家聽得時候不要太激動了。聽我安靜唱完好嗎?」
「好。」
下面爆發一陣雷鳴般的吼聲。
丁三生食指貼着嘴唇噓了一聲,輕聲說道:「這首歌的名字叫做《姑娘漂亮》,希望大家會喜歡。」
「姑娘漂亮?是情歌嗎?」下面有人立馬問道。
丁三生並未回答,輕輕撥動着琴弦,唱道:「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警察警察你拿着手槍,你說要汽車你說要洋房,我不能偷也不能搶。」
灑脫歡快的唱腔,丁三生就像是個大孩子一般,隨意扒拉着琴弦,用最內心的童聲唱出了這首歌。
「我只有一張吱吱嘎嘎響的床,我騎着單車帶你去看夕陽,我的舌頭就是那美味佳肴任你品嘗,我有一個新的故事要對你講。」
丁三生像是含着一口水,磕磕盼盼把這段歌詞唱下來,全場都被逗笑了,口哨聲四起。
這還是他們眼中的搖滾王子丁三生嘛,簡直就是在念詞嘛。
但笑歸笑,所有的觀眾都沒有發出倒彩聲,如果這首歌真得像現在這樣如精神病患者碎碎念般令人無語,那先行者早就被他們哄回家了,驚艷的肯定是放在了後頭。
果然,角落裏似乎被大家遺忘的方鴻三人開始跟進旋律,眾人畢竟是華夏頂尖樂府的學生,底子不是一般的好,這段堪稱華麗的混音足以令眾人產生頂禮膜拜之心。
而丁三生則是徹底放開了嗓子,如一匹脫韁的野馬般開始玩起了說唱,正兒八經跟大家講起了故事。
「孫悟空扔掉了金箍棒遠渡重洋,沙和尚駕着船要把魚打個精光,豬八戒回到了高老莊身邊是按摩女郎,唐三藏咬着那方便麵來到了大街上給人家看個吉祥。」
底下的觀眾齊齊倒抽一口冷氣,原來搖滾還可以這麼玩嗎?
這些瘋子似得呢喃囈語竟然也能這麼好聽。
方鴻三人的伴奏聲漸漸沉默下去,此時迎來了丁三生的個人solo,開始後半段癲狂的搖滾之旅。
高高昂起的頭顱,額前晶瑩的汗水,一把吊在脖子上的電結他,締造了一個華夏最經典的搖滾形象。
丁三生比出繼續搖滾的經典手勢,頭顱跟着節奏搖擺,頭髮早已被汗水濕透,最後的高潮降臨。
「姑娘姑娘姑娘姑娘,你鑽進了汽車你住進了洋房,你抱着娃娃我還把你想。」
丁三生五指拉住結他,一陣電音響起,迎來了這首最後的升華。
一字一句吼道:「交個女朋友,還是養條狗?」
最後的嘶吼聲瀰漫開來,令眾人震驚的不是丁三生那高亢激昂的嗓音,而是最後一句歌詞,華夏樂壇上從來沒有一首歌敢用如此膽大妄為的粗鄙歌詞,而今天丁三生不但用了,還在華夏音樂最頂尖的學府唱了出來。
眾人驚呆了,眾人沉默了,眾人連掌聲都忘記了。
隨着方鴻四人最後一次混音的結束,也意味着為整首歌畫下了一個最完美的句號。
「謝謝。」丁三生抹了一把汗水,深深朝台下鞠了一躬,比出那個經典手勢,吼道:「謝謝你們,讓我相信搖滾也是有聽眾的。」
四人最後齊齊一鞠躬,便退了場。
現場足足沉默一分鐘後,突然如火山爆發了一般,掀起一股難以用語言形容的熱潮。
千人齊齊一字一句嘶吼道:「交個女朋友,還是養條狗?」
節奏點驚人的相似。
千人引起的浪潮差點沒把整個舞台給震碎。
張德清掏了掏被震得嗡嗡響的耳朵苦笑道:「兩位,這次我想這次應該沒異議了吧?」
高松聳了聳肩,輕笑道:「事實擺在眼前,我沒有任何話說。」
最為德高望重的常青藤狠狠一拍桌子,臉色黑的嚇人,斥道:「不知所謂,音樂毒瘤。」
竟是就這麼離場了,大家風範盡失。
張德清苦笑道:「他就這麼個脾氣。小松,你也別和老常老唱對台戲。」
高松摘下金絲眼鏡,用絲巾擦了擦,輕聲道:「老師言重了,不是我想跟他唱對台戲,實在是不捨得這麼棵好苗子在這裏毀了。」
高松指了指方鴻一票人離去的背影,鏗鏘有力道:「老師,你信不信,不出三年,華夏樂隊無出其右者。」
張德清撫了把他修剪地異常精緻的山羊鬍,笑道:「信,怎麼不信。我更喜歡,不出十年,世界樂隊無出其右者。」xh211xh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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