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澤安坐在那裏沒有動靜,眼一眨不眨望着她的方向,臉上,在她望過來時,突然間浮上一絲笑容,慘澹而溫柔,像是冬日裏的陽光,給冰冷的世界一絲溫暖。
凌錦對着法台和陪審員席鞠躬。
隨後,輕聲開口,她的臉上依然帶着那抹笑,淡然地,寧靜地,如同塞舌爾平靜的海面。
「如果,非要有人來畫上這句號,那麼我希望是我。」她說了一句話,卻是讓審判長和陪審員都不太理解的話。
「謝謝審判長,各位陪審員,謝謝嚴氏律師事務所各位為了這件案子而付出心血的同志們謝謝那些關心愛護我的家人朋友們謝謝你們」她說着,對着辯護席與旁聽席上深深鞠了一躬。
隨後,她又開口:「我無話可說。」
簡簡單單的五個字,像是詮釋了簡簡單單的人生,那些轟轟烈烈過的日子,到了此刻,被生生截斷。
關廷宇聽到凌錦的話,不禁閉眼,一邊的申司僑與小郭,頓時跳起腳來。
「小錦!你沒有殺人,為何要槓下這一切?」申司僑頓時暴躁起來。
「路姐,這是你最後的機會,為何不辯駁?」
「是啊師姐,你不能放棄啊!」
小郭與殷小檸也都急得快要哭起來。
「被告,本法庭再給你一個機會,你要不要做最後的陳述?」審判長再次問了句。
申司僑他們全都瞪大着眼望着她。
只不過,凌錦依然是那句話:「我無話可說。」
沒有了他,她所做的一切都毫無意義。
申司僑終於也像是泄了氣,一下子跌坐於椅子內。
而旁聽席上,顧澤安依然靜靜坐在那裏,並沒有因為凌錦的放棄而情緒激動,好像早已瞭然凌錦會做出的選擇,而他也早已接受。
經過合議庭半個小時的討論,終於得出了結果。
「年月日,s市上城區人民法院,疑米曉墜樓一案,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被害人米曉系在被告路凌錦進入病房探視的時間段內墜樓死亡,時間吻合,而被告又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其離開病房時,被害人還活着的事實但因被告態度良好,沒有殺人動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條第三項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條第一款規定,本庭現判決如下」
「被告人路凌錦,犯過失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人民幣」
關廷宇靠向椅子內,如嚴緒然之前所料,這已經是最壞打算中最輕的罪刑了,可是,如若他在,他定不會讓事情變成這樣,他說過,無論如何,都不會讓她進去的。
申司僑一下子將資料拍於桌面,太陽穴隱隱跳動着,一張俊臉滿滿都是暴風雨來前的樣子。
小郭與殷小檸也不沒再開口說話,可能也已經料到了這樣的結果。
凌錦卻因為法官的宣判終於像是吁了口氣,她轉頭望向顧澤安,後者至始至終坐在那裏,一臉平靜,只是在聽到法官宣判時,心口處疼得他蹙起了眉頭。
凌錦被法警帶下去前,叫住了關廷宇。
「關律師,我還有一事相托。」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202s 4.0889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