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女配[快穿] 第264章 新故事的標題01

    機密情報約翰弗論奇

    作者:約翰弗論奇

    「我在更差的牢房待過。超快穩定更新本文由首發」伊凡蓋達一邊看着四周的環境一邊想。「至少我有一張床可以睡覺有水喝還有一個真正的廁所。上一次只是在地板上有一個污濁的洞,你所有的水就是從天花板上滴下來的。如果我非得被捕的話,在美國我會很高興的。」

    這時看守打斷了他的胡思亂想。「吉文斯你的律師來了。」

    蓋達一聽到喊他的美國名字便站了起來。「他會來這兒?」

    「站起來別站在門這兒。」

    看守走進來,粗暴地將蓋達轉過去,推到了牆邊。

    「把手放在腦袋後面。」蓋達照着做了,立刻被銬上了手銬。

    「求你了我不明白我出什麼事了。律師在哪兒?」

    「現在就帶你去見他走吧。」他被帶過一排牢房到了後面的一個屋子。看守打開門把他推了進去。

    「沒必要這樣的長官。你可以把手銬拿下來。我想吉文斯先生是不會惹麻煩的。」

    說話的女人坐在一張桌旁除了桌子之外還有兩把椅子,這就是屋子裏的全部家具了。在拿掉手銬之後她向蓋達指了指靠在後牆上的椅子。他坐了下來她在桌子這邊把她的椅子轉過來對着他。蓋達注意到他的椅子是固定在地上的。

    「你是律師?」

    那女人笑了笑。「你好我叫德博拉詹金斯。你是約翰吉文斯嗎?」

    「我是。」

    「你的原籍是什麼地方,吉文斯先生?」

    「俄羅斯。我離開的時候是蘇聯,現在是俄羅斯。我回去的時候……」他沒說完只是聳了聳肩。

    「如果你回去的話吉文斯先生,」她停了下來讓他想想她的話,「你會有很大的麻煩。」

    「告訴我,我幹了什麼?警察過來逮捕我的時候我就在街頭的拐角上。他們叫我別出聲,叫律師來,所以我就叫了,然後你就來了。我幹什麼了?」

    「警察說你幹的事就參與毒品交易,交易時……」

    「不,」蓋達打斷了她說,「我不吸毒的。」

    「請讓我說完。警察說的是,當你們正在進行毒品交易時,你和你的同夥是我們所說的用槍驅趕的目標。你們團伙的一個人被擊中,另外兩個人還了槍,其中一槍擊中並打死了一個9歲的小女孩。」

    「但我什麼也沒幹。開始打槍時,我只不過是站在那兒正和那些人說話。」

    「在這個國家,那是沒關係的。」詹金斯將身子俯到桌子上,眼睛直直地看着他,讓他注意聽。「在這個國家,如果你在犯罪,並且有人死了,即使你什麼也沒做,你也會被控告謀殺,明白了嗎?」

    蓋達試圖做出一副看上去很擔心的樣子,就好像他只是剛有點兒明白。「是的,但是我什麼也沒做。我當時迷路了,在問路。」

    「挺不錯的故事。但是負責兇殺案的偵探們告訴我說以前人們在那個拐角見到過你。被擊中的那個人告訴他們說,你是一個大玩家。」

    「我不知道,我玩什麼?」

    「警察說你以前從這些人手裏買過大量的毒品。這你怎麼解釋?」

    蓋達想了片刻。他並不擔心被控告,他知道他們將控告他。可是他得趕快被放出來。他還有事要做,有人要見,有貨要發。有些貨物是會很快丟掉的。

    「請問,詹金斯小姐,如果我告訴警察有關槍擊的事,誰有槍,誰打死的那孩子,我可以走嗎?」

    「現在談條件還為時過早,而且醫院裏的那傢伙已經將警察需要知道的一切都告訴給他們了。此刻他們正在逮捕別的有牽連的人。州檢察官會考慮你的請求的,但是你沒有什麼條件可談。」

    「在這個國家,像這樣的案子有保釋嗎?」

    「謀殺案沒有,幫助殺害兒童的人沒有。你將在監獄裏一直待到審判為止。」

    「但我沒有殺任何人。」

    「這個問題將會提交給州檢察官。我敢肯定你將能請求判處殺人罪。」

    「那就不是謀殺罪了?」

    「是,但那是一種不那麼嚴重的謀殺罪。」

    蓋達擔心起來。即使被審判定了罪,他也不會在監獄裏待很長時間,他的政府會來料理這件事的,但那並不能解決他的燃眉之急。幸運的是,他是在同美國司法系統打交道。

    「詹金斯小姐,在你們國家,如果我告訴我的律師某件事,即使是某件可怕的事,她可以告訴警察嗎?」

    詹金斯想了一下該怎麼說。「吉文斯先生,作為一個律師,我不能夠將我的委託人告訴我的任何事情告訴警察,即使他要告訴我是他開槍打死了那個女孩。」

    「詹金斯女士,請放心,我永遠也不會幹那種殘忍凶暴的事情。」聽到他說話不再使用農民的腔調,詹金斯瞪大了眼睛。「或許我應該解釋一下。」

    「或許你應該。」

    「約翰吉文斯不是我的真名,儘管你可以繼續那樣稱呼我。而且我也不是我假定應該是的推銷員。」

    「你是一個間諜,對嗎?」詹金斯的話音里混雜着驚奇和着迷。

    「我喜歡情報收集人員這個詞。間諜聽上去太像詹姆斯邦德了。」

    「情報收集人員乾的就是買賣毒品嗎?」

    「因為我的一些聯絡人願意讓我支付給他們毒品而不要現金。」

    「那麼這些聯絡人為你做什麼呢?」

    「他們替我搞到我自己搞不到的東西你們政府希望不讓人知道的高度機密的情報,保密的設備、名稱和地點。」

    「你在巴爾的摩這裏有這種聯絡人?」

    「噢,天啊!我在華盛頓工作。我只是住在巴爾的摩。這裏還舒服得多,又便宜。一個更加安全的買賣毒品的地方,至少在今晚之前是這樣。」

    「那麼,你樂意用你的一些高度機密的情報來換取自由嗎?」

    「一點兒也不,詹金斯女士。我辛勤工作才掌握了我所做的事情,我是不會輕易放棄的。」

    「那麼吉文斯先生,不管你叫什麼,為什麼告訴我你是一個間諜?」

    「詹金斯女士,作為我的律師,你有責任為我獲得釋放而盡你的一切努力,不對嗎?」

    德博拉詹金斯又一次在回答之前想了想。「那是律師的職責,是的,只要是在法律範圍之內的。」


    「要回我的私人物品並將它連同一個口信轉交給我的僱主是在法律範圍之內的嗎?」

    「我不敢肯定,這件物品與你的工作有任何關係嗎?」

    「為此項服務支付一大筆非正式的律師費可以答覆你這個問題嗎?」

    過了幾分鐘她才做出回答。在她回答時,她的聲音裏帶着一種先前所沒有的猶豫不決。「那當然答覆了我的問題。嚴格地說,這沒有什麼不合法的。但是,我不能這麼做,這將是對我的國家的背叛。」

    「詹金斯女士,你是一個律師,一個律師首要的,實際上也是她惟一的責任是對委託人負責。我向你保證,只要我的使館聽到了我被捕的消息,也就是幾天的時間我就會被釋放。他們會拿你們的一個間諜來交換我。不管我被耽擱多久,我拿到的情報將會傳過去的。」

    「那麼你為什麼不給你的使館打電話?」

    「詹金斯女土,如果我從巴爾的摩監獄的牢房裏給俄羅斯大使館打電話,竊聽那裏所有電話的聯邦調查局的人將知道我的存在。這將變成一樁國際事件。想想輿論吧!俄羅斯間諜在毒品謀殺中被扣留。我希望避免發生這種情況。」

    蓋達還希望不讓她知道,一旦他被捕的事公開了,即使不是全部,他的一些聯絡人將無疑會暴露出來,使他的許多工作前功盡棄。

    「詹金斯女士,如果你按我說的做,你將不僅履行了你對委託人的義務,而且,當我被交換的時候,你將對幫助從俄羅斯監獄釋放一個美國同胞負有責任。還有我提到過的將用現金支付的律師費問題。」

    詹金斯好像被說服了。「吉文斯先生,如果我要幫助你的話,我必須要確切地知道你需要我做什麼。」

    蓋達如釋重負般地嘆了口氣,他就美國司法系統的公正和它的律師們的貪心默默地感謝他一度失去了信任的上帝。

    他對詹金斯說:「我需要你拿上我的物品,就是當他們帶我送來時值班警官從我這兒拿去的那些,到華盛頓我的使館去。在我的鑰匙環上,有一把標有康多海洋的鑰匙。告訴他們那是哈福大街理查森體育俱樂部里302號衣帽柜上的鑰匙。」

    「衣帽櫃裏有什麼?」

    「你需要知道嗎?」

    「我想不需要。我猜是些文件的副本,計算機磁盤,還有你的聯絡人為你弄到的別的東西。」

    「差不多,詹金斯女士,差不多。我確信我不需要提醒你,作為我的律師,你不能把我剛才告訴你的泄露給任何人。」

    「蓋達先生,如果我是你的律師的話,我是不會的。」

    聽到有人使用他的真名,蓋達非常吃驚。在他還沒來得及說話之前,詹金斯又繼續說了下去。

    「回想一下,我一次也沒說過我是你的律師。當然,法庭永遠都不會接受這種區別,但是你所告訴我的將永遠不會用於法庭。」

    「聯邦調查局?」

    「對了。你登記之後15分鐘時我們就知道你是誰了。我們有許多俄羅斯間諜的指紋,多虧在莫斯科有我們的人,他們可以進入你們的系統。巴爾的摩警局有一台指紋計算機和我們的連着。如果你的指紋在他們的或者在馬利蘭州警察局的機器上找不到的話,他們就查我們的,瞧?」

    「為什麼用這樣的詭計?」

    「我們抓住了你,就可以知道你的聯絡人的名字了。我們所需要知道的是那份你還沒有傳過去的情報放在哪裏。你本不會告訴我們的,而且也不可能找得到,因為當你找到新的藏身之處時你有可能精明地使用另一個名字。」

    「你們怎麼知道我會讓我的律師幫助我?」

    「你不是第一個試圖利用律師和委託人特權的罪犯,你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這值得一試。」

    「那麼現在會怎麼樣?我可以給我的使館打電話來解決我的釋放問題嗎?」

    「你將被移交給巴爾的摩市的拘留所。你可以從那兒給你的大使館打電話。他們可以同巴爾的摩的州檢察官一起安排有關釋放你的具體細節。」

    伊凡蓋達早就學會了接受失敗,然後繼續下去。現在該到回家的時候了。在談判進行期間,他還得在牢房裏再待一兩個晚上,不過很快他將搭乘飛回莫斯科的班機。他雖不會受到他所希望的像歡迎英雄那樣的迎接,但是他幹得還算說的過去。休息一段時間之後,他還會接到新的任務。

    兩小時後,負責她這個部門的特別代理人查閱了從蓋達的衣帽箱裏取回來的材料,德博拉詹金斯在旁邊觀看着。

    「逮了一條大魚,詹金斯,幹得不錯。有了這我們就可以堵住伊凡朋友的聯絡人所造成的漏洞了。」

    「謝謝,但是給他自由是我們的恥辱。」

    「我們不需要他了,我們也不會給他自由。」

    「我們不給他自由?」

    「是的,我們不給他自由。大約在你和他開始談話時,我讓發了一份新聞稿說:捲入到女孩被殺事件中的那位俄羅斯僑民非常配合。他的毒品交易中的同夥在晚間新聞之後不久就被捕了。我們確信他們已經得到了消息。他們最了解忠誠,最了解背叛。他們在等着他呢!」

    棋逢對手西瑞爾哈爾

    作者:西瑞爾哈爾

    下面是警官的一份報告:

    局長先生親啟:

    本月十日晚七時三十一分,本署接到電話,說是一個姑娘在迪福特帕爾瓦大街的維卡拉基巷被刺。打電話的人自稱約翰丹尼森。我認識這個青年人,他住在約伯尼的市屬公寓,曾在馬克漢普敦的維尼爾法院被指控歐斗和盜竊罪1954年卷宗第892號。

    我隨即趕赴現場,發現了克里斯廷芭爾京的屍體,時間是晚上八點三十七分。死者十八歲,住迪福特帕爾瓦大街的朱伯尼特雷斯胡同。屍檢報告表明被害者的胸部被創,系由一把長刃刺殺而亡報告隨信呈上。

    約翰丹尼森很快趕來了。他是從約有一百五十碼外的公用電話間那兒來的,情緒十分激動。他告訴我當晚曾約好與死者會面,意欲陪她參加馬克漢普敦市政廳的舞會。他們要去維卡拉基巷口的汽車站,打算搭乘七點四十分的公共汽車進城。這時,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叢中跳出一個男人,此人面目在黑暗中無法辨認。他從後面給死者一擊後立即逃亡。

    經過進一步的詢問,丹尼森自願提供情況說,他認定兇手是查爾斯帕克。我對這個青年人亦有所聞,他住在迪福特馬格拉街的河濱巷,曾於上次大審中被控犯有蓄意傷害罪1954年卷宗第493號。丹尼森聲稱,帕克兩度因他與死者的關係公然對他以武力相威脅。我有理由認為死者稟性怪癖,輕浮放蕩。

    屍體運走的工作安排妥當後,我邀請丹尼森隨我一同去警署。查爾斯帕克也在那兒。金帕探長記錄了他的陳述,我們到那兒時他正好就要講完。

    兩人一見面,都擺出了一副躍躍欲斗的架式。為了他們的自身安全,只好把他們分別關進單人牢房。

    從金帕探長的筆錄中得知筆錄一併呈上,帕克是在七點四十分到達警署的。我的實驗結果表明,可以用十分零二十秒從犯罪現場跑到警署。帕克陳述的大意是:他當晚與死者約會,準備一起去馬克漢普敦的開羅電影院去看電影。他們在前面維卡拉基巷的汽車站的路上……下面我也無須贅述了,先生,把兩者的供詞比較一下,實際上是完全相同的。

    帕克向金帕探長表示,他堅信丹尼森就是兇手,並說丹尼森曾三次毆打過他。

    鑑於這種情況,我對兩人都進行了仔細搜查。

    在丹尼森的身上,我發現了一塊手帕弄髒的,一份馬克漢普敦的每夜新聞,一包香煙,一盒火柴,一個錢包,內有三先令六點五便士的現金,一把隨身攜帶的小梳子和一把帶鞘短刀。他說帶刀是為了防身,尤其是為了防備帕克。刀子顯然是剛剛磨過的。他穿的是「無賴青年」式的衣服,右袖口處我發現有血污一塊。他坦然承認這很可能是死者的血跡。他說在她負傷倒地時,他曾扶過她。

    在帕克的身上,我也發現了一塊手帕弄髒的,一隻打火機,三張照片一併附上,一個錢包,內裝現金兩鎊十先令六點五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條皮帶,上面掛有個空刀鞘。檢查了他的單間牢房後,發現了一把刀,與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此刀是藏在牢房的通風器里。經過一番盤問,他不得不承認那是他的東西。他聲稱帶刀子是為了自衛,特別是為了防範丹尼森。

    這把刀也可以看得出是新近磨過的,進一步檢查,發現刀上有血跡。在他的手帕上也發現了血跡,他說是由於在磨刀時劃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確有一道新近癒合的傷口。他的服裝式樣與丹尼森的相仿,衣服上未發現有血污。

    在警署的化驗表明化驗報告隨文呈上,所有的血跡均系型,與死者的血型一致。不妙的是,帕克也是這種血型。經檢查,丹尼森的血型則是型。

    十一日清晨,我重返維卡拉基巷的現場勘察。雖然巷內路面泥濘,然而還是可以分辨出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點的腳印。我還從巷子的另一端出事地點的一片灌木叢里,發現了一個男人的腳印附照片。這腳印在這兒與那一對男女的腳印交錯在一起,其中也混雜着我和其他警官的腳印。

    我取來死者的鞋,證實了與那女人的腳印相吻合。然後我又找來兩個被拘者的鞋子,真叫人吃驚,兩雙鞋幾乎一模一樣,都是新的,黃褐色的微孔皮革,皺膠底,鞋碼均為10號。經過詢問查明,兩人先後相差幾天在馬克漢普敦的高街上的同一家商店裏所購。兩雙鞋都沾了泥,不用說每一雙鞋都適合那兩組腳印。

    我走訪了死者的母親和姐姐,繼續進行詢查。其母對自己女兒的活動一無所知,不過她姐姐告訴我,死者和這兩個年輕人中的每一個都經常外出,每個人都曾為她和另一個人的交往而威脅過她。她也說不上她妹妹是和其中哪一個共度了出事的那個夜晚,可她提到了,說她是個舞迷,經常去市政廳跳舞。她又說她妹妹很愛看德懷特拜布爾主演的片子,而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戀歌」那天正好在開羅電影院上映參見呈上的每夜新聞的廣告。

    審訊目前看來是無法進行下去了。兩個年輕人都矢口認定自己的供詞全是事實,我也簡直沒法確定誰在撒謊。要想找到更多的證據,希望十分渺茫。但是兩人之中必有一個是這次蓄意謀殺的兇手。我非常遺憾,我沒法在這種情況下將可疑的人犯逮捕歸案。

    警官:波特里斯

    局長把這份報告仔細看了兩遍,接着在頁邊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撒起謊來真是膽大包天,不過有一點他露了餡:如果他是帶着克里斯廷去參加舞會的話,他為什麼竟穿着一雙皺膠底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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