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奶爸 第30章 030.證言交鋒(上)

    ,。

    第30章 030證言交鋒(上

    ——第二次審判開庭——

    距離開庭還有好一陣時間,法者鴆就已經坐在原告方的座位上。他的旁邊,身材肥胖的張大海也是一臉信心十足地坐在座位上。

    旁聽席上沒有什麼人,不過咲夜還是帶着蜜律以「法律學習」的名義申請了旁聽證,坐在角落裏面。

    對面,張大江,張大河,張大湖,以及張小溪相繼入座。其中,張大江看着張大海的眼神顯得有些怨懟和怒其不爭的意思。張大河還是那樣沉默寡言。三弟張大湖現在倒是顯得很高興,一臉勝券在握好像馬上就能夠拿錢的樣子。至於張小溪,她則是不斷地和旁邊的判無用說話,同時還時不時地看看這邊的法者鴆,表情顯得陰晴不定。

    對此,法者鴆的臉上依然保持着微笑,坐在座位上,安安靜靜地等待開庭。

    「原告方,在開庭之前,被告方提交了希望和解的調解書。」

    法官拿起手中的一份文件,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看着法者鴆這邊,說道——

    「調解書中的內容你們應該也已經收到,被告方願意將張母的房產一分為五,你們五個兄弟姐妹各拿一份。這是一份很公正的分割方法,你們是否願意接受調解?」

    法者鴆冷笑一聲:「不接受調解。」

    法官點點頭,將調解書擺放在一旁,正式宣佈開庭。

    在結束了一些簡單的身份核對與枯燥的流程儀式之後,判無用拿着手中早就準備好的演講稿,開始大聲朗讀了起來——

    「就和前次開庭時一樣,原告方所提出的所有證據均無法證明街市口號的房產可以歸於其所有,且原告方遠遠沒有照顧到其母親,在遺產分割方面,我的代理人希望法庭撤銷原告方的訴訟要求。並且根據在張母生前所盡到的責任和義務方面,懇請法庭少分甚至不分原告方關於本案的訴訟財產。」

    簡單明了,很容易理解~~

    旁聽席上,蜜律的雙手緊緊地抱着天平熊,看着那個始終都處在那種不可一世的冷笑態度的法者鴆身上。

    面對這樣幾乎一面倒的局勢,他還能夠把這場官司打下去嗎?

    此時,法者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裝。他不像判無用那樣準備演講稿,而是自信滿滿地走到法庭的中央。

    「法官,根據張母的遺囑所述,這份遺書其實並不是一份簡簡單單的普通遺囑,而是一份附有條件的遺囑。遺囑上的條件就是『如果哪個孩子在其生前是多照顧她一點,那麼這套房子就多分給那個孩子一點』。根據這樣的遺囑,我們完全可以推斷張母生前的意思就是,如果自己的五個孩子中有一個孩子完完全全地照顧好自己,而另外四個完全不管自己的話,那麼這套房產就可以完全給那個照顧自己的孩子。如果五個孩子都完全不照顧的話,那麼房產就五等份。」

    法官轉過頭看了看被告方:「被告,你們有沒有什麼意見。」

    張大江四兄妹低頭商量了一下之後,張小溪和判無用附耳說了一下,判無用點頭,朗聲道:「沒有意見。」

    法者鴆笑了笑,對着判無用略微鞠躬:「謝謝你的認同。那麼法官,我想詢問一下四位被告。」

    法官:「可以。」

    很快,按照順序,張大江第一個站在了證人席上,接受法者鴆的詢問。

    ——張大江證人詢問——

    「張大江先生,請問您在您的母親生前是否一直都有在照顧您的母親?」

    法者鴆那略帶微笑的表情讓張大江顯得有些發悚,但還是重重點頭:「是的!我一直都很照顧我母親的。」

    「那請問是怎麼照顧法?據我所知,你自從二十多年前結婚搬家之後就離開了那個家,並且也沒有將你的母親接到你自己的家裏去住過。」

    張大江:「我……我經常去看我媽媽!」

    法者鴆:「經常?請問是怎樣的經常?是每天都回家看嗎?」

    張大江一愣,顯得有些侷促地搖了搖頭:「不是……」


    法者鴆:「哦?那麼是一周一次嘍?」

    張大江依然沉默。

    法者鴆:「就算您沉默也沒有辦法。根據我這裏所得到的資料,您在這二十多年中最多也就一個月來見一次你的母親。有的時候甚至隔了兩三個月都不來見一次。啊,原來隔了那麼多時間才來見一次自己的老母親被你稱之為『經常』嗎?」

    ——張大河證人詢問——

    法:「自從你十五年前結婚離家之後,你多久見自己的母親一面?」

    河:「我……雖然我也很少,但我經常打電話……」

    法:「哎呀呀!經常打電話啊!那麼請問你每次打電話打多少時間?是每天都打嗎?還是一個星期左右打一次?」

    河:「我……我的性格……比較陰沉,比較孤僻,所以……所以……」

    法:「如果你不知道的話那我來幫你說吧。我查過了張母逝世前五年內所有從你家的電話號碼打到張母家的電話號碼中的次數。五年內,數量竟然只有可憐的三十個?平均你一年只打六個左右?而且每次的通話時間也就那麼五六分鐘時間,有些電話甚至只有兩分鐘都不到。這樣的通話記錄也是你所謂的經常照顧老母親嗎?」

    ——張大湖證人詢問——

    湖:「我警告你!你不要胡亂說話!我可是很長時間一直都和我老媽住在一起的!而且我結婚之後也一直往我媽媽這邊跑的!」

    法:「呵呵呵,是啊,張大湖先生的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和母親一同居住。不過根據你們家的傳統,之所以一同居住是因為沒有結婚,一旦結婚之後就全都會離開。所以,張大湖先生您七年之前搬離您的住宅也是因為您結婚了。」

    湖:「那又怎麼樣?我不是說了嗎?我經常回家看我媽!」

    法:「呵呵呵,的確是經常呢。根據我這邊的記錄,張大湖先生的確隔三差五的就往自己老媽的家裏跑。但是,您身為三哥,為什麼一直到妹妹嫁出去好久之後才結婚,結了婚之後為什麼又三天兩頭地往老媽這邊跑呢?」

    湖:「我……我……我想我媽!」

    法:「是想你母親的錢吧。」

    湖:「你!!」

    法:「我調查了一下你的資產報告和犯罪記錄,你在二十歲時就曾經因為聚眾賭博在公安局留過案底,並且這些年來,你的總財產數額一直都顯得非常的捉襟見肘。而且,看看你的履歷表,一直換工作,沒有穩定的收入,再加上喜歡賭博,這才是你一直都沒有結婚的原因。你是因為迫不得已才和自己的老媽住在一起的。」

    湖:「我……我……」

    法:「你這些年來的存款數額始終都維持在四位數以下,而且還沒有正經工作。你的工作收入並不高,但是卻喜歡抽名牌煙,喜歡大排檔,還喜歡出入一些歌廳舞廳。這些錢都是哪裏來的?你總不會告訴我這些錢全都是你那個做保潔的老婆賺來的吧?你三天兩頭地往自己的老媽那邊跑,還不是因為要從你老媽那邊拿錢?」

    判無用立刻站了起來:「反對!原告律師沒有證據就在那邊隨意污衊我的委託人!」

    法者鴆:「我當然有證據!我可以邀請居住在張母家一二層樓多達十幾年的鄰居徐姐做證人!」

    法官點點頭:「允許傳喚證人。」

    而當徐姐被傳喚上庭之後,法者鴆立刻指着張大湖,對徐姐問道:「徐姐,請問這個張大湖是不是經常來見張母?」

    徐姐看了張大湖一眼,點點頭:「是,經常來。由於他脾氣顯得很不好,每次來時多多少少都有點酒氣,所以我記得很清楚。」

    法者鴆:「那麼,他來了之後是不是很照顧自己的母親張母呢?」

    徐姐搖搖頭:「這個……他來了之後,我經常聽到張姐罵他,而他也總是和張姐對罵,吵着鬧着要錢。最後,張姐似乎總是給他錢。要說照顧的話……幫家裏把垃圾拎出去扔掉算不算?」

    法者鴆:「呵呵,謝謝張姐,我已經問完了。」

    之後,就當張小溪以為輪到自己,想要站起來的時候,法者鴆卻是瞥了她一眼,立刻對法官說道——

    「法官,通過剛才的詢問可以知道,張母在世的時候,其長子,老二和老三根本就沒有做出過所謂的照顧的舉動。最多是逢年過節打個電話走訪走訪。或是想起來了給個一兩百元的生活費而已。如果這樣的照顧也算是『照顧的非常好』的話,那這個世界上也就不會有任何的孤寡老人了吧。」

    「反對!」

    判無用現在終於顯得有些急了,他立刻站起來大聲喊話——

    「法官大人,原告方是在偷換概念!作為家裏的男性,成婚之後離開家生活幾乎可以算得上是普遍的做法!而且作為一個兒子並不可能隔三差五地就給家裏打電話,往家裏跑,這是一個社會上普遍都接受的道理!如果一個男人在結婚之後還總是往家裏跑,總是纏着媽媽的話會被說成是『媽寶』!所以男性回父母家的次數少,電話打得少根本就是一個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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