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說的明明,就是三個明明一起拍照,能看到一個完整的頭部的那個
那一年,電視劇中,兩名西裝騷年並肩而行,一人身高169,一人身高185,在風中雨中昂首挺胸,並肩而行……
「其實我喜歡演藝圈的明明。」唐海說道。
「……你自己覺得我們會相信嗎?」
「個頭適中的那個明明,娶了那個很漂亮的絕對沒整容過的自然美人,婚禮花了兩個億人民幣,其中居然還有很多東西是別人給的朋友價,除了家產百億美金以上的,我覺得這是最高檔次的了……」
「的確,這邊許多的富人俱樂部一般2000萬美金就可以加入,剛達到這個身價的人,是舉辦不了這場婚禮的。」
「後來我在想,他們演戲絕對賺不到這麼多錢啊我就去找了找,原來明明在很多年前就賣過紅酒,他同時是個眼光很厲害的投資人接着我又去找了找,原來小燕子也買了酒莊,現在沒事就發發自己躬耕於南陽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的照片,她也是很厲害的投資人……」
麗莎一時間不知道說什麼好。
厲害的投資人那還用得着演戲嗎
嗯,應該說他們在演員里是很厲害的投資人了,特別是小燕子,去年金融大爆發在股市里賺了幾十億,接着在香江狂做地產又是幾十億,這在演藝圈裏的確是頂尖的,不過……
「明明當年賣酒是賺的,現在再賣就不一定賺了。小燕子買酒莊不是出於賺錢的考慮,而是出於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裏,或是這東西比存銀行更保值,或是錢太多了沒地方花跟大家一起玩,三種原因。」
唐海很驚訝:「你說酒莊不賺錢?」
「就這麼說吧……」
世界上最著名的酒莊是法國的,但也要分地方。
法國酒莊有三大區域。
一般人最熟悉的自然是香檳區,每公頃平均價格是10萬歐元。一公頃等於中國15畝,歐元和美元現在匯率差不多了,四萬多人民幣一畝。看着是便宜,買不到的。90掌握在果農手中,誰要是想賣,立刻會被熟人吃進,外人甚至不會收到風聲。
名氣排行第二的是波爾多區,地質條件最好的平均每公頃是100萬歐元。最差的是2萬左右。這裏是外國人集中投資買酒莊的地方,第一國家隊是比利時,第二國家隊是中國。外來人沒辦法在香檳區買到地,就只能在這裏買,一般規模大概是200萬歐元到700萬。
一般人很少會注意到的,但實際上卻是最高端的,還是勃艮第區域的酒莊。
因為規模最小,而又有很獨特的酒莊級別劃分方式,這裏的酒莊是最貴的,酒也是最貴的。一般人之所以很少聽說,是因為……
買不到
勃艮第特級酒莊均價435萬歐元一公頃,目前成交最高價是一名法國富豪,以2300萬歐元一公頃的價格,買下了名園batard摸ntachet的十二分之一公頃也就是一畝地多一點點,花了差不多15億人民幣……
酒能賣多貴,最重要的還是看口碑和營銷能力,什麼氣候之類的其實還是次要。
但哪怕是最貴的拉菲酒莊,羅斯柴爾德家族在1868年買入,也一直到1948年才能回本。花了整整80年,當初買的人他孫子都老死了……
便宜的地也有,一公頃一萬歐,等於5000人民幣一畝地的買。但問題是出貨後賣給誰?
更別提美國這邊葡萄酒歷史比較短,比不過法國。
麗莎覺得唐海還不如認真打漁呢畢竟做熟不做生。
「法國這麼吊?他們的教育全球聞名,美食菜系全球影響力第一,工業能力世界第三,還有世界第一的酒莊,又引領着潮流和時尚。連足球都猛,想想不合理啊……」
「就是打誰也打不過……」
「你剛才說羅斯柴爾德家族……我聽說過這個家族名氣,什麼東西價位是什麼,都是他們制定的,你說現在他們願意和我玩嗎?」
「福布斯財富榜要10億美金資產才能上去,而且他們只對排行很前的實業家或者福布斯權勢榜政治家有興趣。」
麗莎的弦外之音唐海懂了。
麗莎把做酒莊的弊端,以及賣酒的弊端都和唐海說了,這也就是個表面光鮮的東西,以為唐海會放棄這個念頭,但唐海依然在往布雷鎮開車……
「喂,蘿絲,我到了。」
「等等我,我這就出來。」
唐海把車橫在蘿絲家門口,蘿絲牽着赤兔出來,還有準備出門的老雷和他的太太。
最近蘿絲一家可以說是意氣風發,農場大建完成,又有唐海做終端收購,光是賣雞蛋就比之前不強多少倍……
更別提蘿絲運氣大爆發,先白撿了一堆品質最好的沙打旺,又撿了一堆人參沙打旺只值那麼十幾萬,不足掛齒,人參最後可是賣了百來萬……
一舉填滿了各種欠款,最後還剩下百萬美金
有了錢就罷了,大家的身體好像都變得很好了,蘿絲還在備戰明年的馬賽
看到赤兔慢慢瘦下來越發的神駿,唐海的老丈人和丈母娘那個高興,有時候吃雞蛋都順手給進屋溜達的赤兔餵一顆,赤兔也乖,讓幹嘛幹嘛,聽話得就像家裏一員。
這是女兒男友送的,說起來這男友對女兒真是沒的說……
一出門就看到唐海在車裏,裏邊還有好幾人,一看清一色都是高分美妞
老雷臉色又下來了。
唐海沒想到兩老也在,連忙下車招呼,說帶蘿絲去葡萄種植區看看,和人約好了的,自己想買個酒莊。
接着給介紹,珍妮弗是海洋精通,外帶半個生物專家,麗莎是條子伯伯的女兒,現在是大麗菊董秘,自己拉着她公器私用為自己辦點事,noon是麗莎的朋友。
老雷洛表情稍稍好看了一點,但還是不能說好。
唐海帶上蘿絲逃也似的離開。
開車的是唐海,副座是蘿絲,另三個在後邊,赤兔小跑着追車,它感覺到唐海和蘿絲急匆匆跑路,一定是去吃好吃的,媽的,想瞞過我少年包爾康……
唐海還是第一次看到追車跑的馬,想放慢速度,蘿絲一揮手:「不用,讓它跟着,過幾天帶它去追飛機。」
「……」
「老闆,你最後還是決定要買酒莊?」
「本來我還想自己種的,但後來我發現人們對品質其實不太在意,更在意名氣。」
「終端銷售怎麼辦?」
「我的餐廳啊。」
麗莎終於想起了唐海還握着一個大殺器,可以把各種東西利益放大不過這時候搞這個……
「你覺得我買下哪個地區的酒莊比較好?」
既然老闆問了。
「哥倫比亞谷。」
「地理位置原因?」
「不,你們國家的元首來訪時喝過,這是御酒。」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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