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一下停住了手上的動作,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祝曉萱,「你見過?」
「什麼?」
祝曉萱回望夏新,不解的眨着大眼睛。
夏新說,「就是紋身啊,平時看不出來,只在特定情況下出來的紋身。」
祝曉萱點頭,「有啊,上次我跟小婊子去紋身的時候,就有人跟我們介紹了兩種啊。」
「比如呢?」
祝曉萱不明白夏新為什麼這麼緊張。還是坦白的解釋道。
「他就給我們介紹了兩種,一種叫紫外線紋身,是在美國那邊很流行的,在正常的光線下是看不到的,但是在俱樂部,酒吧之類地方的紫外光下就可以顯現出來,這樣,白天時候,別人也不會因為紋身的關係影響工作,晚上也可以帶着紋身出去玩了。」
「然後還有一種叫鴿血紋身,這種就比較特別了,而且不太乾淨,就別弄了,對身體很不好的。」
「沒事,我就聽聽。鴿血紋身又是怎麼樣的?很神奇嗎?」
「據說是靠鴿子血跟硃砂什麼弄的,我也沒具體了解,紋身師也說,不建議弄這個,很危險。會得癌,本身原理好像就是利用什麼基因組織細胞什麼的,我也沒記清,總之這種紋身,只有在喝酒,或者暴怒等情緒之下,才會顯現出來,平時的話是沒有紋身的。」
「喝酒……」
夏新回想了下,心中豁然開朗。
確實沒錯,那晚自己生日,莎莎陪着自己說了好多話,還一副很鬱悶的樣子,喝了很多紅酒,那兩瓶紅酒基本都是她幹掉的。
到最後她都喝醉了。
所以才有紋身出來。
難怪平時看不到,只有那一晚自己能看到。
這麼一想,夏新頓時覺得自己好冤枉。
那晚,還白白被冷雪瞳錘了兩拳,一度被鄙視了好幾天,說自己好色無恥想占莎莎便宜。
想想,自己真是比竇娥還冤。
夏新已經迫不及待的回去跟冷雪瞳證明自己清白了。
「謝謝你,曉萱,真是幫大忙了。」
夏新一把握住祝曉萱的小手,搞的祝曉萱一臉的莫名其妙。
「濕乎,你要紋身嗎?」
「不是,就隨便問問,對了,你跟月舞去紋了什麼?」
祝曉萱小臉一紅,垂下臻首,露出一副小女兒的羞態,輕聲道。「我想了想還是算了,要是將來我喜歡的人,不喜歡我紋的東西怎麼辦。」
「額……」
「濕乎,你喜歡紋身嗎?」
「我一般吧……」
……
……
憶莎在沙發上睡到一半的時候,被一陣鈴聲給吵醒了。
冷雪瞳跟夏新都已經出去了。
她迷迷糊糊的拿起。「餵」了聲,說,「就來就來,正趕去上課的路上呢。」
「什麼上課?車找到了。」
從里傳來一個懶散的聲音。
憶莎「騰」的一下坐起,剛剛還一臉迷糊的樣子。瞬間就清醒了,利落的問道,「哪裏?」
對方報了個地點。
憶莎就匆匆的走到玄關,準備出門了,穿好鞋才發現,自己還穿着睡衣呢,又脫掉鞋子,回臥室換衣服了。
憶莎一路驅車向着對方所說的黃浦江邊開去。
穿過了熱鬧的市區之後,是稍顯平靜的小路,然後穿過波濤洶湧的江面大橋,憶莎正準備前行的時候,又是一陣鈴聲響。
「不要轉彎,繼續前行。」
憶莎有些不解。
「你被一隻小螞蟻給跟蹤了。」
「……」
憶莎心中一驚,放慢車速的同時,想從後視鏡里觀察情況。
不過馬上就被對方提醒了句。「車速不要慢嘛,這種平坦的路突然放慢車速,警惕性高的人可能就撤退了,繼續前進,咱們在前面那個急轉彎處逮住這隻小螞蟻就是。」
這也讓憶莎沒空去看後視鏡了,只能看着前面繼續開。
心道自己真是大意了。
如果沒猜錯的話,他也是跟着自己的這輛車在開,所以知道有人在跟蹤,也就是說,後邊其實有兩輛車在跟着自己開,自己居然一點都沒發現。
憶莎照着對方說的,一路左轉右拐的繞到了江邊的道路,沿江行駛。
在開了沒一會兒之後,就聽到後邊傳來「砰」的一聲巨大的聲響。
這讓憶莎停住了車,頓了頓。又調轉了車頭回去了。
沒開一會,就看到了兩輛黑色轎車在路中間撞在了一起。
看起來是一輛車在往前開的時候,被另一輛車給從中撞的停了下來。
然後,旁邊有三個人已經打起來了。
三個人動作都很快,輾轉騰挪間,甚至令人有些眼花繚亂。
其中兩個黑衣服的人,手上都拿着寒芒畢露的刀子,揮舞間,寒光懾人。
而另外一個穿着短袖,休閒褲。留着一頭綠頭髮的人,則是赤手空拳。
雖然並沒用武器,卻是很輕鬆的躲避着兩人的進攻,反倒是兩個黑衣人已經支撐不住了。
憶莎來的時候,已經是接近尾聲了。
就看到綠髮男人,左右手各抓住黑衣男人的一隻手腕,輕笑道,「hello,你們好」。
然後就聽到「咔擦」「咔擦」兩聲清脆的骨折聲,兩隻刀子同時掉到了地上。
綠髮男人很輕鬆一腳一個,在兩人腳下一踹,力道卻是相當的刁鑽,讓兩人腳下一軟跪倒在了地上。
這才沖憶莎笑了笑,「原來是兩隻小螞蟻。」
男人一腳一個,把兩人的腦袋給踩到了地上,發出「砰」的聲響,光聽起來就很疼。
然後很安逸的摸了摸胸口,掏出一包煙,加個打火機,他習慣在事後,來根煙。
雖然,這兩個小蒼蠅對他而言,連運動都算不上。
說時遲,那時快。
男人叼着煙,「咔擦咔擦」兩下,點燃了打火機,一手遮風正準備點煙,就看到兩人突然起身,同時從懷中掏出槍,對準了他。
男人是完全沒想到,這兩隻小嘍嘍居然還配槍的,這在國內,可不是普通人能帶的配置,這是要殺人了啊?
而且如果配槍的話,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拿出來。非要來肉搏,這不找死嗎?
然後就聽到「砰砰」兩聲槍響,不過並不是兩個黑衣男人開的槍。
兩個黑衣男人手中的槍掉到了地上,手臂上的鮮血順着手臂不斷的往地上滴落,是他們倆的手臂同時中槍了。
兩人沒有任何猶豫的一頭扎進了旁邊的江水裏。
男人這才轉頭望向了幾十米開外的憶莎。在憶莎手中,就拿着一個金黃色的,巴掌大的小槍,剛剛就是她開的,
男人拍了拍手,依舊是一副輕描淡寫的語氣,「了不起的準頭,難怪你射擊課一直是滿分了。」
憶莎冰冷着小臉,沒說話。
把小手槍收好,快步走了過來。先是望了下江邊,自然是半個影子都沒看到。
嘀咕着,「真沒用,居然讓人給跑了。」
綠髮男人大聲辯解着,「嘿。這能怪我嗎,那點身手,也不可能是組織的敵人啊,誰叫你這麼漂亮可口呢,我以為又是你的追求者,想找人把你綁回去享用呢,又不是第一次了,誰知道居然是配槍的。」
「而且,你剛剛也有機會留人不是嗎,以你的槍法,留下兩人的命不難吧。」
「……」
憶莎沒說話,她並不想破壞這平靜的生活。
她面無表情的來到了對方的車子裏,把里里外外都翻了一遍,但並沒找到任何東西,最後也只能無奈放棄了。
「卡車呢?帶我過去」
「嘿,你還沒嫁給王子呢,你不能命令我,我只是路過這裏辦點事,幫你可不是我的義務。」
男人發完牢騷,還是開車帶憶莎過去了,就在離這不遠的地方。
那小卡車同樣是停在江邊,不過車裏的人已經沒了……
書里謎題真不難,我想把書寫的有趣,所以大家如果有心,從細節里,就會發現答案,如果不想研究細節,以後自然會揭曉答案
當初寫憶莎紋身,有人表示呵呵,紋身會消失,當這玄幻小說呢
寫夏夜墓,就有人嘲諷說作者寫不下去,要轉鬼故事小說了
寫個夏新喝7,8瓶白酒,都有人說這太假了,變科幻小說了,最近也一樣
發現不合理地方,建議自己找找原因,別一上來就是,「哎呀,作者跟其他讀者都蠢蛋,就我發現這bug了」這種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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