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都忙死了。」
「是啊,你是大忙人,要做翻譯官,還要做酒吧老闆娘。就你這女朋友角色,做的最失職。他走哪兒,你的酒吧就開到哪兒,他的一分錢你都捨不得外流。這樣,很容易失去你男人的。」
電話那頭,忽然沉默了一下,聽筒里傳來嘩嘩翻書頁的聲音,喬南一聽就知道,陶晴又是一邊在看翻譯書,一邊跟他講電話。
職業女強人,能把事業做得有聲有色,但感情上,卻未必把一切都掌握在手。尤其,這位陶翻譯官的男朋友,還是簡應琛這種浪子。
「喬南,你知道嗎,我誰也不擔心把我男人搶走,就擔心你。」陶晴開玩笑的說。
「哦?是嗎?我還以為你是故意秀恩愛,讓我羨慕嫉妒恨呢?」
兩人又講了一會兒電話,最後,陶晴先掛的電話,因為她已經講不下去。
對着厚厚的翻譯詞典,陶晴其實一個字也沒有看進去,撐着下巴,把詞典翻得嘩啦嘩啦響。
她不喜歡簡應琛跟喬南一起喝酒,因為只有跟他在一起,簡應琛才會放鬆,把自己灌得爛醉。
他們有共同的秘密。
她把藍蓮開在每一個有他的地方,只是不想他忘記她。
攤開的筆記本上,凌亂的寫滿了簡應琛三個字……
三天的時間很快,妮妮出院那天,喬南就拿着檢測報告給她,告訴她數據一切正常,只是妮妮的體重偏瘦,需要加強營養。
孟清歌在答應霍晉霆好好學廚藝那天,就去書店買了關於料理的書翻看,這幾天天天翻着花樣做飯。
事實證明,沒有不懂料理的女人,只有不肯花功夫的懶女人。
孟清歌照着書本做,七七八八也能做出不錯的菜來。
郊區比市區的好處,其中之一,就是有比超市新鮮的食材,還能買到真正的有機菜。
她站在賣泥鰍的小攤前,買了一斤泥鰍,準備回家燉湯。宰殺泥鰍的女人身材非常敦實,看了孟清歌好幾眼,問道:「你是那家別墅新請的保姆吧?」
孟清歌愣了一下,保姆?
就見那女人湊近了一點,神神叨叨的看了四周一圈,曖昧一笑說:「別跟我裝啦。我家就距離那別墅不遠,我幾次見到你從那兒進進出出了。」
孟清歌蹲在盆子邊,手指伸進盆子裏攪弄那些滑溜溜的泥鰍,聞言輕輕皺了下眉,沒有吭聲。
女人又道:「那別墅,平時都不見人影的。幾年前,就看到有個小孩住過,後來也不知道出了什麼事,沒有再看到過。不過前些日子,我看到那家男人回來住了。那個小孩也回來了。你有沒有見到,那家女人是誰?」
女人往左邊攤位看了眼道:「聽說,那孩子是那個男人的情人生的小孩,藏在這裏的。」然後,她的聲音就大了起來,用無所謂的口氣繼續說,「現在的有錢人吶,都這樣。把情人藏在郊區鄉下,只要家裏那位不鬧,怎麼都行了。」
---題外話---
剁手節,大家都去買買買了吧?理智購物,可不要吃土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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