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還在生氣嗎?」楊果有些忐忑地問道,他有些擔心剛剛提起了前任會不會讓方貝貝心生芥蒂。【首發】
其實,方貝貝的那點小委屈早在楊果主動地解釋的時候就已經煙消雲散了,不過,她還是不依,拉着楊果的手臂撒嬌地說道:「不行,你得賠我,我好不容易想到好的。」
這可讓楊果傷透了腦筋,讓他想一個自己的暱稱,要幽默、要親昵、還要朗朗上口,這本來就是一件很彆扭的事情好嗎?楊果想了幾個,結果還被方貝貝給否決了。
「寶寶,你也想一想吧,我想破腦袋都想不出來。」楊果左手撓了撓頭說道。
「我想出好的,你又說不行。」方貝貝氣鼓鼓地說道。
「那個只是一個特例,沒有第二個了!」楊果笑着舉起了左手,發誓道:「寶寶你說一個,我保證不反對,怎麼樣的我都喜歡!」
「真的?」方貝貝轉過身,跪坐在沙發上看着他,驚喜地問道。
楊果看着她美麗的眼睛裏閃過的一絲狡黠,他就有一些後悔了。貌似做了一個很錯誤的決定啊!可是,方貝貝拿給他反悔的機會,她左手拉着楊果的手,然後右手突然攀過去,封住了楊果的嘴巴,兩人眼睛對視着,方貝貝語氣有些威脅地說道:「男人一言九鼎,你可不許反悔啊!」
都這麼說了,楊果還能怎麼樣,他舉起了左手,方貝貝放開他的嘴巴,楊果才說道:「不反悔,只是,不能太過分吶!」
「不會過分的,嘻嘻!」方貝貝挪了挪屁股,找了個舒服一點的姿勢,她白白瘦瘦的大腿跟楊果觸碰到了一起,楊果頓時感覺到涼絲絲的,女生屬於寒性生物,這個說法一點都沒有錯!
「你不是叫我寶寶嗎?那我還是叫你蜀黍吧!」方貝貝笑嘻嘻地說到,她還小心地看着楊果,害怕楊果會引起很大的反應。
楊果苦笑地搖了搖頭,他問道:「為什麼還是叫這個?不是應該換一個嗎?」原本,楊果以為自己能夠從蜀黍這個奇怪的稱呼中翻身,最起碼也能夠跟女朋友處在同一個輩分,結果,說了半天,又繞回來了。
「都沒有叫你怪蜀黍了!你還不滿意啊?」方貝貝用胳膊推了推楊果,笑嘻嘻地說道。
能說不滿意嗎?楊果苦笑地說道:「也不是不滿意,就是我給你的暱稱多有創意啊?可是,到了我這兒,怎麼又不換了呢?」
方貝貝盤坐着,鬆開楊果的手,她兩隻手比劃着跟楊果解釋道:「你看呀,你叫我寶寶對不?然後給我的感覺就是,你要麼是爸爸,要麼是叔叔,反正就大了一輩。」
「不能這麼算的,那個寶寶只是字面意思,主要還是表達親切。」楊果輕輕地提醒道。嗯,語文水平不高我不怪你……
「那蜀黍也是暱稱啊!又不是要你當我叔叔,你說是不是呢?」方貝貝反駁道。
「再說了,」方貝貝頓了頓,「那楊過都可以叫小龍女姑姑呢!我為啥不可以叫你蜀黍?」
楊果愣了一下,他看着方貝貝嘟着嘴巴的模樣,才明白,原來方貝貝對自己的前女友還沒完全釋懷呢!楊果伸手,將方貝貝放在自己腿上的左手拉過來,十指緊扣着,然後將她一把拉過來,讓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我知道,你是最照顧我最在乎我的,對不對?」方貝貝在楊果的耳邊,輕輕地呢喃道,「即使,我叫你蜀黍。」
楊果左手輕輕拍了拍方貝貝的被自己握着的左手,笑道:「那當然,全世界都找不出第二個這麼好的怪蜀黍了!」
「沒有怪啦!只有蜀黍。」方貝貝笑了,她嘻嘻地糾正道。
「不過,你老實告訴我。」方貝貝轉過腦袋來,仰着下巴看楊果,她的臉蛋有兩團羞澀的紅暈,「咱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你是不是就……就瞅上我了?」
「幹嘛用這麼文縐縐的詞?」楊果訝然失笑道。
「不許脫離話題,老實回答。」方貝貝嗔道。
「那時候啊?」楊果看着方貝貝沒有多大變化的鵝蛋臉,還是跟東湖湖畔那個回眸一笑的小女生一樣動人心弦,那時候,自己有沒有現在這樣愛不釋手的感覺呢?
楊果老實地說道:「不好說,可能有。」
「那個時候,我失戀沒多久,琪琪也一個多月。」楊果解釋道,「我根本沒有心思去考慮別的。」
「那為什麼說可能有呢?」方貝貝沉默了一下,問道。
楊果笑道:「因為,確實有動心啊!從你回頭看我的那一剎那,我就覺得這個女孩好漂亮,就應該是我們這些男生的女神,假如我還是剛剛讀大學跟你同一個年級,我相信我一定會把你當作女神來膜拜的!」
「油嘴滑舌!」方貝貝推了推楊果,嗔道。剛剛楊果說沒有,讓她感覺還是有那麼一點失落的。
「你還有我當時給你拍的照片嗎?」楊果突然問道。
「有啊,一直保存在我現在的電腦上呢!我回去就覺得你拍得很好看,所以沒刪掉。」方貝貝說道。在楊果的催促之下,方貝貝把電腦帶過來,打開了當初楊果給方貝貝拍的幾張照片。
讓楊果感到驚喜的,是方貝貝在他當時轉身離去的那一刻,還拍了一張他的背影,方貝貝自己都忘記了,要不是楊果點着點着,照片突然跳了上去,他們都不會發現。
楊果有些得意地笑了。方貝貝有些羞澀,拉着楊果的嘴巴,不給他笑。
「你看這些,我拍你跟琪琪的時候,其實你才是我對焦的中心。」楊果翻回去,給方貝貝看着那時候他拍的那幾張照片,然後看着方貝貝笑道,「我覺得吧,那個時候,我應該是很喜歡你的。」
「有一種,眼裏的你,就是整個世界的感覺。」楊果似乎來了詩意,他在方貝貝閃閃的眼神中吟唱道,「看到你,滿園盛開的鮮花也要失去顏色,看到你,再美的繁星也襯托不出你的光彩。」
「只是那個時候我太笨,沒有看明白自己的心跡。」
「還好,並沒有真的跟你失之交臂。謝謝上帝,給了我見到你的第二次機會,我會永遠珍惜!」
(剛剛在微博上看到一個有意思的轉發,有興趣的書友可以去看看《國風?鄭風?叔于田》的百度百科,這是詩經裏邊的一篇文章,然後,有一個注釋是:「叔」指男性情人。哈哈,好吧,楊果膝蓋中了一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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