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錦春出來匆忙,卻是忘記寫狀了。「這個不曾,但我可以當場寫。」
衙役聽了,就皺了皺眉:「姑娘,你來得不巧。咱們這衙門裏頭新上任的知府大人還在半道兒上呢。不管多緊急的事兒,你都得等。」
「啊?那要等幾天呀?」錦春一聽,心裏更是焦急。
「這個,我們也不知道。快則半天,慢則十天半個月。還得看天氣。」
那馬氏母女一聽,就在旁邊哈哈大笑。馬氏就譏諷道:「我說錦春啊,可不要沒臉沒皮的了,趕緊走吧!你瞧瞧你身邊圍的人,這壞名聲兒若是出去了,我可怎麼幫你尋婆家呢?」
一聲低沉而又清朗的聲音傳來。「你們要告狀?我就是新來的知府。」
那幾個衙役見了此人手裏的公文,愣了一愣,趕緊跪下迎接。
崔謙益風塵僕僕,着裝輕簡,騎着馬,只帶一個書僮。但他風姿卓越,端雅穩重,使人見了自有一番威懾力。
錦春也愣了,心裏一陣驚喜。她趕緊轉過身,要對着新任知府大人跪下,但目光瞥見了那絳袍的一角,覺得似乎熟悉,遂大膽抬了頭。一看,知府大人正是在河邊邂逅的那位恩公!
錦春咚咚咚地就給他磕頭。「知府大人,民女想告狀……」
崔謙益一眼也認出她了。心裏思怔:怪道她在河邊徘徊,原來是有心事。
「既想告狀,府衙裏頭訴就是。」崔謙益將公文遞給了書僮伺墨,略抬了抬手,示意錦春跟在他身後。
那馬氏母女不想這個時候,新任知府果然到了,不禁面面相覷。
她們也就要跟着錦春進去。那謙益就回了頭,示意一個衙役。那衙役就伸手攔住,對她們道:「你們也要告狀麼?」
馬氏聽了,點了點頭,但很快又搖了搖頭。
嬌棠不服氣,對着崔謙益就道:「大人,這告狀的是我的表妹。她五歲失了父母,從此投靠我的娘。不想她半點恩情不講,反來府衙告狀。她告我娘,我還要告她忤逆犯上呢!」
崔謙益聽了,就緩緩道:「你要告,總得等本府一個一個地審訊。」
那馬氏想的卻和嬌棠不同,聽了這話,趕緊拉着女兒的胳膊,低聲道:「你咋地了?還不快與我回去,咱娘倆趕緊將那些地契燒了的正經。」
嬌棠頓悟,也不吱聲兒了。便又訕訕地在知府大人跟前跪下:「民女不想告狀。民女這就回去。」說罷,她便站起來,拉着馬氏的手,又急匆匆地走了。
謙益在後看了直皺眉。他看了錦春一眼,見她瞪着馬氏母女,握着拳,一臉憤怒難忍的樣子,心裏已經有了半個底。
「升堂……」崔謙益換上官服,一拍驚堂木。見衙門裏也無衙師,便叫來伺墨立在一邊,替着撰寫書文。
「威武……」幾個頭戴黑帽身穿紅衣馬甲的差役,手執水火棍,各立一邊。
「堂下何人,報上名來。」伺墨開口了。
「民女姓沈,名錦春,這告的人便是民女的舅母馬氏……」錦春雖未帶狀紙,但口齒清晰,有條不紊,將自己五歲父母雙亡,托與舅母撫養,後舅母馬氏私吞了父母留與她的田產和房契一事,皆訴之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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