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閃爍的時候,301國道上一輛普桑發出絕對不應該是直列四缸能夠有的躁動,像一頭奔馳的獵豹一般在國道上飛馳着。
被噴漆弄得奇奇怪怪,甚至噴着骷髏頭彰顯叛逆的車窗搖下,二十郎當歲的青年桀驁不馴,雙手放開方向盤,對着黑夜豎起中指,搖頭晃腦,口裏哼唱着歌曲,鬼哭狼嚎一般。
「哦,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把所有問題都自己扛,相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不是你的,就別再勉強!」
「夜深了,你還不想睡,你還在想着他嗎?你這樣辛苦到底累不累,明知道他不會回來我草!」
歌聲戛然而止,青年驚駭欲絕的看着前方車燈下忽然閃過的身影,巨大的撞擊瞬間而來,連方向盤都來不及扶住,青年只覺得恐怖的衝撞瞬間而來,只是下意識的踩住剎車,整輛車就歪歪斜斜的滑出一大段距離,重重撞在護欄上,勉強停了下來。
「咳咳。」
青年頭破血流,頭暈腦脹的從車裏跌跌撞撞下來,看了眼已經撞得凹進去的車頭,立刻面如死灰,近乎絕望的跪坐在地上,足足呆滯了十幾分鐘,才緩過神來,從身上摸出電話,哆哆嗦嗦打過去,足足打了好幾次,電話才終於接通。
「任賢志,你他麼有病是吧?!現在幾點了,你給我打什麼電話!」
聽到電話里女人難掩憤怒的聲音,任賢志卻一下子從驚慌失措中平靜下來,哆嗦着點了一支煙,長長吐出一口濁氣,對着電話那頭的女人道:「我只是,我只是想要告訴你,小麗,我愛你。」
說完,任賢志忽然一下子就有了勇氣,掐滅了手中的煙,聽到電話對面的女人一下子安靜下來,苦澀一笑,「我只是怕,現在不說,以後就沒機會說了。不好意思,打擾你了。」
說完,任賢志掛掉了電話,大步往回走,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了,那就像個男人一樣去面對吧,不管是什麼樣的結果,自己都承擔起來便是了。
畢竟比起被自己撞死的人,自己還活着不是嗎?所以,為此承擔自己的罪責,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雖然還抱着萬分之一的期望,期望自己剛剛撞上的只是一個小動物什麼的,但他的理智告訴他,最後他看清楚的那一瞬間的身影,絕對不會是什么小動物,應該還只是個孩子吧。
媽的,他家的大人難道就沒有告訴過他不能橫穿馬路嗎!
任賢志還是有些憤怒,但很快這種憤怒又化作了黯然,死者為大,他終究也不能再責怪什麼了。
希望他還沒死。不過那樣快的車速下,還有車頭那生生凹進去的慘狀,都告訴任賢志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電話忽然響起來,任賢志看了一眼,是小麗打過來的,他沉默一下,摁掉,自己可能很快就要坐牢了,所以,就這樣吧。
電話繼續響,他繼續摁掉,最後乾脆不管電話,踏步走回去,沿着地上的痕跡尋找着,不過越找,他就有些害怕起來,沒有血跡,沒有屍體,除了車子留下的衝撞痕跡之外,其他的什麼都沒有。
「這不可能?我明明撞到了人的。我看到的,還是個孩子。好像背着什麼東西,干,怎麼就沒有了呢?」
任賢志不敢相信,來來回回走了幾遍,依然沒有任何發現,沒有血跡,沒有屍體,就好像他以為撞到的人其實只是幻覺一般。
電話還在響,任賢志點了支煙,哆嗦着手接起來,然後就聽到電話那頭的女人哭着憤怒着大吼,「任賢志,你這個王八蛋,你是大晚上見鬼了是吧!莫名其妙說那樣的話,又莫名其妙的不接電話,你倒是有種一直不接啊!你他麼到底在發什麼瘋。」
任賢志聽出了女人話中的關心,遲疑了一下,才道:「小麗,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我可能真的撞到鬼了。」
國道邊上的樹叢里,林夕揉了揉肩膀,先看了看背簍中的鳳凰,嗯,沒有撞到的樣子,然後又好奇的看着自己的肩膀,有點紅的樣子,但摸了摸,不痛。
他就抓了抓頭髮,站起身來,明明是在黑夜之中,眼眸卻極為明亮,可以清楚看到國道上那個開車撞到自己的人一臉失魂落魄,不可思議的在地上翻來覆去的找來找去,耳朵輕輕一動,風聲就將那個男人的聲音送過來,極為清晰。
聽到那個男人說他可能撞到鬼了,林夕就有些不好意思的笑起來,抓了抓頭髮,重新背起竹簍,向着黑夜深處走去。
說起來,他也不是故意要嚇唬那個人,只是之前他忽然發現自己可以跑得很快,很快,而且一點都不覺得累,他甚至追着一隻兔子跑了一天,等到兔子累死了,他都還是沒有半點感覺。
所以他很驚奇,甚至驚喜於自己身體的變化,以至於就這麼一直跑進來,想試試自己到底能夠跑多久,又能跑出多遠,結果一不小心就撞上了車。
被撞上的那一瞬間,他也有過一絲絲的害怕,但體內卻有莫名的力量,莫名的勇氣告訴他,就算被撞上,他也不會有事的。
然後一切就像他感覺的一樣,他和車重重的撞在一起,然後車子被撞出了好大一個坑,而他卻一點事情都沒有,只是皮膚有點微微的紅而已。
「好在他沒有看清楚我,要不然車子壞了,他要我賠,我卻是賠不起的。」
要是任賢志知道那個撞壞了他的車的人腦子裏想着的卻是賠不起他車子修理費的事情的話,任賢志可能真的會哭出來。
雖然林夕在察覺到自己身體的變化後,也有過一點小小的擔心,害怕之類的,但只要想到這些力量,這些變化,都或許是洛鳳凰給他的後,他就忽然變得踏實起來。
不管她給他的東西,究竟是好的,還是壞的,但只要她給,他就收下吧。而且雖然現在還是不知道未來的日子裏究竟該如何去面對,但忽然有了這樣的力量後,就變得不那麼害怕了,因為哪怕自己還是找不到辦法救回她,但至少自己已經可以保護她了。
他終於也不是沒有用的人了呢。
只是,自己好像迷路了啊。
當天光亮起,林夕背着竹簍,站在交叉公路邊上,看看左邊,看看右邊,抬起頭又看了看路牌上寫着的名字,嶽麓市,前方十公里。
「岳林市麼?沒聽過耶。不過聽起來好像是大城市的樣子,或許可以在那裏找到救回鳳凰的辦法吧。」
他想着,然後大踏步向着嶽麓市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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