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娛之kpopstar 第五百四十一章 默契

    這次產品的女星代言人選擇的泰妍,這可不是俊秀建議的,而且在女星代言人上俊秀也沒有那麼大的建議權給商家。產品代言,可不是上節目的『1+1』模式,因為產品的『代言費』是一筆很大的數字,俊秀不可能要求商家使用誰來作為產品的代言人。

    所以產品出來之後商家要找誰,最後決定使用誰,這些都和俊秀無關的,都是商家決定,也只能商家自己決定,哪怕是俊秀的建議,對於商家來說也沒有任何決定性的作用。再說了,這次俊秀設計了產品之後就沒有過問過關於產品的任何事情,他只知道自己活得了一份不錯的產品分成合約。

    這次廠商為什麼會使用泰妍來搭檔自己,作為產品代言人俊秀還真不知道呢。俊秀自己不知道,可是泰妍知道啊。因為她和經紀人去簽約的時候廠商就說了,俊秀在日本與新垣結衣的代言產品都出現了很好的效果。不管俊秀和結衣到底是緋聞關係?還是真正的男女朋友?這些對於廠商來說都不重要,他們只管產品的銷售額。

    『代言』有了話題度,也就證明代言有了效果,自然而然的帶動了產品的銷售成績,這才是他們廠家需要的!原本廠家宣傳部也是想着這次的畫報是否要使用結衣?可是韓國這邊的宣傳部員工就說道『在日本俊秀和新垣結衣有緋聞,所以兩人代言產品都會有話題性。可是在韓國粉絲的眼裏,泰妍才是一直以來和俊秀糾纏不清的那個人。既然這次的畫報主要是在韓國市場上投放,幹嘛不使用泰妍呢?』

    也因為這個宣傳部員工的這番話,廠商就決定使用泰妍了。首先泰妍作為少女時代的隊長,她本身就有着很強大的號召力,再加上泰妍本身的外貌也是屬於可愛類型,這不是和產品的設計很搭嗎?

    所以泰妍也就知道了這次她獲得自己出道以來第一支個人代言的產品,原來也是藉助了俊秀和新垣結衣的問題啊。其實泰妍想起來心裏還是有所不甘的,不過,簽約金的數目稍微的撫平了心裏的怨恨。

    以前她們少女時代里個人代言最多的就是允兒,其次就是傑西卡。說真的,她們心裏也很好奇,從少女時代出去之後到底個人代言的身價是多少?

    可問題畢竟是關係到個人收入,這是十分私密的事情,所以就算是好奇也是不能問的。直到這次泰妍才知道原來個人代言的收入真的是『很厲害』啊,比起以前的九分之一,個人代言真的是收入翻了好幾倍呢。這是必然的嘛,少女時代的金額如果是十億,公司抽走大頭之後還要劃分出九分之一。現在她個人雖然沒有九個人高,但是公司抽了之後剩下的是她一個人的,這當然厲害了。

    .......

    中午,拍攝進入了休息期,所有的工作人員都開始吃飯了。俊秀和泰妍坐在攝像師旁邊一邊吃着,一邊看着這次的成果,攝像師不停的給他們二人翻閱着照片:「這張,真的是我覺得最漂亮的一張,你們兩人彼此凝望的眼神..那份『愛意』太過於搶鏡了。」


    過於搶鏡的照片是不可能被使用到畫報里的,因為畫報主要突出的是『產品』而不是俊秀和泰妍的『愛意』。

    俊秀笑着對攝影師說道:「這張照片廠商是肯定不會用的,你私下傳給我怎麼樣?」

    攝影師看了一眼俊秀,又看了看泰妍,他似乎明白了一些什麼。他笑着點了點頭說道:「ok,不過得等我交稿之後。」這些照片出來之後不管是不是『廢』的,他都得部交給廠商。在沒有交給廠商之前,這些照片是不能外流的,不然攝影師得負責任的。在他交稿刊印出來之後,這些沒有用的『廢』照片他也就可以傳給俊秀收藏了。

    作為攝影師透過鏡頭他清楚的感受到了俊秀和泰妍二人之間合作的默契和那份濃濃的愛意,這份愛是叫演員來演,也不可能馬上就能演出來的。除非是那種可以馬上入戲的老戲骨,可泰妍能夠叫做老戲骨嗎?答案很顯然,再說了,她和俊秀的『默契』是可以支撐她從容的從第一張開始就那麼的入戲?

    所以攝影師斷定了他們兩人之間肯定不是前段時間網絡上、新聞上推測的分手了。如果說兩人真的分手了,那麼兩人合作時在心理上肯定是有點隔閡。就算兩人是因為以前的戀愛關係有默契,但絕對不可能在開始拍攝時就表現得那麼的自然。

    因為分手之後的再合作,在怎麼說這只是一份工作,但是他們的心理也會在一開始讓他們二人的表現是有點不自然,或者尷尬的,可是他們完沒有!最關鍵的是真的『分手了』還要什麼照片啊。所以攝影師斷定兩人之間不像是外界說的分手了,而是...

    俊秀和泰妍吃了飯,坐在攝影師旁邊看了一會今天上午的成果後之後回到了休息室。俊秀回到休息室之後有些遺憾的說道:「這樣的奢侈品牌,很少投入廣告啊。如果在拍攝兩季的廣告,你的代言費也會再高一些吧?」

    泰妍這次的代言價格,在俊秀知道泰妍得到合約的那天就順道的問了問她,泰妍也沒有去隱瞞俊秀自己目前的個人合約價,她直接就告訴了他。當然在俊秀的面前她的這個『小錢』也就沒有什麼隱瞞的意義,因為她在怎麼隱瞞也不可能高過俊秀。

    廠商邀請合作者,當然是根據等級不一樣,代言的費用也就不一樣了,這是彼此都清楚的事情,合作者雙方之間也是不會去相互打聽的。可是俊秀和泰妍之間沒有什麼收入的秘密,泰妍也好奇過俊秀拍攝一部電視劇收入多少,是不是像媒體說的那樣,他每集片酬是一億韓元?所以她也就好奇的問過俊秀,俊秀也老實的給她說過自己的片酬是每集一億,但是海外版權還有另外的分成協議。

    只要電視劇出口,俊秀就會獲得另外的收入。這不是每個電視劇主演都有的權利,而是頂級藝人才有的分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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