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奇怪的是另一位副鎮長呂彪卻給人一種神神秘秘的感覺,似乎這個人到了東海鎮就是個遊手好閒的混混。
「薛平,你手上有你哥哥最後給你的那封信嗎?」
「沒有了!」薛平說。
「為什麼?你撕了,還是丟了?」
「我懷疑是被人偷走了!」
「誰有可能偷走你的信?」
「具體是誰我不知道,當時我看過信之後,將信和哥哥給我的錢全都寄回老家去了,我事後問過父母,他們說只接到了我寄回去的錢,至於信卻沒有收到!」
李義轉身走到辦公室的窗戶邊,看着遠處零零散散交頭接耳的鄉親們,嘆了一口氣:說:
「那還用問,一定是有人監視你的一舉一動,你哥哥留下的那封信至關重要,這些人自然不會讓秘密外泄,肯定要毀掉它!」
李義重新回到薛平的面前,說:「你從現在起直到案子結束,我們會派人保護你和你的父母,沒有我們的允許,你不要外出,去任何地方都必須有我們的人保護!」
誰都沒有想到事情竟然會是如此的峰迴路轉,所有的事情在短短的十幾分鐘裏,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這讓很多人一時之間難以接受。
莉斯和文森依靠實時語音翻譯軟件,知道了事情的經過後,比起宣樂,胖子等人反而頭腦更加的冷靜和清晰。
「義,現在這件事情最重要的還是弄清楚那封信的內容,才好決定下一步要做些什麼,我們會繼續注意眼鏡蛇的動向!」
「謝謝你們的提醒!」李義點頭示意自己知道該怎麼做。
「薛平,那封信的內容你還記得嗎?」
「我當然記得,但是我有一個問題,我能相信你們嗎?我怎麼知道你們不是一夥的?」
「這好辦,你認為我們是什麼人你才能夠放心?」李義反問薛平。
「我必須知道你們的真正身份,如果你們只是普通的警察,我是一個字也會說的!」
薛平雖然文化不高,儘管過去他的人生算不得光彩,但社會經驗閱歷卻一點也不少,尤其是最近一年在基層的官場上,使得他擁有了遠超常人的膽識和見識。
「這是我的證件!」
薛平雙手接過李義遞過去的證件,發現李義的證件就好象是一個國徽,能夠透過不同的角度看到很多的內容,並不同於普通的證件。
「你不是普通的警察,而是秘密警察!」
薛平顯得有些吃驚,不過這個結果卻讓他很滿意。他在東海鎮副鎮長上的位置時間不長,卻也從那些人口中知道國內有一種很神秘的警察,這些警察全都是由部隊抽掉的精英,專門調查一些重特大案件。
「你眼光不錯,現在你知道了我們的身份,可以說了吧!」
「其實我哥哥留下的信還在!」
薛平說着,脫掉外衣,挽起左臂上的保暖內衣,露出手臂,用刀輕輕地在胳膊上划過,卻沒有流出一點血。
接下來他撕掉薄薄一層和皮膚顏色一樣的乳膠層,露出了一個裝在極薄的塑料封袋裏的信件。
「我不但能夠模仿哥哥的一舉一動,而且還能夠惟妙惟肖的模仿哥哥的字跡!」
薛平說着將信件遞給李義,同時自嘲地說:「這是我和監獄裏的老犯人學得,不值得一提的小伎倆,只可惜我哥哥再也看不到了!」
李義面對薛平,手中拿着那封信,暗自沉思,過了一會才將信件打開,信中的內容並不多,只寫了大半張信紙:
「平弟,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不要吃驚,哥哥發現了一個驚天的秘密,我就要去東海鎮當副鎮長了,那裏將會非常的危險,所以你回家之後,再也不要過來!」
「我前幾天和明鑫被綁架,有人威脅明鑫來要挾我,我猜東海鎮很可能有什麼秘密,只有我去了才會知道!」
「弟弟,回家之後,照顧好爸爸媽媽,我很可能短時間回不去了,替我在父母跟前盡孝!」
薛平在李義看過信之後,說:「心裏的內容我覺得並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因為我在這裏一年了,根本沒有發現這裏有什麼值得關注的,倒是我們這裏的老鎮長將好幾億放了高利貸出去,我聽有人說,現在有些大學裏出現的什麼校園貸就是用的這樣的錢!」
李義忽然心中暗自吃驚,眼前的謎團越來越多了,不但這位被他認定是薛平的人有問題,就是那位看起來大公無私的老鎮長也有問題,想到這些,令他眼前原本的一絲曙光又悄無聲息的消失了。
「薛平,謝謝你的合作,你先下去休息吧,有事情需要你配合的時候,我們會通知你,沒有事情你暫時和我們的人在一起!」
李義隨後吩咐於飛派人帶走了薛平,薛平走後,辦公室里變得冷清了很多,李義沒開口,其他人也沒有問什麼。
許久之後,李義才開口:「真沒想到小小的東海鎮越來越有意思戀,這個所謂的薛平真是鬼話連篇,那位文明鑫文副區長恐怕也不是簡單角色,咱們的杜國華杜大常委也是神秘莫測,至於這位咱們還沒有見過面的老鎮長也是深藏不漏,到底這東海鎮隱藏着什麼秘密!」
胖子走到李義身邊,拿過李義手中的信看了看,說:「阿義,這封信看筆記和墨色應該寫了時間不長,根本不會超過一年,那麼你剛才的說法這位薛平恐怕故意對我們隱瞞了很多事情!」
莉斯看了一眼文森,示意文森先不要開口,兩個人的動作表情被李義看到眼裏,李義知道他們又有了重大發現了,於是故意稱讚胖子:
「胖子,幾天沒見,你小子長本事了,那麼你幫我去看看那位老鎮長到底何許人也,阿樂,你去查查隔壁派出所所長還有他手底下叫警察的底細,還有那些抓起來的鬧事混混是不是和他們一夥的!」
胖子轉身出門之前,故意摸了摸李義的腦袋:「你小子沒說胡話吧,昨天晚上咱們還在一起喝酒,滿共到現在也就是十二個小時的時間,我看你小子這是要發瘋的前奏!」(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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