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
一個軍品服裝專賣店就開放式的擺在俱樂部的角落裏,包括作訓服、戰術馬甲、野戰靴、戰術背包,甚至精細到皮帶、頭盔、貝雷帽、賓尼帽、防割手套、護膝護腕,可以說,真正的戰場上需要的一切,在這裏應有盡有。而且這些服裝美式迷彩、德式迷彩,還有我軍的叢林迷彩都很齊全,甚至還有二戰時德國黨衛軍、蘇聯紅軍甚至八路軍的軍裝,顯然那是為二戰cospaly準備的。
重點是,這些服裝的標價貴得嚇人,而質地也相當不賴。
如果說光是服裝還不足以讓我興奮的話,更讓我興奮的還有一系列的野外生存裝備。
真槍實彈什麼的,按照我國的法律那是不可能擺出來銷售的,但是我可以肯定,除了這些野營裝備,我們一定還能找到類似於走私的外軍匕首,組合的十字弩這樣的藏起來偷偷賣的裝備。而我也不多的參與過幾次類似的遊戲,所以我知道急救器械藥品也不會少。
但是我馬上又嘆了口氣,說:「可惜了,我不能將這裏整個搬走。」
林鹿有些無語的看着我,說:「大叔你想說這是你內心堅強的表現嗎?」
為了以防萬一,我重新檢查了一遍這個俱樂部,除了最外面的展廳外,這個俱樂部還有兩間庫房和兩間辦公室,一件會客室。我的鼻子告訴我,這裏面真的沒有喪屍了。
我也終於找到了我迫切想要的衣服,我為自己挑的是一套德式的荒漠斑點迷彩,幾天下來,我一身衣服已經發臭滑膩,現在從裏到外換了一身乾爽的衣服,那種感覺比起夏天吃雪糕神馬的比喻強到不知道哪去。雖然我不太喜歡在自己的胳膊上掛着一塊德國國旗,不過這些細節也就無所謂了。我甚至沒有迴避林鹿就開始由內到外的換衣服,倒是她生怕長針眼遠遠的躲開了,我發現在這個小妖精雖然時不時會來一聲尖叫,可這時候她卻沒有,這說明她還是很有分寸的。
穿戴好以後,我把槍、子彈在身上到處都有的兜里裝好,還找到了一個多功能背包,把徐醫生的筆記本裝了進去,其他的很多戶外用品能帶的就帶,而最讓我滿意的,是一把約40公分長的野外求生多功能刀,這個名稱是我自己加的,因為我不知道它真正的名稱該叫什麼。反正,拿在手裏感覺並不是很沉,卻相當的鋒利,用來殺人應該是很輕鬆的事情。從它擺放的角落來看,也許只向一些vip客戶出售。有了這玩意,像剛才那樣面對單個喪屍的時候,我就不用浪費子彈了。
把這些東西都弄妥當了,我覺得自己走起路來要吃力了一些,但是,也讓我增加了不少信心和勇氣。而在我收拾打扮的時候,林鹿也並沒有閒着,她同樣給自己換上了一身既合體,又很實用的德式斑點荒漠迷彩,對我來說,最大的遺憾是,她把自己遮得太嚴實了。
林鹿似乎對此很得意,並且還示威似的挺了挺胸。
我笑了一下,說:「別挺了,再挺也不是c啊。」這時候我的心情是不錯的,雖然世界都變成這個樣子了,可是哭喪着臉,也起不了什麼作用對不對?
「會用嗎?」我拿起一把在隱藏的貨櫃裏找到m9軍刺遞給林鹿,問了一句。
林鹿將刀從刀鞘里拔了出來,握在手裏比劃了兩下,很誠實的說:「不會,不過帶在身上感覺很酷的樣子。」
我要求她把軍刺裝進刀鞘里,刀尖朝上掛在肩上,告訴她這樣方便在需要的時候把刀拔出來。自己也是將1把軍刺掛在了肩上,那把40公分的長刀則綁在大腿上,這時候我真恨不得有個空間戒指什麼的,把這整個店都裝進去才滿意。我還找到一個箱子,裏面是ak74的槍刺,同樣是不可多得的好刀,不過資源重複,也只能放棄了。我很想找到一把弓弩,然而並沒有。
不過除了找到了服裝和武器這兩大收穫以外,我在這個俱樂部里還找到了不少非常有用的裝備。
zippo防火打火機、打火機油。
軍用指南針。
魚鈎魚線。
鋸條。
雙人帳篷、防潮墊、睡袋。
強光手電。
口哨。
針線包。
水壺。
尼龍繩。
我沒有覺得我是人品爆發了,相反,我覺得我還差很多東西……而且現在的很多東西我都帶不走。為了減輕負重,我不得不放棄了野營用的氣化爐,過去出於方便和環保的考慮,提倡野營時使用氣化爐,但現在顧不上考慮這些東西了,否則的話帶上氣化爐就還要帶上燃料,重量就會增加很多。有強光手電,露營燈也放棄了。
不過再怎麼精簡,我和林鹿的背包還是塞得鼓鼓囊囊的,這主要是除了必需品以外,我們還多裝了幾套純棉的內衣褲,因為誰都不能指望從這離開之後還能回來,更不能指望以後還能有這樣好的運氣得到這樣的補充。而不管我們背得怎樣吃力,我們都沒有嫌東西多,反而是覺得自己能拿走的太少了。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能貪心,不能貪心,可我們在這個軍品店裏耽擱的時間還是超出了預算的時間。當我們背着包走出店門的時候,我嚇得差點縮了回去——整條街都已經擠滿了喪屍,最近的距離我們已經不過幾十米了。
這時候我根本不知道開車還能不能衝出去,退回店裏關上門躲起來似乎更安全一些,但是林鹿卻先一步拉開了車門跑上了車,還一個勁的朝我喊快上車,生怕喪屍還聽不到動靜似的。她不會開車,如果這時候我退回店裏去,她就死定了,沒辦法,我一咬牙,也只能上了車。街上的喪屍雖然多,但它們畢竟還不是什麼鋼筋鐵骨,連汽車都撞不開。
上了車,我恨恨的朝林鹿瞪了一眼,如果這一次我們死了,我想說那只是她害死的。但這時候管不了那麼多,我發動了汽車,一踩油門,就往街道上的喪屍撞了過去。我不敢走來時的路,那邊喪屍太多,只能從相反的一條小巷子衝出去,天知道那條路通向哪裏,城北這邊我並不是很熟,但我肯定我們出不了城。
這條路越走越窄,路兩邊的房屋越看越破舊,路邊還擺放着很多雜物,寬大的凱迪拉克xt5不時的蹭到未知的東西,估計漆都被刮掉了一層,沒有買劃痕險的話有的修……我突然一笑,這種時候我還能想到這些,也算是精神強大的標誌吧?
再往前走,就出了小巷,周圍還是一些低矮破舊的房屋,而前面有一條和公路交匯而過的鐵路,我靈機一動,打了一把方向盤,把車開到了鐵路上去。我的想法是,沿着鐵路開下去,也許就能開出城市了,現在的城市進出口都是高速公路,但是我對這邊不熟,不知道怎麼繞到高速路口去,就算知道,我也不敢去,那邊現在估計喪屍都成海了。而沿着這條鐵路,就算不能直接開出了城市,沿途應該也有缺口到別的路上去。
我覺得這樣的判斷是不會錯的,但是,在鐵路上顛簸了幾公里,周圍卻都有破舊的圍牆圍着,最後,卻開到了一個廢棄的車站。除了幾排並列的鐵軌,和兩三個火車頭之外,再往前,就是一片荒得淹得死人的雜草,裏面似乎還堆着很多枕木,想往前出去,是不可能了。
我吐出了一聲「泄特」!然後就開始在小站這裏掉頭。完成這個動作以後,我突然發現這個小站很安靜,因為看上去荒廢很久了,既沒有人,似乎也沒有喪屍。於是,我心裏一動,把車停了下來。對林鹿說:「走,我們下去看看,可以的話,在這裏休息一下。天眼看着就要黑了,我們得找一個安全的地方過夜。」
林鹿沒有反對,這姑娘似乎都不會憂愁的樣子,反而覺得這裏的空氣很不錯。是不錯,這幾天聞夠了屍臭味,我都嗅覺都快麻木了,也是到了這裏,我才聞到了一股泥土的味道。
我們拿好了槍,把車門鎖好,沿着鐵路小心的搜索着。先察看了那兩三個已經鏽跡斑斑的火車頭,接着又檢查了旁邊的小站,可以確定,這裏真的既沒有人,也沒有喪屍。
小站沒有候車室,只有一個小小的月台,月台上有一棟三間並立的房屋,應該是以前鐵路工人的休息室。這裏的門窗都已經朽壞,連屋子裏都長出了雜草。
我來了興致,用用剛找到的戶外求生刀把屋裏的雜草一一的剷除,將一間屋子清理了出來。當然,如果在平時,這地方連坐下去都很困難,但現在不同,能有一個安全的地方休息,那就是萬幸了。
林鹿看着我忙活着,一直沒有幫手,直到我從另外一間休息室里找出一口生鏽的鐵鍋的時候,她才撲哧一聲笑了。然後她問:「大叔,你想用這口鐵鍋煮什麼東西?」
「不知道。」我笑了笑,說:「我看到後面有條小溪,至少,我們可以燒一鍋開水來喝。你撿幾塊磚頭來,搭一個灶台。小心點,不要離我太遠。」
林鹿點點頭,很有些欣欣然的樣子。
我就端着那口鐵鍋到了月台後面的小溪邊,洗是洗不乾淨的,只能用石頭將鍋子裏面的鏽塊磨掉。我也沒打算磨出閃亮的鍋底來,大塊的鏽塊磨掉了,換了幾次水,看起來水還清澈,就行了。
這時,我聽到林鹿驚叫了一聲,趕緊一回頭,發現林鹿就站在我身後不遠的地方,她發現的是在野地里自生自滅的一片玉米。似乎很久以前,有人在這裏種過莊稼,在她的面前,是一片很寬闊的荒地,裏面長了很多雜草,而玉米也在雜草中頑強的生長着。
「我就差一隻狗了。」我走過來說,「要不我就叫你薩姆吧?」
林鹿不解的問:「什麼意思?」
我說:「薩姆是威爾史密斯在《我是傳奇》裏帶着的那隻狗的名字。」
「去死!」林鹿沖我踢了一腳。
其實這個時候兩個人都有些激動,找到一口鐵鍋,還找到一片野玉米地,這也意味着,我們可以吃到熟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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