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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南墓說完就踢開凳子走人了,宋湲盯着他的背影漸漸消失在拐角,消失在自己的視線。
以後還會見面的。
她這麼想。
但肯定不是現在。
宋南墓今天有心憋着氣,就等着江北澤主動打電話聯繫他,問他什麼時候回來,可是等了一下午都沒有,去賣場逛了一圈,出來的時候,發現手裏拎着好幾串冰糖葫蘆,還有一些江北澤喜歡的零食。
怎麼就喜歡吃冰糖葫蘆了
明明在紐約,也不見他這麼想。
他承認還是自己想了,想回去了,以前沒家那會兒,就算宋毅凱給他打一百個電話,他都不會回去,就在外和幾個兄弟鬼混,喝酒打枱球騎摩托車,十點之前絕不回去。
現在有了枕邊人,想法都變了,身邊的兄弟也沒了,交際圈也淡了,漸漸地只剩他一個了。
宋南墓胡思亂想着回去了。
看到房門是開着的,玄關的燈也是開着的,黃綠色的光影打落在牆上折射出一道痕跡。
江北澤早就回來了,蹲在客廳花架的下面,逗弄着一隻小狗。
一隻純種的小金毛犬,棕黃色的毛,不大的狗。
這狗宋南墓看着眼熟,以前他見過江北淵家裏的玉立,這小狗倒是和那隻大狗九分像。
「誰家的狗」
宋南墓在玄關處換鞋,吊兒郎當開口說,氣來氣去,主動找台階下的果然還是自己。
「我二哥家的,玉立生的。」江北澤沒抬頭,沒看宋南墓,兀自淺聲道。
果然如此。
宋南墓本來心裏就有氣,現在更憋着氣發泄不出來。
「你喜歡養,我給你買只好的不行嗎」
「狗的生命是沒有貴賤的,玉立死了,就只留下這三隻小狗,我要的這一隻,叫長安。」
宋南墓才不管他長安不長安的,踢躂着拖鞋走了過去,把地上的狗抱了起來。
看着傻了吧唧的模樣,也不知道好不好養活。
「這狗醜死了,明天我送回去,順便去寵物醫院給你買只新的」
「我不。」
江北澤這次很強勢,把他懷裏的狗搶過來,寶貝似的抱在懷裏。
宋南墓徹底火了,印象中江北澤已經很久沒同他這麼槓過了。
「你特麼的有完沒完是不是還忘不了你二哥」
「嗯,是。」
還是
宋南墓氣得想砸牆,還以為他能半推半就一下,這麼幹脆承認,他這顆心,被人開了一槍似的,正好對着心尖的位置。
「江北澤,當初好上那會兒,你怎麼答應我的」
答應他什麼了
答應他,我以後就忠誠於你一個人,其餘人都入不了我的眼。
答應他,以後你賺錢,我煮飯,兩個人同居住在一起,彼此照顧。
江北澤一直低着頭。
「你問我忘不忘得了,我說的是實話,你還生氣,可事實就是這樣,我喜歡我二哥這麼多年,怎麼可能說不喜歡就不喜歡了」
「所以現在還喜歡就是的了」
「昂,我今天回去,我二哥還給我做飯,我二哥還是那樣,什麼都沒變,我二哥」
有完沒完了
宋南墓直接揪住他的領子,把他扯到自己這邊來。
「那老子特麼的算什麼算你的備胎」
「」江北澤別開眼去,「這幾年你對我好,我看在眼裏,我很感動,可能人生地不熟,所以我很依賴你,這種感情是愛情嗎,你說是就是好了,反正我們都在一起了。」
「那我就是犯賤,心意讓你這麼糟蹋」
宋南墓氣得眼睛都紅了,鬆了手,江北澤重心不穩朝後退了兩步,面無表情看着宋南墓。
「我讓你犯賤了嗎你自己主動湊過來的,你要是不來找我,我也不會因為愧疚、因為感動跟你在一起」
因為愧疚因為感動
他可能不知道這些話多傷人,多少年,他宋南墓好歹也算個闖蕩江湖的混子,被血淋淋的傷到,多少年沒有過了。
可能當初去找他就是個錯誤,從那句「永失我愛」開始,就是個錯誤
不,從他看上他那一刻,就是個笑話
四年過去了,以為彼此都能成熟些了,在他眼裏感情不是兒戲,可在他江北澤眼裏原來不過如此。
宋南墓轉身走了。
門摔的很響,迴蕩着巨大的顫音,震得江北澤懷裏的長安都打了兩個哆嗦。
小傢伙水汪汪的眼睛注視着江北澤。
江北澤把狗狗放到地上,蹲下身摸了摸它軟軟的毛。
「我演戲很差勁吧」
眼睛積蓄了一團白花花的霧氣,晶瑩透徹,直到眼淚一顆一顆滾燙落下來。
「我這次把他氣走了,他那麼驕傲的人,這下子真的被我傷到了」
現在被傷到,總好過日後他傷了一圈人,再自傷。
玄關處放着兩個敞口的膠袋,江北澤走了過去,看到袋子裏面盛着他喜歡吃的零食,還有好幾串冰糖葫蘆。
那葫蘆很快成了眼淚葫蘆,江北澤吃了一個糖球,又咸又苦又酸根本就不是冰糖葫蘆的味道。
其實他小時候就喜歡吃冰糖葫蘆。
那次是江國騰和裴金玲吵架,江北淵嫌煩帶他出去,路過唐人街,然後給他買了一串冰糖葫蘆。
江北澤記得很清楚,當時那串葫蘆上麵包了一層透明的糖紙,糖球一個個又大又圓,吃起來也很甜,裏面是無核的,不用擔心被卡到牙。
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那段被江北淵陪伴的時光,真的很幸福,很單純。
懷念不代表捨不得。
難忘不代表還眷戀着。
他現在喜歡的是誰,他很清楚。
想和誰在一起,他也很清楚。
但是這些話,都沒辦法對宋南墓說。
一切都這麼結束了。
一切都陷入了偌大的安靜之中。
半個月了。
江北澤半個月沒看見宋南墓了。
從那天吵架,他就沒回來過,這半個月他都是自己窩在家裏,餓了點外賣,要麼不吃,然後困了睡覺,睡不着就靜靜哭,又怕被狗看了笑話,然後蒙着被子,在被窩裏哭。
長安瘦了一圈,江北澤覺得這樣不好,他不快樂,連帶着狗也不快樂,狗也跟着他日漸消瘦了,明明拿回來之前,言念和江北淵給養的白白胖胖的。
所以時隔半個月,江北澤終於出門了,去江北淵家裏送狗。
今天周日,言念在家,三個孩子也在家,言念招呼三個孩子叫「小叔」。
「長安寶寶,媽媽好想你哦」
最喜歡長安的就是江春和,江北澤抱走的時候,小姑娘哭了好久,好在是又送回來了,小姑娘幽怨地瞪了江北澤兩眼,好似在說虐待我家狗了,都瘦了
不過忌憚對方是小叔,江春和沒敢說出口。
江春和拿着狗嚇唬江景明,江三兒故作淡定回房間了,把門給反鎖了。
江三兒打小沒理由怕狗。
很神奇。
沒被狗咬到,也沒被嚇到,但就是怕狗,言念說這是遺傳,遺傳了他爹怕狗的細胞
不過狗老老實實趴着,或者不「汪汪」叫的時候,江三兒不怕,就怕江春和拿着狗嚇唬他,江三兒就老實了。
「嫂子,我二哥呢」江北澤環顧一圈,沒看到江北淵。
言念說江北淵去醫院了,今天醫院有個大手術,必須需要他,因為除了江北淵,其餘的人膽子小,沒人敢接。
江北澤中午沒留在言念家裏吃飯,送完狗就走了,說要去醫院找江北淵。
中心醫院很忙碌,說話聲、急匆匆的腳步聲不絕於耳。
相比較那些急匆匆的醫生,江北淵算是閒庭信步的一人了。
江北澤靠在走廊的牆上,瞧着江北淵從手術室走出來,穿着白大褂,雖然白大褂有點褶皺和斑駁的血跡,但不影響他的乾淨。
陽光落在江北淵的肩膀,他肩膀很寬闊,身材欣長勻稱,一隻手抄在口袋裏面,走路的時候,外面的光追着他跑,落滿了他的腳邊,他的身上。
江北澤記得,出國之前,江北淵還是有些清瘦,那個時候可能壓力大,家裏很多事情都不順心,他眉心烏雲重重,眉眼也藏着倦怠。
現在不了,神采奕奕又清爽,出塵不染的江醫生,很吸引人。
直到江北淵看見他了,那雙漆黑完美的桃花眼落在江北澤身上,江北澤打了個招呼。
他得承認,他的二哥依然優秀卓絕,依然光彩奪目,依然丰神俊朗,依然是他見過的,最完美的人。
曾經是真的喜歡過,現在也真的只是崇拜了,僅此而已。
「你嫂子打電話說你眼睛腫了,被蚊子咬了」
噗、、、
二哥怎麼跟宋南墓一個樣啊。
江北澤哭笑不得,「二哥,我就不能是哭了嗎。」
「哦。」
江北淵在寫患者的病例,懶懶地看了江北澤一眼,然後又繼續寫手裏的病例,「二十的人了,還哭。」
江北澤沒有回答。
寫完了病例,江北淵這才正式端詳江北澤,他瘦了點,衣服前面插着一支鋼筆,棕紅色的鋼筆,不是他當初送給他的那支。
「換筆了」
江北淵的聲音很磁性,比江北澤的聲音要喑啞幾分,一個尾音上揚也很有韻味。
提到這個,江北澤尷尬地撓了撓後腦勺,「對不起二哥,他吃醋,然後就給丟了,我沒攔住,現在丟哪我也不知道了。」
那是江北澤18歲成年禮的時候。
那個時候,他已經和宋南墓在一起了,無意間提了一嘴,我二哥送過我一支鋼筆,祝我前途似錦,一路繁花,然後宋南墓就火人了,二話沒說把江北淵送的那支筆丟了,給江北澤買了一支嶄新的。
是國外的一個牌子,雕刻和紋路無比精緻,連同筆蓋都沒有任何的瑕疵。
這是宋南墓攢了3個月的打工錢,給江北澤買的,所以當時看在他這麼誠心誠意的份上,賺錢不容易,江北澤沒跟他計較了。
江北淵也沒往心裏去,畢竟好幾年送的筆了,送出去了,那就是人家的東西。
「我下午還有台手術,你自己去食堂吃,要麼給你錢出去吃。」
「嗯沒事,你忙吧二哥,我就是過來隨便看看的」
江北澤想走了,剛轉身就瞄到了拐角處一抹黑色的身影
下一秒趕忙轉過身來,抱住了江北淵的腰。
什麼話都沒解釋,就那麼抱着,往江北淵懷裏蹭了蹭。
拐角處穿着黑色夾克的宋南墓眯眼瞧着這一幕,拳頭被他捏得咯吱作響,又頹廢地鬆開了。
所以這算什麼
半個月,他用了半個月的時間冷靜,給他時間,給他機會,哪怕是一通電話也好,一個信息也好,各種方式聯繫他都好,甚至哪怕是罵他一頓不回家也好
什麼都沒有,宋毅凱生病了,他今天是過來給宋毅凱買感冒藥的,沒成想就看到這麼一幕。
很好。
宋南墓的身影消失在了拐角盡頭,好似從來沒出現過一般。
江北淵把身上的少年扯開。
居高臨下,他長眉一揚,似笑非笑,「懂得拿你哥擋槍了」
果然什麼都瞞不過他二哥。
江北澤低着頭,「我和他吵架了,有點矛盾」
「你的私生活我不管,我也不插手,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
三半句話,表明了他自己的態度,但是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下次找別人配合你,我不行,我媳婦兒吃醋。」
說完就回去診療室了,江北澤站在原地笑了。
忽然覺得他二哥真是太好了,太專一又深情,他是一個足以令無數蜜蜂前仆後繼的男人。
這樣絕色般的香餑餑,他卻一點都不心動了,不迷戀了,因為,他已經被另一個人,佔據了全部的心。
人的心都是只有一個,三心二意吃着碗裏想着鍋里的,那是渣滓。
江北澤回到了水榭閣樓。
他果然還是沒有回來
看到那一幕,正常人都會有種遭遇背叛的感覺,回來就是腦子秀逗了。
現在宋南墓不在,長安也送走了,家裏就只有他自己了,江北澤其實不餓,隨意煮了一點麵條吃了,和宋南墓在紐約那會兒,倆人對着頭吃一鍋麵條,現在吃一碗就飽了。
吃完飯,就拿着宋南墓送他的鋼筆玩。
其實這隻鋼筆江北澤沒捨得用幾次,怕用壞了,裏面的還塞着一張小紙條,是當年他給他寫的同學錄,「永失我愛」這幾個字,被他剪下來了,捲成條塞到了鋼筆裏面。
但是這件事,宋南墓並不知道。
窗外的風比較清新涼爽,比屋裏的沉悶要好太多,江北澤趴在窗戶上,閉着眼睛感受這風,其實如果不是宋南墓,他一定會孤獨終老的,因為愛而不得。
就像這風,吹得涼,吹得歸無定所。
最後吹得手都麻了,他才恍惚回過神來,要關上窗戶,不然感冒了遭罪的是自己。
可能是凍得沒知覺的緣故,手裏的鋼筆沒拿穩,徑直掉了下去。
「不要」
下意識吆喝了一嗓子,回應他的,是一片寂靜無聲。
這是在五樓,江北澤外套都沒穿出去撿鋼筆,站在自己樓下,一個穿着黑色運動服的男人拿着這支鋼筆,無聊端詳。
江北澤不認識這個男人,應該是同一個小區的,「那個先生,這支鋼筆是我的,麻煩還給我,謝謝。」
男人約莫三十左右的樣子,看到江北澤的那一瞬,眼睛明顯亮了一下。
「小奶狗,我喜歡。」
江北澤依然伸着手,「那個鋼筆,麻煩還給我,它對我很重要。」
「怎麼證明是你的」
「你可以打開裏面,裏面夾着一張紙條,上面寫着四個字,永失我愛。」
男人打開一瞧,裏面果然夾着一張皺皺巴巴的紙條。
「這樣好了,你現在跟我來酒吧,陪我喝酒,喝過我,鋼筆給你,喝不過,你今天晚上陪我玩一晚。」
江北澤皺了皺眉,他的眉毛跟他的臉一樣,很清秀,不濃郁,整個人的都是奶奶的,乾淨又純粹,像個剛高中畢業的學生。
見他不說話,男人把鋼筆抄口袋裏,然後轉身就走,「不陪我喝酒就算了,你可以去告我,看看警察會不會管你這點破事。」
一支鋼筆,確實沒必要報案。
但是這支筆,對江北澤的意義真的非常非常重要,這是他喜歡的人,流了三個月的汗水、手磨了三個月的繭子,起早貪黑同時打好幾份零工,給他買的禮物。
這是一份紀念,也是一段無法用金錢衡量的時光和付出。
江北澤猛地叫住他,「去哪個酒吧,我現在就陪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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