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撫衙署二堂中。
牛僉事等人聽了海瑞的高論,不禁苦笑道:「中丞說的是正理,可鄉愿自有鄉愿的原因。刁民打官司,都是只肯賺便宜,不願吃虧的。要是讓他們一點便宜賺不到,肯定還會繼續鬧。在本地鬧不贏,便會上告到府里乃至南京,那樣麻煩可就大了。」
「你們這就叫管頭不顧腚!『和稀泥』雖然可以止訟於一時,然實乃敗壞民風,鼓勵刁民告刁狀!」海瑞斷然搖頭道:
「那些刁民看到明明不佔理,但敢於胡攪蠻纏者,居然可以平白得利一半。而占理者只要對方一鬧,就會得罪一半,就會欣喜發現告刁狀可以獲利。他們摸清了官府『和稀泥』的心態,,自然趨之若鶩,於是才出現眼下這種動輒數千人一起上告的惡果!」
眾人聞言恍然,原來海公很清楚,來告狀的人里,有好些都是想渾水摸魚的刁民!
「所以只有毫不含糊的依法公正判決,讓刁民無利可圖,才能抑制住告刁狀的現象,扭轉江南奸猾好訟的民風!」便聽海瑞接着道:「這樣不用太長時間,投機訴訟的數量就會大大減少的。」
「中丞英明。」眾人忙齊聲贊道,不管效果如何,至少聽起來還是蠻有道理的。
當然有效果,因為這便是後世法學界大名鼎鼎的『海瑞定理一』!
海瑞又繼續向下屬宣講道:
「但正如王委員所言,哪怕兩造具備、五聽三訊,依然難免有一些案情委實兩可難決,將若之何?」
所謂『兩造具備』是指過堂時,原被告雙方都要到場。
『五聽三訊』則是用刑之外的審案手段。
『五聽』者,『觀其出言,不直則煩』,『觀其顏色,不直則赧然』,『觀其氣息,不直則喘』,『觀其聽聆,不直則惑』,『觀其眸子,不直則茫然』,是為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五種。
至於三訊,指的是不能偏聽一方,要聽取原被告雙方還有證人的證詞證據。
此外,刑事案件審理還可以採用刑訊。但民事案件通常是不上刑的,所以五聽三訊無果的話,基本上就抓瞎了……
眾人趕忙點頭,其實正常情況下,大部分案件還是很好審理的,是非曲直一目了然。時間其實浪費在和稀泥上,只要秉公判決,毫不費事。
真正浪費時間的,就是那些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且年代久遠、取證困難的案子。這些案子怎麼判都說得過去,但怎麼判都不會讓所有人都滿意。主審官為了能讓原告被告達成妥協,要花費數倍的時間與精力,往往還落不着好。
「不知中丞對此有何高見?」牛僉事等人忙問道。
「對這種兩可訴訟,要按照案件類型區分對待。」只聽海瑞聲如洪鐘道:
「凡訟之兩可者,與其屈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
頓一頓,他又一字一句道:「事在爭產,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
這便是所謂的『海瑞定理二』。
根據經驗可知,通常社會地位高的一方,往往佔據更多的經濟資產。社會地位低的一方,往往也是相對貧窮的一方。
因此海公提出,在兩可的經濟糾紛中,應該照顧社會地位低的一方;但兩可的風序糾紛中,應該照顧社會地位高的一方。
只聽海瑞沉聲解釋道:「將十兩銀子判給窮人,對富人造成的損害,要小於相反判決中,對窮人造成的損害。窮人拿到十兩銀子,江南便多一家可以溫飽一年。富人拿到十兩銀子,還不夠他一餐之費的。所以在兩可之時,把財產判給窮人,對大明更有益處。」
「而朝廷要靠鄉紳維繫鄉村百姓,所以損害其聲譽對朝廷不利影響,要大於損害小民。因此在兩可之時,要儘量維護鄉紳的體面。」
海瑞說完看看眾人道:「說白了,給窮人里子,給富人面子。但切記是在秉公判決,依然兩可的前提下。本院的話講完了,你們怎麼看?」
「中丞高見,我等心悅誠服。」牛僉事等人眼前一亮,不禁紛紛點讚。心說海公非但實操能力強,理論水平也高的很。
「那就照此執行吧。」海瑞拍案道:「退堂!」
待眾屬官告退後,牛僉事方上前輕聲道:「中丞高論,真如醍醐灌頂,可下官尋思來尋思去,還是覺得有些容易招惹物議。」
自從海公問了他的台甫,牛僉事便儼然以心腹自居了。
「怎麼講?」海瑞利用開衙過堂前的一點時間,用涼水洗臉,讓自己保持清醒。
只見他除掉官袍,只穿着雪白的中單,用棉巾浸透冰涼的井水,然後敷在臉上。
看着都讓人打寒顫。
牛僉事打個哆嗦道:「中丞說是給小民里子,給鄉紳面子。可咱們算過,十之八九都是爭產案,剩下那一兩成里,也沒有多少是小民跟鄉紳爭言貌的。」
「還是有的。」海瑞揭下臉上的棉巾,神清氣爽道:「昨天本院就審過一樁。」
「呃……」牛僉事心說這不耍賴嗎,忙輕聲道:「那也是少得可憐。相反,爭產的案子中,因為年代久遠,或者缺少證據,存在大量無法證明原先產權的兩可案件,所以讓小民獲利的情況,一定會經常出現。」
說着他壓低聲音道:「因此鄉紳們很難認為,中丞是一碗水端平的。只怕還是會說,中丞有意委屈鄉紳。」
「愛說就讓他們說去吧。」海瑞卻滿不在乎道:「比起小民百姓多年來受得委屈,那根本不值一提。」
牛僉事不禁暗暗苦笑,海公果然打定主意要鋤強扶弱。
有了海瑞的指導和督促,九位問案官開始鉚足了勁兒審案。
加班加點之下,好歹還是完成了海公下達的每日任務。
ps.《xx十五年》上的『海瑞定理』斷章取義,只有定理二的一部分,即六個差別保護。沒有定理一還好說,可能是作者學藝不精。但定理二也缺失重要前提,即『只對兩造具備、五聽三訊的前提下,依然兩可的訴訟,才會用那六個差別保護斷案』,就不知道到底是何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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