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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傳言稱在殤州城親眼看見了葉如修,但之後的行蹤卻又斷了,仿佛又一次消失了。一筆閣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這日,距離殤州城很遠的北方,有兩名比較特殊的人正走在官道上。
無論是何天氣,其中一人一直都撐着一把淡黃色的傘。
一路上過往的行人很多,但仿佛所有人都看不到那兩人似的。
「實在沒想到,我才剛到中原,就要去傳說中的長安城。」金無羨一邊說着,一邊刻意跑到行人面前晃來晃去。
而那行人不僅看不見他,似乎連他說話的聲音也聽不見。
金無羨繼續道:「你說這王宗耀為何知道我們會出現在殤州城,還邀請我們去長安城?他可是赫赫有名的金商,你跟他到底是什麼關係?」
「話又說回來,你竟然能用出這種聞所未聞的超大範圍的致幻之毒,而且我也沒看見你用過毒啊,你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這時,金無羨去拔下了一名路人的一根頭髮,那路人似覺頭皮生疼,不禁揉着頭髮,四處看去,身邊卻又無人,不由得感到困惑,但因要着急趕路,也便沒有過多去理會。
葉如修終於是說話了,他皺眉道:「你到底在做什麼?!」
「我這是在給你試這種幻覺的承受上限啊,萬一在關鍵時候發生了什麼意外怎麼辦?」金無羨說道:「以前你的消息都傳到南陸去了,肯定從未用過這種類型的毒,就是用也只用了一兩次。」
的確,葉如修以前唯一一次使用致幻之毒是在滅央國,為了迷幻朱進和吳老,而使用這種毒哪怕有毒神軀也比較麻煩,而且,當初在滅央國時,他所使出來的致幻範圍比現在可要小太多了。
他能驅使毒神軀的力量程度一直在提升,尤其是在經歷血月天后,這個提升速度簡直暴增。
但像這般隨意地用大規模的致幻之毒於人,而且還要出現效果,也只能作用於很普通的常人。
對於厲害一點的人,這種毒的效果便會弱上很多,而若是再對上慕容兄妹那等實力的人,幾乎沒有用處。
若想產生效果,就得收縮範圍,以及做更充足的準備才行,但真正到了戰場上,是沒有多餘的時間留給他準備。
雖然他不知以前阿狄是如何戰鬥的,但對現在的他而言,遇上絕對的暴力,往往最直接的攻擊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除非對手也是一名毒師。
葉如修之前並沒有發現一些問題的所在,但自從金無羨跟他一路走來後,他便知道了。
而現在,他完全可以肯定,於是便說道:「我發現你的話是真的多。」
聞言,金無羨也不尷尬,他從不在意別人說這些言語,道:「其實這也怪你,這一路上也沒見有人來找你,其實也不必刻意用毒隱蔽我們倆,這樣我還能找別人說說話。」
「這幾日習慣下來,我總感覺自己不屬於這個世界。」
「我甚至擔心會一直這樣持續下去,如果真是那樣的話,我得離你遠一些。」
「我覺得隔一兩座山應該就行了,到時候我們可以養鴿子,學那些江湖中人以飛鴿傳書來交流。」
金無羨用手肘碰了碰葉如修,道:「你覺不覺得這樣也別有一般風味?」
「怪我?」葉如修說道:「中原這邊關於我的通緝令早在很久前就撤了,你別以為我不知道那張通緝令是你從南陸帶過來的,你不就是想讓別人來抓我,從而試探出我的手段罷了,你想對我做什麼?」
被拆穿用途,金無羨也沒有任何的不自然,他笑道:「在南陸我輸給了你一次,心裏十分不爽,所以想早些試探出你的情況,也好贏你一次,挽回顏面。」
葉如修不解道:「我幾時贏你了?」
畢竟一直到最後,他才察覺到兇手是金無羨,而那個時候,金無羨的目的已經達成了。
金無羨難得閉了一會兒嘴,隨後只見他莞爾一笑,道:「還記不記得在涼月城時我說過一句話,『我不想再浪費時間做毫無意義的事,我也想當一次英雄』。」
「其實,讓我說出這句話的人是你。」
「所以...」
「我贏,我死。」
「我輸,我生。」
葉如修看了他一眼,沒有說什麼。
沒過一會兒,金無羨又問道:「我之前跟你商量的飛鴿傳書一事,你考慮得如何?」
「不過要是半路被一箭射下來,做成烤鴿了怎麼辦?那一定很香...不對,那一定很殘忍。」
「也不排除那鴿子在半路上遇見一隻母鳥,並愛上了對方,這樣它很有可能會無視品種跟那隻母鳥私奔了,那我們就白養了。」
「天吶!!!」葉如修心裏驚呼,隨後,他用毒麻痹了自己的聽覺。
於是,在接下來的時間內,他只看見金無羨一直在他耳邊動着嘴皮子,一點聲音也沒有。
世界一片安靜,並且祥和,並且安靜...
葉如修的表情逐漸舒適,他微笑起來。
生活是如此美好!
中原最大的官道盡頭,便是長安城。
長安城修築在一片極為廣闊的平原中,然而,任是如此,長安城也幾乎將這塊平原給鋪滿。
站在百尺高的城門前,根本看不見城的邊緣。
葉如修和金無羨二人將頭仰起,只見到偌大的金色「長安」二字在城門的正上方。
葉如修已然將致幻之毒收了,所以他們二人現在能被外人看見,但卻沒人去注意他們,因為擁入城門的人實在太多,兩人還來不及多驚嘆,便被強行擠進了城內,然後又被士兵帶回城門口來登記,然後再被擠一次。
長安城內有三百三十三條街,外城三百條,內城三十條。
最後三條,皆是通往欽天塔的,用於朝拜!
畢竟朝拜的人數太多,但每年只在年初開一次朝拜大會。
不過今年由於欽天師瘋了,那三條街也就沒開放。
原則上,有第三百三十四條街,不過一般人可不願意前往那裏,所以便只有三百三十三條街之稱。
畢竟,那條街,通往天牢,所以便取名為...
「朝天大街!」金無羨驚訝道:「好大氣的名字,我回去以後也給落月樓前的街改一個名字,中原這邊抬頭見天,南陸那邊抬頭只有月亮,所以就叫...朝月大街!怎麼樣?」
葉如修沒有理他,只是在找耀光商會的地址。
金無羨繼續說道:「你不會是又把聽覺給麻痹了吧?」
葉如修搖了搖頭,道:「以前我身邊有過兩個話癆,但跟你一比,他們簡直是啞巴。」
他說的自然是簡靈和韓燁。
走了沒多遠,金無羨抬頭眺望了一眼高空中那一大片呈收束狀的暗雲,說道:「你說我要不要去皇宮讓李聖御把皇位讓給我?這樣我就把長安城改成落月城,朝代的名稱就取『月』朝好了,你看,我沒有取『金』朝,我是如此不自私的人。」
這條街的人並不是很多。
然而,就在這時,一道聲音在他們兩人的身後響起。
「在長安城直呼天子之名,可是砍頭之罪!」
金無羨頭也不轉,笑道:「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就是葉如修,我看誰能拿我怎麼樣?!」
葉如修已經懶得理他這些了,他們二人轉過頭去,在兩人面前正站一名中年男子,那男子下巴上的鬍子刻意刮出了類似於殘月的形狀。
男子的雙目炯炯有神,身子站得很直,尤其是那一身金黃色的服飾,氣度非凡。
要知道,敢在長安城穿金黃色衣物的,天下間只有兩人,其中一人是大唐天子,李聖御。
而這第二人,便是金商王宗耀。
不過金黃色的龍袍還是只有李聖御能穿。
金無羨雖從未見過此人,但他也在第一時間就猜出了對方的身份。
葉如修開口道:「王老闆,好久不見。」
王宗耀笑道:「我以為葉公子會和三年前一樣冷漠。」
葉如修說道:「原來鳳凰換身毛後就會變成麻雀。」
他此言的實意並非是嘲諷,四年前在大漠中,鳳凰穿了平民裝,所以才被當成了麻雀,但鳳凰始終是鳳凰。
王宗耀聽出了言中之意,只見他笑道:「哈哈,葉公子還真是會說話。」
「請葉公子和落月樓的金公子到府上坐坐。」王宗耀刻意將落月樓三個字咬得特別重,表明他實際上在一開始就知道金無羨的身份,而金無羨方才的故作聰明一事,便就顯得有些白痴。
三人行走在這條人不多的街上,按理說肯定會有人注意到王宗耀,但像是很常見一般,沒人在驚奇。
金無羨向葉如修問道:「他們又看不見我們了?」
葉如修搖了搖頭,他並沒有用毒。
王宗耀顯然聽出了金無羨的好奇,於是便說道:「這一整條街都是我的,這街上的人也都是我的,其他人沒有我的允許不能私自進入。」
金無羨故作驚嘆的樣子,道:「王老闆不愧是大名鼎鼎的金商,好有錢啊,鳳凰脫了羽毛也還是鳳凰,不像麻雀,無論穿上什麼羽毛它還是麻雀。」
王宗耀自豪地笑了兩聲,腰杆更直了。
而後,金無羨便又對葉如修說道:「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我們剛到殤州城就被王老闆知道了,王老闆的財力那麼雄厚,肯定哪裏都有眼線,涼月城有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但大漠那麼大,環境又惡劣,大漠肯定沒辦法放眼線,鳳凰肯定是落到大漠吃了一嘴沙,才被人當成是麻雀的。」
「幾個月前,秦家主秦山原本打算退隱的,但卻突然收到鳳凰施下的一根羽毛,所以才不要命地去進攻長安城,一根羽毛就滅了秦氏,鳳凰果然是厲害!」
他一手撐着傘,一手不自禁地豎起了大拇指。
聽完後,王宗耀面露不喜,道:「這誰家的孩子,怎麼這般沒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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