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雖然不是什麼大富大貴之家,大錢沒有,但是卻從來沒缺過什么小錢。筆神閣 www.bishenge.com
因此凌爸對於錢財方面並不是那麼看重。在他看來,現在女兒已經爭取了近兩千萬了,日後就算是找不到一份好工作,憑着這些房子收租也已經能夠保障一定的生活水準,沒有必要為了拿到再多一些錢而繼續與劉翌周旋。
錢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到達了一定的數額後,多一些少一些已經不足以影響既有的生活,既然如此,何必為了些亦可亦不可的物質條件而浪費自己根本沒必要付出的時間與精力?
女兒才二十八歲,乾乾脆脆地現在就離婚,也不耽擱再找第二個,否則這麼磋磨來磋磨去,過了三十就難了。
凌爸在狄揚離開之後,就嚴肅認真地與女兒談了自己關於及時止損這個問題的看法。
到了這會,凌媽才知道女婿外遇的事,瞬間心頭火躥起,拿起包就要衝回挹翠花園去:「我就去你家等着!等那兔崽子回來看我不打斷他的腿!都說他出息了,原來是這麼個出息法,竟然學人家包起二|奶來了!」
凌蓁與凌爸兩個拉她一個才勉強拉住。
凌媽讓凌蓁離婚的態度比凌爸還要堅決:「離!跟他離婚,趕緊的!分他一半身家,到時女兒你想要什麼男人找不到?就算包個小白臉也是要得的。」
凌蓁:「……」
凌爸:「……別教壞女兒。」
「我怎麼教壞女兒了?怎麼教壞了?」凌媽氣得開啟無差別攻擊模式,連凌爸都給數落上了,「當時他劉翌求我們把女兒嫁給他時可說了,他把人娶回去是為了寶貝的,不是為了使喚的。
「現在呢?他這麼作賤我寶貝女兒,難不成我還要教女兒委屈求全?讓他繼續包三奶四奶五奶?湊齊七仙女?要不再來個十八羅漢?」
凌爸:我錯了……這件事真的不適宜這麼早就讓老伴知道的,我應該再忍一忍等找到背着她的時機再說的,看現在都把阿蓁為難成什麼樣了。
果然一不聽女兒的就出問題啊!
「不至於的,媽。」為了安撫化身噴火龍的母親大人,凌蓁忍着噁心為劉翌說好話,「我跟劉翌還沒有到這一步。他已經後悔了,我想着要不就還是給他一個機會。再說我與他在一起都十多年了……」
這就是凌蓁決定不把實情告訴他們兩個的原因,要是知道劉翌的行為,他們會擔心不說,凌媽這性子,能去跟劉翌拼命。
她這一把年紀的,哪裏斗得過年輕力壯又心思歹毒的劉翌?
反而會逼得劉翌狗急跳牆,把兩老也給禍害了。
「十多年感情又怎樣?」凌媽眼睛一瞪,橫了旁邊正在作深刻反思的凌爸一眼,「要是你爸敢做出這種事來,三十多年的感情我也立馬把他踹了!」
凌爸低頭:……我真的錯了。
「給我一個月。媽媽~~」凌蓁抱着凌媽的手臂搖晃來搖晃去撒着嬌,「一個月後是劉翌跟小三斷個乾淨還是離婚,都會有個了斷的。」
一個月之內的結果只會有一種,而且不會是她所說的這兩種結果之一,但是這就沒必要讓凌媽凌爸知道了。
「行,那就一個月!」凌媽拿包起身,氣勢洶洶得就像立即要衝上戰場的老兵,「老頭子,回家去!去收拾東西搬家,明天就搬過來!」
凌爸猝不及防:「啊?會不會有些太倉促了?」
凌媽瞪眼:「倉促什麼,收拾些衣服被褥、鍋碗瓢盆的能花多少時間?這屋子基本什麼都是現成的了!」
凌蓁馬上附和:「我回去就通知物業安排人幫忙全屋清潔,明天過來直接就可以入住的。」
凌媽揚手招停一部出租車:「就這麼定了。我不上班了,明天開始專職照顧女兒,副職打小三!老凌要不你也別上班了,留在家裏隨傳隨到。」
凌爸:「……」
凌蓁:「……」
凌媽坐上車後隨即打開車窗,繼續諄諄叮嚀:「阿蓁你別怕,媽媽明天就過來給你撐腰。」
「好好好,回去吧,早些回去收拾東西,別誤了明天搬家的事。」凌蓁揮揮手,示意司機可以開車,這才把凌媽他們送走了。
第二日才九點半,凌媽就帶着搬家公司殺過來了。
大件的家具電器新家這邊都有現成的。
被子床套等家紡用品凌蓁那就有全新的:她回來之後因為一口氣把主臥原本用的都給丟了,買新的時選擇困難症發作又不差錢,於是一口氣把喜歡的花色都給買了下來,加起來有六七套那麼多,就算每天都換,一個星期也天天不帶重複的。
當然她也沒有真換得這麼勤快,因此還有兩三套還沒用過的,已經清洗乾淨了,昨日搞好衛生之後她帶了過去順便給換上了。
一些如電飯鍋、炒鍋之類的廚具因為零零散散的打包起來麻煩,凌蓁也沒讓兩老帶,而是直接去了超市一口氣購置了讓人送貨到家。
碗筷盤碟這些凌蓁家都有未開封的,本來也想帶過來,但是凌媽比較喜歡舊家裏用習慣了的那套青花瓷。
二老帶過來的,除了凌媽最愛的餐具之外,就是三四個拉杆箱的衣物,以及凌爸原本擺在陽台上的最喜歡的那張搖搖椅。
其實凌媽還想着東西這樣少請搬家公司不划算,索性打個麵包車自己搬算了,凌蓁一聽直接預約了搬家公司一輛裝載量最小的貨車,這才讓凌媽打消了自己動手的念頭。
衣物這些東西看着輕,其實收拾到一起還是有一定分量的,他們年紀不小了,搬上搬下的萬一哪裏有個磕碰就得不償失了。
凌蓁還不忘給凌媽洗腦:「請人搬家這點錢還不夠劉翌請那小三吃頓飯的呢!」
凌媽馬上該花就花不再心疼:這錢省下來劉翌就會拿去給小三花,那幹嘛要省?
凌爸凌媽搬了過來之後,凌蓁的日子過得簡直不要太舒服。
連早飯都不用煮了,每天早上沿着街區晨跑一圈,就直接拐到六街3號吃現成的去。
凌媽說要辭職照顧凌蓁是認真的,公司為了挽留她給加三成工資都不能讓她改變主意。不過公司有公司的制度,她要離職得有一個月的交接期,不能說走就走。
凌媽因此重新訂製了計劃:平時給凌蓁做早餐和晚餐,周末再集中進補。
凌蓁反而覺得這一個月的交接期來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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