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李千尋電話就打了過來。筆神閣 bishenge.com
「胡大姐來了,好像有很急的事,我問她也不說,非得等你回來。」李千尋在電話里說道。
「好,我馬上回去。」趙凜冬回道。
反正海城的這邊的事,也解決的差不多了。
剩下的關於一下網上謠言,就交給江天明處理了。
相信他會給自己一個滿意的答覆。
趙凜冬帶着兩女,即刻趕了回去。
「胡大姐是昨天半夜找來的,我怕打擾到你,就沒和你說,你快去看看吧。」李千尋說道。
趙凜冬點了點頭,剛一進去。
胡大姐跑了過來,撲通一聲,跪在了趙凜冬面前,一句話還沒說,就哭了起來。
趙凜冬連忙上去把她扶起來,讓她坐下。
「胡大姐,你有什麼事,就和我說吧,能幫的上忙的,我肯定幫。」趙凜冬說道。
「趙凜冬啊,要不是實在沒辦法了,我也絕對不會來找你,求求你救救我們。」胡大姐說道。
原來,從他老公病好以後,就回了老家。
但他老公病的時間實在太長了,身體不可能恢復,幹不了體力活。
眼看現在豬肉價格不錯。
便想着在老家養幾頭豬,賣肉也能賣點錢。
誰知道豬苗抓回來沒多久,豬圈就出事了,豬一到夜裏就發瘋,亂叫,亂拱。
這也沒什麼,就當豬瘟,把豬電死埋了就可以了,還給幾百塊錢一頭的補貼。
可是鎮子上的人聯合村民對此事不依不饒,非得說胡大姐家風水有問題。
要把他們家拆了,還不給拆遷款。
要知道,胡大姐鎮子上的房子,早已經賣出去了。
現在就剩農村這一個房子。
要被拆,他們住哪裏啊。
無奈之下,就只好來城裏,找趙凜冬幫忙。
趙凜冬聽完問道:「養豬的地方,是不是就是我老家?」
胡大姐點了點頭,「正是。」
當初老爸帶自己來城裏的時候,就把土房賣給了胡大姐家,本來就是一個很小的房子。
住人的話,就連農村人也嫌棄。
改造一下,當豬圈還是不錯的。
安撫了一下胡大姐。
「你先在這裏等我,我馬上就回來。」趙凜冬說道。
然後來到門外,找到喬老,問道:「當初,君夏給我爸的劍,是不是一把靈器?」
喬老點了點頭,「是啊,只是後來不知道被你爸扔到哪裏去了,小主也沒找他要過。」
趙凜冬明白了。
原來那把劍就一直被老爸埋在家裏,就算後來到城裏,都沒有帶出來。
因為是靈器的原因,所以導致豬發狂。
如今自己失去了茶刀。
正好缺一件合手兵刃。
「不過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不是一把劍,而是一把刀。」喬老說道。
趙凜冬點了點頭,表示明白。
劍和刀都只是一個比喻。
代表着血雨腥風的江湖。
回到房子裏。
「胡大姐,你放心吧,這事,我一定幫你解決。」趙凜冬說道。
胡大姐一聽,又要跪下來,不過被趙凜冬眼疾手快的拖住。
先讓人帶胡大姐休息一下,趙凜冬也要準備一下才能啟程。
「你又要出去?」李千尋問道,幫他收拾了幾件衣服。
趙凜冬點了點頭,並沒有聽出她話語中的不快,「放心,我很快就回來。」
「不是,我的意思是,這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你隨便安排一個人,就能解決,不用什麼事都親自操勞。」李千尋乾脆和他明說。
趙凜冬這才明白,自己最近出入是好像有點頻繁了,光海城就跑了幾次。
「你和我一起去吧,讓她們留在家裏。」趙凜冬說道,「嫁給我這麼久了,你還沒見過我家什麼樣呢。」
「誰想見啊。」李千尋說道,順便把她自己的衣服,扔到床上。
趙凜冬用空間戒指,全給收了起來。
在家裏吃了飯。
一行三人就出發了。
帶着媳婦回老家,自己這也算是衣錦還鄉吧。
駕車離開城市,走了一段山路,就出現一個小鎮,從小鎮上的一條土路下去,就是趙凜冬的老家。
「原來你家這麼近啊。」李千尋說道。
「本來就不遠,只是我們是全家搬出來的,也就沒必要回來。」趙凜冬說道。
這麼多年沒回來過,老家變化還挺大的。
以前都是土瓦房,現在家家都蓋洋樓了。
安裝了太陽能熱水器,甚至網線也到了農村。
但在這眾多洋樓中,有一座紅磚矮房特別顯眼,這就是胡大姐家,從前他們家可是首富。
如今卻成為了村子裏最窮的了。
所有的錢都拿出去治病了,房子自然沒蓋新的。
在紅磚瓦房旁邊,還有一座更破的房子,用的都是土磚,蓋的還是茅草,牆上都長出了草。
這就是趙凜冬以前的家。
李千尋看的暗暗稱奇,她出生雖然也低微,是顧笙偷偷把她生下來的。
可沒多久,就回了李家。
雖然住不上別墅,但靠着李志強,在城市裏也有一個遮風擋雨的地方。
因為家境原因,她從小見識的就是大富大貴。
一比較起來,她自認自己是過的夠苦的了,苦的都只能是一家小公司的老闆。
沒想。
趙凜冬的童年比她更苦,只為一日三餐拼搏,能填飽肚子,就算是好的了。
「如果,我買不起別墅,甚至買不起商品房,你願意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和我住在這裏嗎?」趙凜冬問道。
李千尋想了想。
如果是讓現在的自己回答這個問題,只是和他在一起,住哪裏都行,哪怕飲水飽都行。
可之前那種狀況,你還是一邊涼快去吧,安心找一個村姑,過好你這一輩子就行了。
「鬼才願意。」李千尋回道。
「你怎麼這麼現實。」趙凜冬說道。
「我就是這麼現實,在這裏住一個星期,那叫享受生活,住一個月,那是鍛煉自己,住一輩子,不可能。」李千尋說道。
是啊。
從簡到奢容易,由奢入簡難啊!
可是,就是有一個女人,放下一生的榮華富貴,放下所有的驕傲,不顧一切的跟着一個男人住在了這裏。
還為他生下一子。
要是母親還活着,一家子都在一塊,該多幸福啊。
趙凜冬搖了搖頭,不想這些事了,把車停在了路邊。
剛從車上下來,就聽到胡大姐家方向傳來吵架的聲音。
「老王,別給臉不要臉啊,最後給你一次機會,你讓還是不讓?」
「老王,算了吧,你現在病也好了,上次還得到了一筆拆遷款,還留着這房子幹嘛。」
「你自己不好過,總別連累我們啊,趕緊拆了,晦氣。」
被稱呼為老王的就是胡大姐的老公。
依舊是一副骨瘦如柴的樣子,好像隨時可能會散架。
他站在房子前,攔着這些人。
「這可是我家祖宅,怎麼能給你們,今天,你們就是打死我也不讓。」老王說道。
「嘿,你還真以為我們不敢動手是吧,要真打死了你,也就連着房子一起埋了,別指望我們賠一分錢。」
為首的一人,挺着一個大圓肚子,光頭能發亮,脖子上戴着一根金項鍊,腋下夾着一個公文包。
渾身釋放着一股土豪氣息,和村民在一起,有些格格不入。
他肥胖的手指,一指老王,「最後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讓不讓?」
「不讓,打死我也不讓!」老王堅定的說道。
「給我拆!」土豪大手一揮,也不和他磨皮了。
立即有兩個男人,手裏提着大錘出來。
在掌心吐了口唾沫,兩掌一搓,掄起大錘就揮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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