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成首富從遊戲開始 第702章 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誠(補更)

    「只有統一的制式合同,這一條,應該是為了讓選手和俱樂部之間建立互信,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誠。」

    「嗯,合同這方面,俱樂部確實做得有些問題。」

    「之前dge賣掉隊員的合同,是因為其他俱樂部跟我們直接簽約,所以不敢耍花樣。」

    「如果是自由人加入這些俱樂部,還不見的會遭遇什麼樣的合同陷阱呢。」

    張元很清楚,目前的模式下,很多俱樂部準備的合同其實都是有坑的。

    俱樂部為了自身的利益,肯定是要以最低的成本鎖死最有前途的選手,而選手為了自身利益,肯定也要追求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機會。

    二者的行為本身無可指摘,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問題在於,這樣其實會嚴重破壞俱樂部和選手之間的互信。

    俱樂部為了搶奪某個明星選手,往往會提出一個高價,卻在合同中埋下各種坑等你上當。

    這就像很多電商網站的套路一樣,表面上給你優惠,但實際上在其他地方給你設檻。

    談的時候說的好好的,實際上合同一簽,你就傻眼了。

    結果就是,選手不信任俱樂部,俱樂部也不信任選手,很多時候都變成了零和博弈,弱勢一方利益受損。

    而在大部分情況下,弱勢一方都是選手。

    畢竟大俱樂部有自己的法務團隊,在簽合同的時候佔據絕對優勢。

    而裴總要求的制式合同,就是大家全都明碼標價,別搞那些虛的。

    把之前複雜的合同條款全都明確下來,僅僅在時限、違約金、轉會費、具體的薪資、特殊條款等方面做出更改。

    這裏的特殊條款不是為了限制選手,而是為了確保俱樂部的承諾不會變成空頭支票。

    比如同時有兩家俱樂部爭奪某個選手,前者給錢多,後者給錢少一些,但可以保證上場時間,這時候選手就多了一些選擇的餘地。

    很多時候選手之所以猶豫不決,並不是因為貪得無厭。

    每家的合同都各自不同,給錢多的有隱藏坑,給錢少的也不一定就良心,你又不可能把合同帶回去慢慢研究,怎麼可能草率地做出決定呢?

    這就像是賣東西,每個買家出的都不是一個確定的金額,而是一大堆複雜的條款,選手想要不被坑,就只能耗費大量的精力去甄別。

    但問題在於,選手本來也不是專門的法律人士,找專門的法律團隊費時費力,而且也並不是全都靠得住。

    職業選手是個青春飯,一輩子的收入和前途可能都集中在巔峰期的那一兩年,怎麼可能不去貨比三家呢?

    俱樂部買選手的時候,也會在很多優秀選手之間來回挑揀,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沒什麼可指摘的。

    但俱樂部的抗風險能力畢竟要強得多,簽錯了人無非是多掏點錢養一個飲水機隊員,而隊員的抗風險能力要弱的多。

    一旦出點什麼問題,一個優秀的年輕選手可能就把自己的整個職業生涯給坑進去了。

    所以,裴總的目標很明確,你們別整那些虛的,就這幾條規定,讓沒有太多法律知識的選手也能看懂,自己選擇就行。

    自由人選手可以跟所有俱樂部接觸,這些俱樂部各自做出承諾,由官方做中間人,誰反悔誰掏違約金。

    俱樂部別想着低價撿漏、讓選手當奴隸;個別選手也別想着拿高薪混日子,占俱樂部的便宜。

    大家各退一步,誰也別坑誰,讓隊員的所得能夠大致匹配他的價值,別搞得太離譜。

    而暗拍的方式則是為了防止那些財大氣粗的俱樂部惡意抬價、擠壓小俱樂部的生存空間,同時隊員的利益也不至於受損,各家俱樂部不能聯合起來壓價,真正有實力的隊員一樣可以拿到高薪。

    而且,這個合同也並沒有損害俱樂部的利益。

    俱樂部的利益主要是在三個方面:比賽帶來的關注度、熱度和品牌知名度;贊助商所帶來的實實在在的經濟利益;確保培養隊員後不會為他人做嫁衣。

    在熱度和品牌知名度方面,裴總的監管不會對此產生任何影響;

    贊助商和經濟利益方面,其實也沒有受損;

    俱樂部依舊可以跟隊員簽長約,也可以收轉會費,這方面的利益也沒有受到影響。

    但是,俱樂部想要用合同鎖死某個隊員,跟隊員發生矛盾之後把他永久雪藏這種事情,就不可能發生了,因為裴總要求的制式合同顯然不支持這一點。

    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裴總會想辦法把人給撈出來。

    這個制式合同,不是讓俱樂部餓死,而是讓他們少吃一點,吐出來一部分還給選手。

    這樣一來,選手和俱樂部之間就通過騰達官方的介入建立了互信,不需要再互相玩套路。而俱樂部或者選手對合同有什麼訴求,都可以交給官方來調停和解決。


    當然,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絕對的公平,但至少可以追求相對的公平。

    是俱樂部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還是裴總給出的合同更公平呢?

    這是顯而易見的。

    因為俱樂部和隊員歸根到底都是要維護自己的利益,這無可指摘,但這同時也就意味着他們不會考慮對整個電競環境的影響。

    而裴總在立場上是完全客觀公正的,從裴總的表態上,就能看出他的決心。

    其他的賽事主辦方在利益上跟俱樂部是一致的,很多時候不敢、或者是沒必要得罪俱樂部,那就只能讓選手吃個啞巴虧。

    但裴總的態度很明確,不慣着選手,但更不會慣着俱樂部。

    不同意這個制式合同的俱樂部,肯定是在心裏有自己的小九九,想着在合同上跟選手玩一些騷操作。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不好意思,別的領域管不了,但gog的電競比賽你別參與了,寧可放棄這個俱樂部帶來的熱度和資源,也要維護整個電競體系的公平公正。

    想到這裏,張元不由得感慨,這是一種壯士斷腕的決心啊!

    從短期來看,此舉必然會招致很多俱樂部的不滿,甚至造成gog電競比賽的熱度下滑,選手薪酬降低。

    但從長遠來看,整個生態更加健康了。

    就算選手薪酬降低一些,卻也為他們規避掉了巨大的風險。

    顯然,裴總認為「划算」,是因為他認為聯賽健康生態的重要性遠大於幾家俱樂部帶來的熱度,認為不管這些俱樂部來不來捧場,都有信心把gog的聯賽給辦起來!

    而現在借着gpl聯賽建立的機會,確立各個俱樂部的准入制度,其實是防患於未然。

    因為現在各家俱樂部的gog分部剛剛組建沒多久,即使這些俱樂部退出、裴總這邊找下家接盤甚至打包買下,也花不了多少錢,影響會在可控範圍內。

    如果以後熱度真的起來了,再想確立這些規範,難度就更大了。

    這就像治病一樣,提前預防,肯定比病入膏肓之後再做手術要好。

    至於為什麼要特別規定,dge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

    張元本來很不理解,這樣dge俱樂部的利益不是受損了嗎?

    但是轉念又一想,這恰恰是對整個機制的重要補充!

    很多新人選手在沒有打出成績的時候,其實是絲毫沒有議價權的。

    這很正常,畢竟俱樂部買人也是要擔風險的,有些選手rank打得好,一打比賽就掉鏈子,俱樂部花大價錢買回去豈不是血虧。

    所以,新人合同往往價格很低。

    但這又衍生出了一個新的問題:那些真正有實力的天才選手,剛開始只能簽新人合同,價格低、年限長,打出了成績卻無法獲得對應的薪酬,甚至跟俱樂部鬧翻了還有可能會被雪藏。

    很多選手巔峰期就那麼一兩年,一着不慎,就會把整個職業生涯都葬送掉。

    這件事情沒有對錯之分,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但它會造成一種事實上的浪費。

    天才新人拿低薪,心態肯定會有波動,影響比賽發揮;萬一跟俱樂部鬧翻了被雪藏,這個優秀選手就永遠被埋沒了,對於整個聯賽來說,是一種損失。

    所以,dge俱樂部只要最低額度的轉會費,實際上對這些新人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

    如果是有實力、對自己有信心的新人,完全可以選擇先來dge俱樂部,不會掉進新人合同的坑裏,打出了成績自然會被更好的俱樂部買走。

    dge俱樂部就相當於完成了一次篩選,為俱樂部試錯,同時也為選手提供一個證明自己的機會。

    而對於dge俱樂部來說,這也不虧。

    因為此舉會讓更多心氣很高的優秀新人擠破頭地想要進入dge俱樂部,能夠保證dge俱樂部的新隊員素質高於其他俱樂部,始終保持比較高水平的實力,這有利於維持dge的品牌價值。

    雖然不打比賽,卻可以通過把這些新面孔輸送到聯賽中,在觀眾面前狂刷存在感。

    到時候每出現一個出彩的新人,觀眾們就會發現是從dge這邊出來的,自然會對dge俱樂部保持極高的關注度。

    關注度越來越高,贊助自然越來越好。而且,其他俱樂部從這邊買人,雖然轉會費給的少,但也還是有的。

    而這個決定妙就妙在,其他俱樂部學不來。

    因為dge的運作模式跟其他所有俱樂部都不同,不參加比賽也不需要出成績,只需要培養選手,不存在任何的競爭關係,實際上是互惠互利。

    更何況此舉可以更好地維護整個gog聯賽的生態,整個騰達集團都可以從中獲益。

    那麼稍微犧牲一點點dge的眼前利益,去獲取長遠利益,這不是很划算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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