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睡醒後,吃個午飯就去現場了,舞台搭建好了,工作人員正在做演唱會前的工作,整個工作室的人都出動了,安保是星空的人,薛于歸也帶一組異能者出來維護治安,因為人多,且潘森的演唱會觀眾來自五湖四海,他們都怕出事。一筆閣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後台都是工作人員,這一場演唱會邀請了四名嘉賓,一名是潘森工作室的新星,其他都是他的好朋友,潘森人緣比盛景好多了,盛景開演唱會,幾乎沒什麼嘉賓,當然,他要邀請自然也有人搶着去,可他就是高冷,從頭到尾都很少邀請嘉賓。
觀眾來的也很早,雖然五點才開始進場,可四點外面就排了長龍,這演唱會幾乎沒有人賣黃牛票,僅有的幾張黃牛票都炒到了天價,也有人願意花錢來買。
畢竟他和盛景的粉絲是圈內最有錢的粉絲,小妹妹多,小姐姐也多,工作黨也多,不過粉圈也分,潘森的粉絲就年齡偏小一點點,盛景的粉圈大多數就年齡要偏大一些。
這一次演唱會好多圈內人搶票都搶不到,哭天搶地,王景川自己有一張票都要翹上天了,刺激了他的圈內好友紛紛都要拉黑他。
歡歡一共也就留了十張票,都是給宮殿上的人,其他人都是靠本事去搶票的,獨孤青鸞和蔣圓圓和汪嘉怡都是守着搶票的,一張都沒搶到。
這麼多人,也就何初遇憑自己手速搶了一張票,然後他正好出差,票就給江俊去看了,江俊正好有一個朋友也搶到了,也可以結伴,一聽是女孩子,何初遇還很欣慰呢,他養大的男孩子都會撩妹了。
「我不反對初戀,不過……你年級還小,牽牽手親親嘴就行了。」何初遇這一方面還是很開明的,「可不要學人探索禁果。」
江俊愣了好久,臉上都差點冒出一個問號了,「?」
「你不是邀請女同學一起看演唱會嗎?在追人家?」
江俊一本正經地說,「哥哥,那是男孩子。」
「他不是長發裙子嗎?」
江俊說,「上一次他來找我是因為要去反竄一個角色,所以才戴了長發穿裙子。」
何初遇尷尬地摸摸鼻子,「啊,這樣啊,長得挺好看的。」
靠!!!
現在的少年人也長得太好看了吧,男女不分。
「好看?」江俊遲疑地問。
「是啊,我都認錯了,以為是漂亮的小姑娘。」何初遇在收拾行李,正好是潘森演唱會當天晚上出差,「你第一次去看演唱會,帶一點零食什麼,有什麼事給姐姐打電話,他們都在。」
江俊垂眸不知道在想什麼,也沒反應,何初遇回頭看他一眼,「俊俊?」
「我知道了。」
何初遇比較詫異,「你是美人魚的粉絲嗎?我都沒聽你說過。」
「他唱歌好聽。」
何初遇欲言又止,問「你喜歡美人魚唱歌,還是姐夫唱歌?」
「姐夫。」
「那就好!」
歡歡很緊張,且緊張得有點冒汗,手心一片冰冷,獨孤青鸞碰到他的手還吃一驚,「這麼涼,你是不是身體不舒服?」
「不是,緊張!」歡歡在獨孤青鸞面前也不要面子,心裏忐忑不安。
獨孤青鸞輕笑,「你都上過國際論壇和一堆老教授討論學術,開演唱會也緊張,下面都是一群愛你的小姑娘,你別緊張。」
「我怕出錯。」
他太害怕出錯了,因為一旦出錯,很多人的心血都毀了,潘森也會遭受罵名,他不允許潘森因為自己多了污點,越是這樣忌憚,他就越是不能放平心態。
獨孤青鸞理解他的感受,「你放心,等你上台了,阿娘給你變一個幻術。」
「什麼幻術?」
「等你上台就知道了。」
「不要了。」歡歡輕笑說,「這是小魚的舞台,我也想知道,這樣的舞台是什麼感覺,走他走過的路,唱他唱過的歌,聽他的粉絲吶喊,感受着他在舞台上的自信,風采和魅力,我雖然緊張,也想這樣走一遍他的人生。」
獨孤青鸞心裏一動,這真是很美的情話,遺憾的是潘崽不能聽見,她都沒想到寶貝兒子這麼會說話了。
「好,那你加油,阿娘會假扮你,在台下看着你。」獨孤青鸞輕笑說,「我們一家人,都在陪着你,總有一天,潘森重複看這一場演唱會,他也會為你驕傲的!」
「好!」
七點演唱會準時開始,場館內已經爆滿了,粉絲們翹楚以盼,等着潘森出場,潘森工作室的工作人員都發好了應援物品,這不像是應援能夠有組織地來,因為你不一定姐妹們都能搶到票,就算如此,也很多粉絲是自帶應援物品過來,還沒開始呢,下面燈海都亮了一片,自從上一次知道他是美人魚,應援色就統一成藍色,站在台上看一片藍海。
歡歡的心怦怦跳,他又恐懼,又期待,當年博士論文答辯,第一次參加大型的學術研討會,都從來不曾如此緊張。
更不曾有過,這樣前所未有的期待。
這是小魚的舞台!
他不是一個喜歡藝術的人,天生仿佛就沒有鑑賞細胞,當年潘森在他身邊時,他從來不懂這份愛意,也不懂珍惜,他並不是失去後,才知道珍惜,是他想要珍惜時,潘森驟然離開,就像一個人在感情最熱烈時,生生離別,這樣的遺憾刻在骨子裏,無法忘卻。
潘森教過他唱歌,教過他彈琴,後來還取笑他,「你果然遺傳了小公主,都沒遺傳到你爹,他就很有藝術天分。」
那時候他不屑一顧,並不覺得遺傳到盛景有什麼好,藝術,音樂對他來說有點酸,他不喜歡,也從來沒想過去欣賞。
就算家裏兩大頂流,都是搞音樂的,他都不曾欣賞過。
他看着舞台下面的燈牌,忍不住在想,當年潘森教他的時候,有沒有一刻失望過,有沒有期待他了解過他的人生,他的舞台?
潘森說過,他在陸地上,並不是第一次成為巨星。
在很遙遠的古代,他就是一個唱戲,其實,他還會唱京劇,如今京劇文化幾乎無人傳承,早就沒落了,這是他們最早的藝術瑰寶。
剛剛上岸時,他沒有謀生手段,也沒有想過控制別人的思維過生活,他第一個職業就是賣唱的。
「因為是人魚,所以喜歡唱歌?」
人魚喜歡唱歌,這是天性。
「是,也不是!」潘森輕笑說,「我喜歡唱歌,或許是天性,可我越來越理解音樂後,我更喜歡音樂,在漫長的找尋和等待中,音樂是我唯一的伴侶。」
所以,他紅了好幾個年代。
在一百年前,也大紅過,自從開始有影像記錄後,他就不再唱歌,換了職業,怕別人看出來端倪,那時候沒想過暴露人魚的身份。
一直到過了一百年,互聯網的記憶已經淡了,影像資料也很罕見,他又開始重操舊業,潘森說,「這是我一百年來,幸福感最強的職業,當我站在舞台上,是我最享受的時刻。」
歡歡想穿越回去,潘森說這段故事時,他應該給予鼓勵,給予擁抱,而不是……冷漠。
他突然明白,潘森曾經很想讓他了解音樂,想要他走進音樂,走進他的世界,只有這樣相互貼近,理解,才是愛的包容。
他拒絕了!
一直到潘森離開,他才懂得那些良苦用心。
「該上場了。」工作人員提醒。
舞台的燈光暗下來,歡歡坐在鋼琴前,回憶讓他變得十分平靜和溫柔,觸摸到第一個琴鍵時,現場一片歡呼,舞台一束光落在他身上。
「崽崽我愛你。」
「人魚,我愛你,沖啊……」
除了簡單的我愛你,就是不斷的尖叫聲,然後再慢慢地歸於平靜,享受着音樂的平靜,悲憫和溫柔。
潘森站在角落裏,目光溫柔注視着台上光芒萬丈的心上人。
「這可真是……驚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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