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之力—轉化態】
莫歌實在太喜歡這個能力了,以至於特地為這個算是能力分支的發現作了命名。看書否 www.kanshufou.com
畢竟這可以算是莫歌第一次真正掌握自由支配穿越停留時間的能力。
即便這種能力需要消耗身體的養分,甚至消耗還很不小,卻也不影響莫歌對它的喜歡。
天下可以白吃的午餐本來就很少,有所付出才有回報很正常。
就比如現在,雖說最終不知道會不會虧本,但是至少莫歌擁有了繼續展開之前計劃的可能。
他似乎已經看到三大怪獸正在向他招手,想必是很歡迎莫歌去實地考察一番了。
不過在時間重新變得充足的情況下,莫歌覺得自己需要更加慎重的考慮一下目標了。
是大撲棱蛾子,還是着火的翼龍,又或者是變態大boss三頭龍?
如果從能力強弱來看無疑應該選擇魔斯拉下手,但是怪獸女王的能力路線似乎和他本身差得很遠啊。
拉頓這個選項,只能說不好不壞,中不溜。
而基多拉的能力顯然和莫歌是最搭的,問題就在於,實在不可能打得過啊。
別說是莫歌了,這個世界上除了哥大胖之外,還有別的存在能和那傢伙干架嗎?
想到這個問題,莫歌突然意識到,或許那個號稱地球生態平衡的維護者也是個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如果莫歌與魔斯拉為敵,很大概率哥大胖肯定是要來打臉的,當然哥大胖趕不趕得上趟也是個大問題。
拉頓?估計哥大胖不太可能去管那傢伙的死活,大概率是兩不相幫。
而基多拉的話,莫歌可以肯定在基多拉出現任何甦醒的跡象之後,哥大胖肯定會眼巴巴的跑過來,試圖將它重新摁進冰層里。
這麼想着的話……
莫歌內心糾結了半晌,後槽牙咬了一次又一次,最終決定
拼他丫的!
搏一搏單車變摩托啊!
就算是最終不能成功,無非就是穿越跑路而已。
雖然如果計劃失敗,到時候留下一片爛攤子似乎也挺沒道德的樣子,不過俺是大怪獸嘛,不能有什么正義使者的錯覺。
至於其他兩大怪獸,莫歌只能跟它們說再見了。
別了,神神叨叨的女王殿下。
別了,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中不溜選擇的大火雞。
就像是一個準備下一筆大注的賭徒,下定了決心的莫歌很快進入了精神亢奮狀態,開始考慮如何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
畢竟高收益蘊含着高風險,如果沒有一個良好的計劃,那麼虧得血本無歸也沒地方哭去。
不過如今最重要的還不是這個,而是既然選定了目標,那麼就要趕緊行動起來了。
畢竟南極離他現在的位置起碼也有萬公里之遙,而且想要真正找到基多拉也不知道要花費多少時間。
希望他的記憶沒有差錯太多,否則整個南極大陸1400萬平方公里,即便只是臨海的一圈,全部搜索下來起碼也有又是一萬多公里的周長。
那根本是不現實的。
所以趕路就成了現在的第一要務。
想到這裏,莫歌很快確定了方向,繼續向着東南方向前進。
不過這時候他的目的就不是繞過北美洲東南角進入墨西哥灣了,而是要跨過南美洲西海岸,直達南極洲,然後再沿着南極洲邊緣前進,到達差不多是好望角正對着的那個地方。
這一路過去得花費不少時間,每節省一點可都代表着莫歌身體之中的養分少消耗一分。
而跟隨着莫歌出發的,則是一連串好幾隻的「小怪獸」。
這是早在莫歌結束了穆托夫婦之戰,將獵獲的收穫帶到海底之後就開始做的準備,當時的想法其實還很不成熟,無非是抱着一種「反正也不費什麼事」的心態所下的一步閒棋罷了。
從當初那個時間點到現在,總共也有個二十多天了,確實足夠讓他培養出一批手下。
那是八隻新鮮出爐的狂暴巨鱷。
原始版本,沒有經過精神連接特性的改造,除了多出接收莫歌電磁信號命令的獸王意志之外,就是和《狂霸巨獸》中那頭狂暴巨鱷幾乎一毛一樣的存在。
身高17米左右,身長六十幾米,特點是一身厚實的重甲,能游能爬,適合海戰和陸地戰。
說實話,這麼一批有生力量如果是用來對抗其他泰坦的話,說不定還能支應個幾輪,提供點輔助作用,而如果用來對付開菊獸的話,更是可以直接圍毆死一兩隻了。
但是如果是用來投入與基多拉的戰鬥,那就只能算是聊勝於無。
在單體質量有限的情況下,莫歌其實還可以走量產路線,可惜,一個地方的生態承受力畢竟是有極限的,雖然這些傢伙的極限成長速度是四天時間進入成熟期,但是那卻是建立在食物無比充沛的情況下才能實現的極限。
如果是自己捕獵的話,這麼些大胃王投入到附近的生態環境中,那基本就是生物滅絕級別的災難,而互相形成了競爭關係的情況下,這些手下的成長也全部受到了影響。
因此最終,在莫歌命令這些傢伙分佈到一個相對廣泛的範圍進行捕獵的情況下,才勉強在這段時間裏培養出了這麼一隻隊伍。
而如今,也是試着讓它們發揮作用的時候了。
目前還有一個比較無奈的問題就是,基多拉那傢伙地處南極,那裏常年冰天雪地的,這些原本屬於冷血動物的傢伙能不能適應還是個大問題呢。
還好在莫歌的紅外感應中,狂暴巨鱷常態下實際上體溫並不算太低,起碼不是完全隨着氣溫變化而不由自主起伏的樣子,或許還是能夠撐一會的吧……
總算莫歌其實也不甚在意,本來也沒有抱太大奢望不是。
他都有些後悔沒有生產一批狂暴火龍之類的,或許還會更加有用,不過莫歌之前之所以選擇狂暴巨鱷依然還是出於隱蔽的考慮,可以滿足他在海底默默完成自己工作的要求,畢竟他還不想輕易引起人類的注意。
總之,這不算一件大事,走一步看一步吧。
最重要還是趕路啊趕路。
如此足足六七天之後,莫歌才終於到達了自己認為差不多的地點。
南極洲,正對着非洲大陸南端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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