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是條單身狗。
昨天才跟一個小學英語老師相親。
不過我對這個姑娘的觀感很不好,而她也覺得自己還年輕,比較牴觸相親(所以我不懂她為什麼不直接說,而是還要來跟我見面)
所以結果就是:相看兩相厭。
今天本來是碼完一章,然後睡覺。
但哥們一通電話打亂了我的計劃。
他跟戀愛了一年多的女朋友分手了。
準確來說,是在平安夜被分手了。
不是因為彩禮,也不是因為感情問題。
很簡單,因為房子。
一平米的房價是他月工資的兩倍多(一萬房價,工資3500),他買不起。
前幾天我們才聊過另一個朋友的事情。
那個朋友的父母為了給他們騰地方,自己出去租房子,把60平老房子留給他們了(那種七層沒電梯的老式小區)。
但女方家裏不滿意,要求必須新房。
他是獨生子,沒辦法。
父母只得賣了老房子,然後給他新房付了首付。
僅僅只是首付而已。
而一對將近六十歲的父母,卻只能在外面租房子住。
這世道......不談也罷。
可我這哥們沒想到,這麼快就輪到他了。
他比較硬氣,不賣老房子。
於是,自然就分手了。
所以就喊我喝酒。
本來我是不想去的,可惜,他說如果我不去,他欠我的一千五百塊錢就不還了。
這年頭,欠錢的是大爺。
我只好摘掉脖套騎上小電驢就趕過去了。
然後就着他準備送女朋友的草莓下酒,一直喝到現在才回家。
(就是那種裝花束的包裝,只不過把裏面的花換成了一堆草莓,也不便宜)
他一直說着「她會後悔的」、「我早就想分了」之類的話。
但人還是喝大了,喝的眼睛都濕潤了。
雖然我很同情,但我還是想有個女朋友。
明天儘量兩更算是補今天的吧(我以前日均7000+甚至9000+的,現在身體問題,真的沒辦法)
嗯,如果明天能頂住的話。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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