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春妹又有了為之奮鬥的目標。春妹一路高歌「奮鬥奮鬥,為了理想而奮鬥,為了將來而奮鬥,哦哦哦哦哦,奮鬥奮鬥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不顧旁人驚異的眼光,毛主席說的好啊!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穿別人的鞋,讓別人無鞋可穿。
越走春妹越感到迷茫,我就像趴在玻璃上的蒼蠅,前途一片光明,但又找不到出路。怎麼辦啊?!難不成,姐居然迷路了。春妹望着陌生的路,感嘆自己居然裝白痴成真白痴了!不知是自己演技太好,還是骨子裏就是個白痴?(我從來沒看出你哪裏不是個白痴)
好吧,饒了幾圈,春妹承認,自己真的迷路了,她把帳算到了王爺頭上,都怪他,害她幻想的太入迷,都沒看路。春妹想再繞下去也是浪費體力,看看有沒有好心的警察叔叔帶她回家。
春妹一抬頭,看到了救星,「婉兒,小姐我迷路了,我想回家,你帶我回家。」春妹很孩子氣地蹭蹭婉兒的胳膊,婉兒一臉黑線把這個偽小孩帶回家了。
軍。春妹被婉兒帶回家後,那是萬分地後悔。當看到婉兒那不可思議的目光的時候,春妹連死的心都有了,恨不得鑽地洞裏去。
一聲,回了家後,就進了自己的粉色小屋,(你說她多噁心,用粉色的紗帳把整個房間弄得跟迪士尼公主的房間一樣,前前後後加起來都三十幾歲的人了,竟然還這麼…。)一頭鑽進了被子裏,痛哭流涕。丟死個人了,居然迷路,哦天!還被婉兒帶回來的!春妹的心在淌血,春妹脆弱的心臟崩塌了。然後,又出去吃晚飯了……
春妹下定決心,矢志不渝,一定要把冰塊王爺追到手,再來報這個害她迷路的仇。
隔天,春妹一大早就起來了,(你確定?麻煩你望望天,看到了麼?那是什麼?那是正午的大太陽!)換上一套小碎花裙,哇!那不是一般的土。春妹揚揚頭:「這是今年最流行的,你懂什麼?」婉兒一臉黑線地看着這個一大早神經不正常拿她媽衣服穿,還在這裏顯擺的小姐。春妹自我感覺灰常好地拿起一條紅頭巾包在頭上,婉兒看傻了眼:「哇!正宗村姑啊!小姐你何必這樣子糟蹋你自己呢?」春妹頭一甩:「這是藝術你懂不懂,算了,你是不會懂我這種藝術家的心情的,藝術家總是孤獨的。哎!」說着,嘆了口氣,惆悵得出門了。
春妹邊走邊唱:「我獨自走在京城的小路上,我把自己送給王爺當王妃耶!他家住在哪裏啊,我不知道啊,那就找個人來把他問一問啊!當太陽下山崗,我還沒回家,紅包拿到王府給我數一數啊!」
春妹越唱越樂,她都已經想到自己嫁進,哦不!答應了師傅要把老公帶回去給他做苦力的。娶來王爺騙到師傅手裏,自己在王府呼風喚雨的生活了。哦呵呵呵呵呵呵……
街上的人無不驚異,當你看見一個穿的跟村姑一樣的女人,而且還在街上笑的亂沒形象的話,那麼,不要驚訝,那就是我們的春妹,給她幾個臭雞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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