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上門的業務,並且是前所未有的大業務,白曉倩豈能不積極。
一接到電話就從醫院往律所趕,同時讓艾琳和施玲稚收集相關資料,以便接下來討價還價,確定最終律師費用。
下午4點23分,除正在醫院養傷的王中陽之外,思恩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全部出現在數字電視裏,韓均低頭看了一眼筆記本電腦,似笑非笑地用英語問:「艾琳,這個案子應該有印象吧,記得當年你扮演過本案的控方律師。」
艾琳聳了聳,極其誇張地笑道:「這個訴訟讓我感覺到時間流逝,難以置信,至少已過去八年,兩個總統任期都應該結束了。」
施玲稚對此並非一無所知,而且剛才收集過資料,禁不住笑道:「馬拉松式訴訟,碰到這麼優質的客戶,那幾個傢伙真幸運。」
送上門的客戶正坐在老闆身邊,幸好說得是英語,不然人家肯定不會高興。
白曉倩不想讓人認為她們諷刺北華製藥「錢多」、「人傻」,立馬接過話茬道:「老闆,你跟艾琳很早就接觸過這起訴訟,了解情況,你們介紹一下。玲稚,你幫艾琳翻譯,從現在開始說普通話。」
辦正事要緊,施玲稚抓起筆道:「好的。」
怎麼全~ 是女人,破案要女警察配合,打官員要女律師協助,難怪要辭職,原來作風有問題。黎副省長跟張廳長對視了一眼,不動聲色坐在一邊,想知道他們對案情到底有多了解。
韓均清了清嗓子。看着攝像頭如數家珍地介紹道:「得益於日本企業因價格聯盟在美被訴,中國維生素c生產企業迅速跟進。不誇張地說曾在美國呼風喚雨。2004年,維生素c全球產能12萬噸。其中68產能在中國,集中在北華製藥、東北製藥、東江集團等四家企業,美國85以上的維生素c市場由中國企業佔據。
但低價加瘋狂擴大產能,負面效應迅即顯現。2000年到2001年間,維生素c的出口價格從每公斤5.2美元一路狂跌到2.8美元以下,四大國企競相壓價,最後誰也沒錢賺,於是聯合定價的想法油然而生。」
北華製藥代表不同意這個說法,忍不住糾正道:「聯合定價是醫保商會維生素c分會牽頭的。協會隸屬於商務部,相當於行政命令。」
「有所耳聞。」
韓均低頭看了一眼剛上網查詢到的材料,繼續介紹道:「2001年11月16日,由這個隸屬於商務部的協會牽頭,包括四大國企在內的國內六家維生素c企業召開了一次行業會議,達成了維生素c出口價格方面的協議,決定限制產量,統一上調價格。
這次行業會議的會議記錄,被美國原告律師掌握。成為這場反壟斷訴訟中的關鍵證據。記錄顯示,參會企業一致通過了維生素c出口的『最低定價』3.35美元,並約定限制出口數量。」
艾琳端着咖啡,一臉遺憾地說:「《謝爾曼法》第1條規定:任何契約、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聯合、共謀。用來限制州際間或與外國之間的貿易或商業,是非法的。在本案中,被訴公司在相同時間內。以同樣方式,在統一範圍內設定相同價格。並通過限制產量來保持一定價格,足以說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價格共謀。
並且據我所知。此後幾家被訴企業每年都會舉行這一例會。原告在起訴涉案企業聯合控制維c價格的訴訟過程中,作為被告方的中國企業也沒有反駁價格共謀這一主張。所以原告有足夠理由要求主張法庭依據《克萊頓法》第4條,判被告承擔其損害額的3倍賠償,這還不包括懲罰性賠償。」
果然對案情很了解,黎副省長暗嘆了一口氣,依然沒發表任何意見。
韓均接過話茬,繼續介紹道:「醫保商會的『協調會議』很快奏效,從2002年到2003年底,維生素c出口單價迅速自3美元以下回升到6美元以上,最高報價曾高達15.82美元。2002年一季度,國內維生素c生產廠家的利潤翻倍。競爭對手羅氏和日本武田公司相繼停產,也是刺激維生素c價格上漲的一個因素。
嘗到甜頭,卻不吸取日本同行的前車之鑑。醫保商會組織的『協調會議』,此後居然定期召開,一年一次。有詳細會議記錄,甚至作為成績加以宣傳。可以說在本案中,隸屬於商務部的醫保商會維生素c分會難辭其咎。
在過去八年的訴訟中,商務部力挺維生素c生產商,曾三次以『法庭之友』身份提交書面聲明,說明被指控企業的行為是根據政府要求實施的,試圖使被告企業依據『外國主權強制』原則免於法律責任,也試圖使迄今為止仍在問中國人留不留辮子的美國人,理解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複雜性。」
艾琳側身解釋道:「這恰恰為被告此次反壟斷訴訟失敗釘上了棺釘,這些中方認為合理合法的行為,在包括我在內的所有美國人看來,是無可爭議的價格壟斷行為。可以說中國政府習以為常的所謂『調控』,正是被告極可能敗訴,並且極可能被判支付天價賠償金的主因。」
白曉倩沉思了片刻,突然問:「既然價格共謀板上釘釘,那我們能不能在『國家強制』、『域外效力』和『國際禮讓』上做文章?」
韓均搖頭苦笑道:「可能性微乎其微,一是陪審團和法官不可能引用中國法律審理,二是原告的證據太充足了,充足到無法證明涉案企業有可能被政府強制的地步。」
「什麼意思?」
「2002年7月,康維爾公司,有就是北華製藥的子公司等參會企業同意定價為3.8美元;2003年4月。參會企業同意最低出口定價為11美元;2004年3月15日,參會企業簽署協議。約定最低定價9美元,約定關停生產線。限制供貨。
但這次聯合行動並不成功,為了各自的利益,幾家涉案企業並沒案協議進行。2004年12月,維生素c的出口報價又跌到4美元每公斤以下。如果是強制,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國家強制』根本站不住腳。」
高銘舉手問:「韓律師,原告證據這麼確鑿,想在法庭上翻盤基本上不可能,您能不能預估一下。最後判決大概會要北華製藥支付多少賠償?」
「絕不低於1億美元。」
「上訴呢?」
「巡迴法院只會審查一審判決的法律適用是否合理,不會推翻被告壟斷行為是否成立。翻盤機會為零,上訴只會浪費律師費。」
北華製藥代表感覺有必要發表下觀點,站起身憂心忡忡地說:「我們在美國市場的維c業務,僅占其總營收的0.7,前年業務營收多點,也不過七千多萬人民幣。去年更少,只有兩千多萬,價格本來就非常低廉。本來就沒什麼收益,卻可能會被罰這麼重,這個我們實在無法承受。」
黎副省長深以為然,面無表情地補充道:「2011年。北華製藥淨利潤1.25億元,去年淨利潤大幅下跌87,只一千七百多萬。照此計算。如果一審判決判賠一億美元,北華製藥需要支付六億多人民幣賠償金。相當於去年總淨利潤的四十倍!」
早在如此,何必當初。
不但不吸取日本同行教訓。甚至連制定價格同盟都不會,居然被人家揪住尾巴,拿到那麼確鑿的證據。
白曉倩不知道說他們什麼才好,想了想之後抬頭問:「張先生,貴集團在美國有沒有投資,有沒有可能被法庭強行執行的資產?」
「這倒沒有,所以我們也在想,萬一走到那一步能不能以退出美國市場的方式規避天價罰金。」
太天真了。
韓均輕嘆了一口氣,淡淡地說:「賴掉罰款不是不可以,但要評估這樣做的代價,因為這對出口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國際形象,將會是一個非常大的傷害。除非你確定貴集團今後不跟美國做生意了,完全斷掉這條後路。」
「退出美國市場一樣有風險。」
艾琳抱着胳膊,嚼着口香糖提醒道:「根據美國司法部與其他國家的『司法協助』規則,如果被訴企業以退出美國市場來迴避執行判決,那麼司法部完全可能要求第三國乃至第四國政府從被訴企業在其國家的業務中,通過扣留資產、貨物及款項等方式執行罰款。除非被訴企業決定以後哪兒都不去,不發展國際市場,就待在中國。顯而易見,這個做法是非常不現實的。」
「這個案子很麻煩!」
「是非常麻煩。」
不麻煩能來找你們,黎副省長不想耽誤時間,起身提議道:「韓教授,我們出去走走,讓白律師、艾律師和張部長好好探討一下。」
討價還價的時候到了,繼續呆在這裏確實不太合適,韓均欣然同意道:「行,這裏風景不錯,我陪您四處轉轉。」
判賠一億美元是輕的,要是像判日本企業那樣判幾億美元天價賠償金,北河省最大的國有企業只能賴賬了。
那麼做會嚴重影響到國家形象,黎副省長真下不了這個決心,一走出房車就急切地問:「韓教授,接下來你打算怎麼應對?」
韓均詭秘一笑:「事到如今,只能出歪招。趕在法院判決前讓兩家原告相信北華製藥不打算賠錢,比如裁幾個人,停產幾條生產線,參與競拍幾塊地,向其它行業進軍之類的。想方設法讓他們相信,有全世界最大的市場,涉不涉足國際業務無所謂。
他們要對股東負責,不會像北華製藥過去幾年那樣義氣用事,肯定不想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只要把戲演逼真一點,只要能說服一部分股東,就能營造出一個投鼠忌器的氛圍。同時給他們留一個渠道,讓他們主動找我們庭外和解。」(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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