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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庶成第二日來到西夏王庭的時候,感覺到了一絲異樣。
王庭內的人行色匆匆,無數下人進進出出。李元昊也不在,這讓他隱隱感覺到不妙。
迎接他的是王庭內的一名老太監,老太監面色沉重:「都承旨這邊請,我家大王在內宮。」
耶律庶成眉頭微微一皺,這趙元昊弄得什麼鬼,讓自己去內宮幹什麼。
難道說公主在內宮?可為什麼公主不親自來。內宮畢竟是元昊女眷之地,他一個遼使去了不太合適。
但既然是趙元昊的命令,他只好跟着那老太監一起走了進去。
到了內宮一處宮殿,遠遠就聽到趙元昊的哭聲:「興平,你怎麼了興平!為什麼你會在這個時候離我而去,你這不是置我於不義嘛,興平,你醒醒,快點醒醒啊!」
趙元昊的哭聲讓耶律庶成大吃一驚,他急衝進殿內,只見趙元昊抱着興平公主的屍體在大哭不已。
耶律庶成大怒,他指着趙元昊怒問:「我家公主怎麼回事?」
趙元昊止住哭聲:「興平這兩年一直纏綿病榻,數次跟我說她早有輕聲念頭。唉,不曾想,你突然這麼想不開,唉!」
「你是說公主自縊的?」耶律庶成看到了趙元昊腳邊的白綾。
趙元昊點了點頭,隨即又哭道:「興平,本王對不住你啊!」
趙元昊哭聲洪亮,聲若雷奔,偏偏就是乾打雷不下雨。
傻子也看出來有內情,耶律庶成探身要往前觀看,卻被趙元昊一名手下拔出佩劍抵住了咽喉:「公主已為我大夏王妃,豈容你放肆!」
耶律庶成一怔,沒錯。人家現在是趙元昊的老婆,自己雖然懷疑,可怎麼去好看人家的遺體。
趙元昊擺了擺手:「傳本王口諭,厚葬興平,以王后之禮儀!」
興平公主抑鬱而亡。關於她的死因,有一說是元昊為了誅滅衛慕家族,竟用毒酒毒死自己的親生母親皇后衛慕氏。因興平公主了解真情,為了滅口,元昊將其囚禁而死於獄中。公主逝世後,遼國派遣北院承旨耶律庶成持詔詢問原因,但沒有問出什麼結果。
興平公主病歿,遼興宗對元昊的不恭順非常憤恨,還特派北院承旨耶律庶成去夏國責問元昊公主之死的事情,然並卵,只不過讓兩國邦交更加惡化而已。
興平公主下嫁李元昊,是党項與契丹聯姻史上最失敗的一例,沒有達到德明當初請婚的預期,反而導致兩國邦交轉惡,進而在幾年後引發了河曲之戰。
趙元昊下令厚葬興平公主,又給耶律宗真修書一封,書中極盡謙卑。趙元昊說是自己怠慢了公主,着實對不住契丹的厚愛。再就是書中末尾寫道:契丹與大夏摩擦不斷,即便是互相殺伐征戰,也不過是互相損耗各自勢力。眼下擺在遼夏之間的敵人不是雙方,而是來自大宋。
宋人文弱,然仗火器之利已今非昔比。若是遼夏之間再出現摩擦,則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是大宋。今大宋皇帝趙禎以仁孝治天下而不興刀戈。
然百年之後呢?誰也保不齊繼任皇帝是不是個殺伐征戰之徒。若大宋再出個太祖太宗之類的皇帝,則遼夏國土難保。
趙元昊說的情真意切,耶律宗真不由得大為心動。或許趙元昊說的不錯,遼夏開戰不過是兩個窮鬼互相瞪眼,真正的地主老財大宋朝只會愈發強大。
趙元昊的目的就是想聯合契丹共同抗擊大宋,當然打仗是不敢,時不常的契丹和西夏給大宋製造點摩擦還是可以的。
還有就是,契丹和西夏要想方設法的走私從大宋那邊弄一些火藥來,這樣他們也不至於處於被動局面。
很快,耶律宗真給趙元昊回了信。信中雖然沒有明確表示要聯盟的意思,但雙方保證不再產生摩擦,有什麼矛盾放到談判桌上來。
「蕭不同,你着人將這封密信送到西夏。記住,此信乃是絕密,你要親手交給李元昊,無論如何情形都萬不可打開,否則朕誅你九族!」為保險起見,耶律宗真將這封密放入錦囊,囊口用火漆密封,漆上蓋了遼帝玉璽印章。
蕭不同,耶律宗真身邊貼身太監,深受耶律宗真信任。
「奴婢領旨!」蕭不同小心的接過錦囊密信。
出了契丹皇宮,蕭不同並沒有將這封密信急着送給郵遞兵,而是悄悄拿着出了皇宮。
契丹皇宮西鄰,一處普通的人家,半夜三更,四周無人。
蕭不同悄悄的摸到那戶人家門口,三長兩短的叩起了大門。
不多時,大門打開,蕭不同閃身而進。
一進屋,蕭不同就取出那封錦囊密信:「老趙,這是陛下讓我着人送給西夏趙元昊的錦囊密信。我知事出蹊蹺,就找你來看看。」
屋子裏的那人是個漢人,趙三。他一聽慌忙搶過那錦囊密信:「讓我看看。」說着就要拆開。
蕭不同慌忙阻攔:「不可!」然後搖了搖頭:「陛下千叮萬囑,這錦囊用火漆密封,若是私自拆開是誅滅九族大罪。」
趙三撓了撓頭,登時手足無措起來:「這該如何是好,此錦囊一旦破壞這火漆就看出來了,不行咱們賭一把,拆開後直接送到趙元昊那裏,遼帝未必知曉。」
蕭不同搖了搖頭:「不可,西夏那邊有契丹的細作。這錦囊到了西夏自有人接手,若是被發現火漆有動過的痕跡,必然會引起陛下警覺。」
「那這該如何是好,要不我親自跑去西夏一趟,刺探一下這錦囊密信的虛實。」趙三急的撓頭。
「讓我來試試看。」這時一個女子從內屋掀開帘子走了進來,此人是趙三娘子。
這三人都是大宋朝安插進契丹的細作,趙三和他妻子都是皇城司的人,隸屬令狐雲龍直轄。
而蕭不同就是契丹人,他被趙三成功策反。
蕭不同原本有個心上人,名字叫蕭萍兒,契丹人僅有耶律氏和蕭氏兩姓。
契丹嚴格遵循"異姓為婚"的原則。由於只有兩姓,如系本民族內部通婚,與蕭姓通婚的均姓耶律,與耶律姓通婚的必定姓蕭,至今還沒有發現本姓內通婚的事例。
遼代法律對異姓為婚規定得十分嚴格,特別是在契丹社會上層,屬於耶律姓的世里氏一系與蕭姓的述律氏一系世為婚姻,娶後尚主。不僅要在兩姓之中的兩個高貴家族之間相互通婚,而且在這兩姓之中,契丹貴族不得與平民通婚,如有特殊情況,需得到皇帝的批准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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