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奕這次是主動請纓過來負責協調工作的,而他之所以主動請纓是因為知道吳中元是近乎於神的強大存在,如果能夠得到他的提攜和指點,哪怕只有一星半點自己也受用不盡了,但是沒想到來了之後連跟吳中元說話的機會都沒有,只能自外面提調犯人,如此一來美差就變成苦差事了,對於苦差事,當然是越早結束越好。
最後一個女犯是個失足少女,確切的說應該是個失足婦女,失足的時候應該還是個少女,但現在已經成了婦女了,卷宗上有她的年紀,三十四歲。
此人犯的是盜竊罪,被判了十年,盜竊不屬於暴力性犯罪,按理說不應該判的這麼重,但是她因為盜竊數額巨大,而且一直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所以才會被重判。
這個女人不管身材還是長相都還過得去,但是她的臉上明顯動刀了,而且還不是微整,而是翻天覆地的大整,尤其是下巴,尖的嚇人,酷似葫蘆娃里的蛇精。
蛇精不知道吳中元是什麼人,只當他是審案子的,進來之後迫不及待的詢問是不是要對她的案子進行重審。
蛇精之所以這麼問也是有原因的,在她看來自己做的事情就算數罪併罰也不應該判的這麼重,她始終認為一塊表不應該估價八十五萬,而且自己也不是偷竊,而是陪對方睡了一覺之後人家送給她的。
為了讓談話能夠繼續下去,吳中元就沒有否認自己是辦案人員,先給蛇精強調了一遍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然後讓她詳細交代自己的罪行。
蛇精是個失足女,與黃有關的事情她基本上都幹過,她的講述採用的是倒述的方式,也就是先說最近發生的,然後逐漸往前回憶。
她栽跟頭這件事情是因為在酒吧釣了個凱子,吳中元不明白凱子是什麼意思,就追問了一句,蛇精回答凱子就是冤大頭。
這個冤大頭是個中年人,一看就很有錢,吳中元本人對酒吧沒什麼偏見,只當那裏是喝酒的地方,但是蛇精比他了解內情,給他科普了一下,酒吧就是偶遇約泡的地方。
「沒你說的那麼誇張吧,也可能有人只是想去喝酒呢。」吳中元半信半疑。
蛇精歪頭撇嘴,「酒吧的酒水比外面貴十倍,不是為了泡仔撩妹,誰會去那裏,想喝酒家裏不能喝嗎,酒桌不能喝嗎,量販ktv不能喝嗎?」
吳中元從未去過那種地方,也沒有發言權,便擺手示意她繼續往下說。
在酒吧偶遇之後,二人一番眉來眼去,冤大頭請蛇精喝酒,然後就喝多了,再然後就住賓館去了,在酒精和荷爾蒙的雙重作用之下,自然而然就苟合了,事後蛇精見冤大頭沒有給錢的意思,心裏不平衡,感覺他吃白食兒,便撒嬌發嗲的要錢,冤大頭也是喝多了,隨手就將手錶摘下來送給了她,然後倒頭就睡。
冤大頭睡着之後,蛇精穿上衣服走了,整個事情經過就這麼簡單,結果第二天蛇精就被抓了,是冤大頭報的警,說她偷走了自己的手錶。
手錶和手錶不同,冤大頭戴的是一塊定製的百達翡麗,這是一款比勞力士還貴的手錶,冤大頭可能只是想拿回自己的手錶,但是這塊手錶太貴了,定價八十多萬,直接成了公訴案件。
能戴這種手錶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冤大頭自外面急三火四的想辦法撤案,但蛇精可不知道冤大頭在外面幹什麼,只當自己被耍了,抱着同歸於盡之心一口咬定冤大頭把她給強殲了,於是冤大頭也被抓進去了。
兩個人都進去了,彼此不能見面串供,誰也沒辦法自外面活動了,於是就越咬越深,最終全倒霉了,兩項罪名全成立。
盜竊罪簡單說來就是非法佔有別人的財物,冤大頭不承認自己把手錶送給了蛇精,蛇精說什麼都沒用,手錶就在她的手裏,鐵證如山。
而強殲罪有兩大要素,一是違背婦女意志,二是某些部位有接觸,是不是違背婦女意志完全是女人說了算,就算監控里女人把男人拖進了房間,事後女人也可以倒打一耙。就算監控拍到女人把自己扒光了,事後女人也可以說自己在關鍵時刻反悔了,而對方霸王硬上弓了,一告一個準兒,這事兒還不能按照邏輯來推斷,只認事實,女人說自己不願意,那就是違背婦女意志。
第二個要素就更簡單了,只要某些部位碰上了就算,不是說非要幹完或是干到一半才算,只要碰上了,哪怕只是在門口敲了敲門,那也是強殲既遂。
吳中元是因為蛇精一直不認罪悔罪才選的她,他原本還以為有什麼隱情呢,沒想到是這麼一出兒屎臭尿騒,這倆傢伙也算是霉星高照,都栽在同道中人手裏了。
為了爭取寬大處理,蛇精開始徹底坦白,酒托,送外賣,仙人跳她都幹過,酒托就是在酒吧里引誘冤大頭,讓他們花錢買酒,而她們則有一定的提成,按照蛇精的說法,男人都喜歡在女人面前裝大爺,分明不捨得花錢,卻非要硬着頭皮擺闊氣,一瓶最便宜的紅酒也得兩三千。
酒托也不一定會放冤大頭鴿子,她們都是高手,閱人無數,火眼金睛,哪個冤大頭真有錢,哪個冤大頭是裝的她們一眼就能看出來,真有錢的她們也會跟對方走,如果是沒啥錢的,騙他們買幾瓶酒她們就找藉口溜了。
吳中元不太懂送外賣是什麼意思,蛇精一解釋才知道是送貨上門,確切的說是送人上門,送外賣和仙人跳是同時進行的,所謂仙人跳就是關鍵時刻一群男的破門而入抓殲敲詐,至於是送外賣還是仙人跳,也由蛇精這種女人臨時決定,在不知情的男人眼裏蛇精等人都是待宰的羔羊,殊不知他們才是羔羊,蛇精等人全是道行高深的妖精,一個男人膽子大不大,敢不敢反抗,在受到恐嚇之後會不會跪地求饒她們一目了然,能宰就宰,不能宰就賣。
像蛇精這種女人都是多次被相關部門打擊和處理過的,但是這並不影響她告冤大頭強殲,哪怕是在賣霪之前的一瞬間女人反悔了,而男的非要繼續,那也算強殲。
聽完蛇精講述,吳中元冷然一笑,很多人認為燈紅酒綠,紙醉金迷,聲色犬馬,驕奢霪逸是一種享受,殊不知誘惑的背後隱藏着巨大的風險,一時頭腦發熱想要找點兒刺激,被套路勒索還算輕的,被抓進去名聲掃地,家破人亡也不是沒有可能。
此時天還沒亮,吳中元便沒有結束談話,而是隨口問了句「你是怎麼走上現在這條路的?」
這個問題蛇精用了四十多分鐘進行回答,誰也不是一開始就壞的,蛇精也不例外,變壞的過程很複雜,但歸結起來卻很簡單,那就是一點一點變壞的。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底限一點一點的喪失,一開始陪酒時讓男人摸摸手,後來見同行賺的比自己多,便違心的放開了尺度,讓摸摸其他部位,再然後感覺已經這樣了,親一口也沒什麼大礙了,等到最後連最後的底限也喪失了,一旦喪失了最後的底限,也就滿不在乎了。
蛇精的這番話給了吳中元很大啟發,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長時間的待在污穢的環境下誰也不可能幹淨出來。再者,底限都是一點一點喪失的,這一點不止適用風塵女子,也適用於所有人,隨意舉個例子,喜歡奔馳寶馬的人因為買不起而一次次降低標準,最終買了個小電驢,這其實也是在一步步的喪失自己的底限,所有能夠降低標準的人都是可能喪失底限的人,寧缺毋濫是極為可貴的品質。
蛇精空有一副人造皮囊,智商卻低的嚇人,直到最後還將吳中元當做審訊人員,一個勁兒的向他解釋那塊手錶自己真不是偷的,而是冤大頭送的。
吳中元不喜歡虧欠別人,哪怕對方不是個好人,轉念過後給蛇精出了個主意,讓她翻供,爭取把冤大頭放出來。
蛇精不願意,只道便宜了冤大頭。
「你只有把他放出來,他才可能會撈你出去。」吳中元話到嘴邊又憋了回去,一個時刻想着害別人的人,是沒必要搭救的。
摁下桌上的按鈕,外面來人押走了蛇精。
此時天已經亮了,方奕一夜未眠,打着哈欠走了進來,「真的不再提審了?」
「不提了,收拾一下回去吧。」吳中元說道。
「好不容易把手續辦下來,協調好了,就審這麼幾個有點太虧了,」方奕說道,「要不咱們再審幾個吧,只是別把時間安排的這麼緊,勞逸結合,一天少審幾個。」
「這又不是吃自助餐,多吃幾口才划算,」吳中元笑道,「我談話的這六個人都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其他也沒什麼新意。」
「那咱們回去?」方奕問道。
「跟獄方交代一聲,我送你回去。」吳中元說道。
「你不回去?」方奕追問。
吳中元搖了搖頭,「我還要往別的地方去,我把你送回去。」
「沒事兒,我不急,你想去哪裏我陪你。」方奕不想離開吳中元。
吳中元想了想,出言說道,「你去跟他們打個招呼,咱們出去吃飯,吃完飯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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