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明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章 一樁民事案

    測試廣告1    馬士英道:「李定國就算再有本事,可那也是叛軍出身,雖說如今在永曆朝旗下,可誰都明白,王自入黔,無尺土一民,永曆朝無非是大西軍孫可望掌握的傀儡,特別是孫可望殺了十多個永曆朝臣之後……王爺,孫可望已現異心,若李定國相從,那麼,日後西南半壁,咱們得花多少的代價也未必控制得了啊!」

    吳爭神色變得陰沉起來,馬士英雖說是小人,可是個真小人,這話如同先小人後君子是一個道理,他做為幕僚是盡職的。筆硯閣 m.biyange.net

    吳爭相信李定國,但那是根據歷史。

    張獻忠臨死前對四養子囑託,「明朝三百年正統,未必遽絕,亦天意也。我死,爾急歸明,毋為不義。」

    殺父之仇、民族之恨,不共戴天,這句話讓李定國放下十多年來對明朝的仇恨,以大局為重,聯合永曆抗清,為此,他與他十多年的義兄弟孫可望刀兵相見,直至最後含恨而亡。

    可眼下許多事都變了,譬如因江南北伐軍的牽制,清廷對西南的圍剿烈度,已經沒有那麼大。大西軍有了從容在雲南、貴州紮根的空間,如果大西軍真的負守一隅,那麼就象馬士英說的,日後想要打進去,得死多少人?

    李定國與孫可望的內訌,還會照常發生嗎?

    李定國的選擇……會隨之改變嗎?

    吳爭確實有些擔憂起來。

    ……。

    然而,這時一樁古怪的民事糾紛案,分散了吳爭的精力。

    按理說,民事案驚動不了吳爭。

    一個執掌十一府之地生殺大權的大將軍,哪有這份閒心,去理會一樁普通的民事糾紛案?

    如果真要等驚動了吳爭,那麼,底下各級官府,就有問題了。

    吳爭該收拾大將軍府衙門,然後一級一級地往下,府衙、縣衙、里鄰。

    可這事就這麼,堂而皇之地放到了吳爭面前,不顯一絲違和。

    案子是張煌言親自遞上來的。

    張煌言是個正直之人。

    正直之人,都可欺之以方。

    張煌言是真沒辦法了,不得不求助於吳爭。

    事情是這樣的,五月至六月時發生的那場與清軍的大戰,應天府差點失守,同時京城和京畿周邊因戶部錢莊弊案,發生大規模的民亂。

    朝廷十數名大臣突然失蹤,其中包括了錢謙益,當然後來證實,錢謙益是叛逃去了順天府。

    按律,象這樣的叛逃,必禍及家人。

    可問題是,錢謙益的原籍在蘇州府常熟縣,也就是京畿並不包括蘇州府。

    蘇州府原本是興國公王之仁的轄地之一,因王之仁被朱慈烺壓制,向朝廷返還了大半轄地,以換取朱慈烺對他的容忍,可蘇州府卻不在返還之列。更新最快 電腦端:

    因為早年吳爭在與莫執念籌建莫家錢莊時,王之仁是在莫家錢莊中佔有一成乾股的,吳爭以股份來換取王之仁,對莫家錢莊在他轄地開設的自由。

    所以,一旦蘇州府返還給朝廷,那麼勢必造成王之仁手中的一成乾股易手。


    而王之仁當時已經無法從朝廷得到全額軍費,唯有依仗這一成乾股的分紅來養軍,自然是不肯交出去的。

    所以,在王之仁殉國後,不管是朝廷還是吳爭,都對此忌諱莫深。

    誰都不願意提及此事。

    原因是,朝廷想將這一成乾股佔為己有,由此可以轉化成漢明銀行的股份,按比例,大概可換成半成漢明銀行股份,這可是一筆巨資產。

    但這事吳爭肯定不會輕易答應,吳爭想要把這份乾股轉入王一林的名下。

    吳爭的理由很強大,王之仁為國捐軀,他的私人財產,自然是由他的家人繼承,朝廷豈可染指?

    但吳爭也無法硬來,畢竟蘇州府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朝廷名下。

    這麼一來,蘇州府就成了一個「權力的膠着地」。

    簡單地說,衙門流官朝廷派,但江南商會在蘇州府的話語權,蓋過了衙門。

    所以,這麼一來,許多事如果按律就行不通了。

    譬如錢謙益叛逃,原本錢謙益在蘇州府常熟縣的一應家業都得抄沒並沒籍,同時牽連錢家三代族人。

    可此時,錢家根本沒有被嚴懲,因為朝廷根本沒有下過查辦的命令。

    朝廷在想,如果命令下到了蘇州府不被執行,那朝廷的顏面就丟大發了,因為明朝地方鄉紳的權力是很大的,一個家族對族內之人,除了刑事案之外,有着說一不二的權力。

    簡單地說,除非是刑事案,一般糾紛都可在族內解決,不需要麻煩官府。

    這就造成了一個大的家族,都有抗法的實力。

    所以,要執行這樣的命令,就必須調動一支百來人的軍隊。

    這對於蘇州府現狀是犯忌的,於是朝廷認為,既然吳爭當時就在京城,是知道錢謙益叛逃的,就讓吳爭去處置好了。

    而吳爭哪有心思管這等閒事?他以為這事該朝廷管,用不着自己越殂代皰。

    就這樣,兩頭不管,讓錢家等於鑽了空子,逃脫了一場幾乎是全族流放甚至滅門的慘劇。

    如果只是這樣,張煌言也就不會來麻煩吳爭,直接以按察司的名義補道令就是了。

    事情是這樣的,錢謙益當時叛逃,柳如是卻不肯追隨北逃。

    柳如是半路下了馬車,回到了常熟,就是錢謙益想金屋藏嬌,給柳如是造的「絳雲樓」和「紅豆館」。

    柳如是本是嘉興人,但既然已經出嫁,有道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不願意追隨錢謙益北逃,自然就回了錢謙益的在常熟的故居。

    況且,此時柳如是已經為錢謙益生下一個女兒,就安置在常熟老家。

    可問題來了,柳如是剛回去時,情況還好。

    等到錢謙益叛逃的消息傳來,那就一樣了。

    當地官府沒有查辦,族人反而鬧將起來,他們要瓜分錢謙益的家業,理由是,錢謙益當了漢奸,牽累了族人,家產得歸族人所有。

    柳如是被逼得沒了辦法,無奈之下,想着惹不起,總還躲得起,收拾了家中細軟,帶着女兒逃出常熟,一路回了嘉興,她自己的老家。測試廣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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