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牛雪曼登門
「哎……」宋建國沉沉的嘆了口氣,說道:「那孩子是康寧山上道觀,叫楚修。筆硯閣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哦?就是村里人說的神仙?」楚修笑着道。
「狗屁神仙!他們師徒倆是遇見事了!」老頭臉色有些難看,轉頭將地上的杯子碎片掃走,然後端着兩杯冒着水汽的茶杯走了進來。
楚修伸手接過茶杯,猶豫了下,問道:「大爺,您的意思是這照片裏的小孩不是成仙了,是出事了?」
「成仙?就楚修那小子的師父楚文山那樣的還能成仙?吃喝嫖賭一樣不落,我成仙他都成不了!」老頭面帶擔憂:「我估摸着啊,肯定是楚文山在外面惹事了,然後帶着小楚修跑了,也不知道那孩子過的怎麼樣了。」
「挺好一個孩子,怎麼攤上這麼個不靠譜的師父呢?」老頭眼中泛起傷感,搖頭輕嘆:「我本來還想着那小子能給我養老送終,沒成想,剛伺候我幾年,人就跑了!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再見到這個混小子了。」
「您老身子骨硬朗着呢,肯定能看到。」楚修垂下頭,灌了一口滾燙的茶水,面帶愧疚。
楚修很想跟老頭亮明身份,但他不能,倒不是他不信任老頭,只是為了安全起見,他的身份還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跟二柱那傻小子亮明身份那是沒辦法,都讓那二貨給猜出來了,以楚修對二柱的了解,他要是不坦白,回頭他就能找別人一起來鑑定真偽來。
「硬朗什麼,一天不如一天,說不準哪天就蹬腿了。」老頭搖搖頭。
「您肯定長命百歲。」
楚修眯起眼,淡淡的笑着,偷偷拿出一顆聚氣養元丹,用指甲蓋扣下來三分之一,捏成粉末,趁着老頭不注意,灑在了他的茶杯里。
老頭歲數大了,再加上是個普通人,一顆聚氣養元丹他肯定是無福消受的,三分之一正好,有了它,不說老頭以後百病不侵,但長命百歲是肯定的。
看着老頭一點點將茶杯里的水喝光,楚修又跟老頭說了下幫他蓋房子的,毫無意外的老頭堅決反對,說自己活不了幾年了,不用費那個錢。
這一點楚修一點沒給他拒絕的餘地,直接丟鍋給村長,告訴老頭,這是村裏的決定,有問題找村長去,然後就離開了,
老村長在村里那是說一不二的土霸王,宋建國要是能說服老村長那才是怪事呢。
楚修走後,宋建國拿着兩人用過的水杯走到廚房,打了些水,仔仔細細的洗刷着杯子。
刷着刷着,老頭就感覺不對勁了,身體中突然生起一股暖流,渾身暖洋洋的,舒坦的直哼哼,腿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感覺身上憑空多了一股子力氣!
「要死了麼?迴光返照?老呂死之前也是這樣!」
老頭不僅沒高興,反而變得哀傷起來,杯子也不刷,直起腰走回屋,從柜子裏翻出一身嶄新的黑色中山裝與一雙顏色泛白的千層底布鞋。
這鞋是宋建國亡妻死之前給他做的,他一直留着,準備死的時候穿上這雙鞋去地下,也許能碰見亡妻。
把衣服跟鞋整齊放好,老頭又用廚房的大鍋燒了滿滿一鍋的開水,然後脫出一個大木桶,調出一桶溫熱的洗澡水,將自己洗的乾乾淨淨的。
然後穿上擺在一邊的衣服跟鞋,將本就稀少的頭髮梳得一絲不苟,翻出被子鋪在炕上,就閉目躺了上去,等待着死亡的來臨。
「老婆子,我找你來了!」
伴隨着一句喃喃聲,老頭沉沉睡去,睡姿安詳!
如果楚修在這裏,一定會給到頭一個大大的白眼,這老爺子戲真多!
此時楚修已經回到了自己祖宅,正坐在炕頭上算着日子。
「在這裏呆不了幾天了,升仙大會快開始了,得做點準備了!」他嘀嘀咕咕的拿出來之前老丹尼給他的關於華夏的資料,翻出介紹那些小門小派的那幾頁,做着最後的確認。
看了沒一會,楚修突然收起資料,然後抬起頭看向屋外。
「小帥哥,我來看你來了!」牛雪曼的聲音在外面響起,也不等楚修招呼,她自己就推開門進來了。
她不是一個人來的,還有一個油頭粉面的小年輕跟在她身後,手裏提着幾個禮盒。
楚修皺眉從炕上下來,穿好鞋,對剛好走進屋的牛雪曼問道:「你怎麼來了?」
「想你了唄!你想我沒有。」牛雪曼一隻胳膊挽着身邊的小青年,嘴裏卻還不忘調戲楚修。
小青年好似沒聽到一般,朝着楚修笑了笑,然後就將手裏的禮盒放在了炕上。
「坐吧。」楚修指了指身後的火炕,掃了眼小青年,眉頭微不可查的挑了一下。
小青年面色發青,眉間帶着化不開陰鬱,嘴唇更是沒有半點血色!
這是元陽耗盡,精氣枯竭的徵兆!
他的身體基本要被榨乾了,距離油盡燈枯的已經不遠,到了那時候,他面臨的只有一個後果,死亡!
楚修又瞟了眼牛雪曼,發現她的氣色比昨天還要好許多,紅光滿面的,皮膚也光滑了一些,眉宇間媚氣橫生。
有意思!
楚修嘴角掛起若有若無的笑意,走到屋裏的一個木頭柜子前,掏出兩瓶礦泉水遞給牛雪曼這兩人:「我這裏沒什麼好東西,將就喝吧。」
「嘖嘖,這條件也太差了點吧?我帶着上門禮來的,你就個我喝這個?」牛雪曼晃了晃手裏的水瓶,一臉嫌棄,放到一邊沒有喝,伸手拿過帶來的禮盒遞給楚修,嬌笑着道:「前一段別人送給我幾箱紅酒,送你兩瓶,順便再幫我看看這紅酒怎麼樣。」
「哦?那我倒是很有發言權的。」楚修笑着接過禮盒打開,從裏面拿出一瓶全是英文碼子的紅酒。
「嗯……白馬莊的,我很喜歡它的紫紅色,就是年份差了點,是去年的,你剩下的那些可以找地方存起來,放個十年八年的,到時候再喝,你會迷上它那種多層次、既柔又密的個性。」楚修拿着酒瓶,侃侃而談。
雖然他不喜歡紅酒,但是這一段時間在美國上流社會上耳濡目染,見識可不比別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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