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回到警局後,沒過多久,馮龍就收到了技術部的現場勘察報告和法醫的屍體檢測報告。
報告中寫,死者劉明,年齡25歲,身高172公分,體重54千克,屍體完整,衣衫整齊,屋內的現金和貴重物品均在,排除入室搶劫殺人。
根據死者凌亂的房屋,床上堆放的衣服,還有裝了一半的行李箱推測,死者可能正在準備搬家,根據房東的筆錄也可以得知這一點。
死因是注射有毒物質過量,死者的體內查出大量的乙二醇和少量硫噴妥鈉的殘留物,根據死者脖子上的兩個針孔推測,兇手先注射硫噴妥鈉將死者麻醉,待死者毫無反抗力之後,再注射大量乙二醇將人殺死。
乙二醇作為防凍劑的主要成分,並不難得到,市場上隨處可見,或者最直接的網購也可以買到,若通過它來排查兇手,無疑是大海撈針,因此可行性並不高。
在死者的指甲縫中檢測到食物油和香精的殘留,根據比對,與現場的食品袋中成分一致,是死者生前所留。
現場沒有發現注射用的針管和針頭,應該是使用完後被兇手帶離了現場。
死者的房間內只發現在窗台上留下的少量腳印,呈摩擦狀,猜測是兇手踩在窗台上,拆除攝像頭時所留,但是由於太過於模糊,無法勘測出有價值的信息,除此之外,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痕跡。
死者的電腦經反覆檢查好幾次,確定沒有殘留文件,已交給技術部,看能否恢復部分文件。
由於昨天晚上下了一場大暴雨,雷電導致部分線路破壞,小區里僅有的兩個攝像頭斷電,並沒有拍到兇手。
小區外,只有左右兩個路口有攝像頭,但是無法拍到小區門口,根據排除法,死者的死亡時間在10點至11點之間,何旭各自向外擴寬2個小時,檢查了8點至次日凌晨1點的監控。
八點至九點半之間來往的車輛,經調查排除沒有問題,要麼是周圍小區的住戶,要麼是路過,九點半之後開始下雨,由於雨勢過大,無法看清車牌號,因此這條線索也作廢。
現在已知的線索,只有這兩起案件的兇手可能是同一個人,但並沒有明顯的指向性。
馮龍合上手上的資料,開口問道:「今天早上見到秦悠悠了吧?結果怎麼樣?」
何旭皺了皺眉,斟酌了一下,才回答道:「秦悠悠個性偏激,不相信法律,且對張暘抱有強烈的仇恨,具有充足的作案動機。」
「她的回答滴水不漏,言語之間並沒有表現出對張暘的殺意,但這又恰恰說明她有很強的反偵察意識。」
「且根據李翊的證詞,劉明之前說過兇手身材纖細,可能是一位短髮女性,與秦悠悠的外部特徵符合,加上秦悠悠從小生活在城中村,對北郊一帶了如指掌,完全有能力避開所有監控。」
「因此現在秦悠悠的嫌疑最大。」
「但是我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就是兇手。」對方太過謹慎,手段又及其殘忍,根本不像是一個高中女生所能犯下的罪行。
到了現在這種時候,案情其實已經漸漸明朗。
假設秦悠悠就是兇手,那麼,六月三號,張暘將秦悠悠強帶至家中,強姦了她,隨後又將秦悠悠囚禁了五天,直至六月八號,由於學校放假,因此沒有人發現秦悠悠失蹤。
至於這段時間內究竟發生了什麼,無人知曉,但已經足夠積攢下秦悠悠對張暘無限的仇恨。
基於仇恨心理,六月二十三號至六月二十五號之間的某個時間,秦悠悠用某種藉口將張暘騙至某個地方,先將他用麻醉藥麻醉,然後將他殺害分屍,隨後又分批拋屍。
昨天晚上,也就是六月二十七日,秦悠悠在網上看到劉明發的帖子,她沒想到之前的拋屍過程會被人拍到,害怕暴露身份,隨即將劉明殺害。
馮龍閉上眼睛,仔細回想了一下兩起案子,若是判斷無誤,這就是整個案件大致的發生過程,只是現在缺少關鍵證據而已。
想起至今還未出現頭顱,馮龍疑惑不解,「兇手會在什麼地方分屍藏屍呢?而且,若她是兇手,如何進行分屍的呢?」
這正是案件至關重要的地方,也是最強有力的證據,若是找到藏屍點,便可以直接定罪。
但若是沒有證據,即使知道兇手是誰,也沒有辦法將她逮捕歸案。
葉柳皺眉道:「或許,我們一直陷入了一個誤區,解剖屍體的人不一定非得是醫學出身。」
大壯道:「可是普通人如何知道從屍體的關節,還有肌肉紋理出進行分屍,從以往的經驗來看,他們分解屍體,只會粗暴的用鋦子或者斧子。」
「這就是問題所在。」葉柳道:「一般只有男性或者力氣很大的女性才會那樣做,像秦悠悠這樣纖弱的女性,只會選擇更為節省力氣的方法。」
「要是找到兇手的藏屍點就好了。」何旭喃喃道:「死者的頭顱還沒有找到,兇手一定還將它藏在某個地方。」
一時之間,又陷入僵局。
馮龍看着一旁認真思索的葉柳問道:「小葉,如果你是秦悠悠,你會選擇什麼地方作為分屍藏屍點呢?」
「可能會是家裏。」葉柳回想起早上的對話,「秦悠悠的戒備心很重,她只相信自己,這種人一般都很沒有安全感,應該不會將屍體放在離家太遠容易暴露的地方。」
「有可能。」何旭接道:「從案發至今,秦悠悠的主要活動路線就是從家到店裏這段距離,她的藏屍點應該就在城中村至金花北路這段路上。」
馮龍皺眉說道:「還有一個可能,兇手在宣洩仇恨。」
見沒人搭他的話,馮龍繼續解釋道:「死者的頭還沒有出現,也許不是因為兇手來不及拋屍,而是她將死者的頭藏了起來,在一個經常可以去的地方,虐待屍體,宣洩內心的仇恨,從而達到內心的滿足。」
虐待屍體,雖然聽起來變態到不可思議,但是這種行為完全符合犯罪者的心理。
「倘若真是這樣,那麼最安全,可以經常去的地方,就是她的家裏。」何旭說到,他已經迫不及待的想捉拿兇手了,「馮隊,我們申請去搜查她的家裏。」
馮龍沉吟了一會,決定到:「從現在開始,實時密切監控秦悠悠的動向,要保證她一直在警方的控制範圍之內,我去申請搜查令,明天一早,先去搜查她家。」
沒有辦法,兇手太過于謹慎和狡猾,只能先去搜查最有嫌疑的地方,然後一一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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