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陳谷良就因為擔水扭傷了腰……
鎮上已經通水了,不過很多人家依然還是維持舊傳統,從水井裏面打水,這樣可以節省水費。
陳家是鎮上的老居民,老房子自然也有一口水井。
家裏老母親眼瞎,妻子的身體又不好,兒女還年幼,這樣的事情自然就落到了陳谷良的身上。陳谷良每天早上起來都會被家裏水缸里的水給灌滿。
以前也是常幹這樣的事情,誰想到這次竟然一個沒站穩,就扭到了腰……
陳谷良作為家裏唯一的勞動力,本來就做的多吃的少,身體素質一直都不算太好。
這次被蘇挽月直接改了這段事故,自然要受一點小傷來平衡一下。
對比癱瘓在床,不過就是扭到了腰,已經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第二天,陳曉曉請假沒來上學,蘇挽月掐指算了算,就算到了一些大概,微微的嘆了一口氣。這天道,還真是半點不由人。
作為修仙者,蘇挽月是集大運者,如果蘇挽月做了什麼事情,這天道也拿她沒辦法。就是在修為提升的時候給她弄點阻礙。
不過蘇挽月跟陳曉曉不熟,沒必要為了她跟自己過不去。
「陳曉曉今天怎麼沒來上課?」
丁夢妮看了一眼陳曉曉那個位置空的,不由嘀咕了一聲,「對了挽月你看我身上這衣服我穿着好看嗎?」
丁夢妮身上的粉色的小裙還有白色的棉質上衣正是周麗萍給做的其中一套,蘇挽月肯定是見過的。
「我媽做的肯定好看啊。」
丁夢妮一下子就笑了,「挽月你的臉皮還真厚,你怎麼不說我穿的好看?」
「你的臉皮更厚。」蘇挽月笑了。
兩人相視一眼都跟着笑了起來,丁夢妮跟蘇挽月的感情就更好了。蘇挽月看到陳青蓮回來了,她來送蘇秀月上學,看到了蘇挽月也不搭理她。
等陳青蓮走後,蘇秀月這才小心翼翼的看了蘇挽月一眼,「對不起姐,我答應了我媽不跟你一起玩的。」
「這小傢伙是你妹妹?」
丁夢妮一聽,頓時就來了信息,蘇秀月在蘇挽月面前有些心虛,但是在丁夢妮面前一點都不心虛。
「你說誰是小傢伙呢?」
丁夢妮是四年級的大姐姐,而蘇秀月只是一年級的小朋友,雖然很快就要上二年級了。但是蘇挽月跟蘇秀月不怎麼能碰到面。
因為蘇秀月每天都會跟村子裏的小夥伴們一起回村子,而蘇挽月則跟她爸媽一起,現在都是住在鎮上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故意躲着自己,蘇挽月發現,她來學校之後幾乎就沒怎麼看到過蘇秀月。
前不久,蘇秀月還總是纏着自己,要跟自己學,結果被她媽教訓了一段之後就再也沒有找蘇挽月了。
不過蘇秀月心裏也知道,蘇挽月沒做錯什麼,但是她就是放不下她媽的承諾。
她媽大概知道自己不會一直盯着閨女兒,就告訴蘇秀月,以後不理蘇挽月了等她回來她就給她待很多漂亮的衣服,還有粉紅色的鉛筆盒和書包。
小姑娘大多數都喜歡這樣的粉嫩的東西。
「你媽現在又不在,你為啥還不理我?」
蘇挽月說道,蘇秀月愣了一下,很明顯鬆了一口氣,蘇挽月很顯然明白蘇秀月心裏的想法。「你媽又不在,我不會告訴她的,你跟姐說,究竟是怎麼回事?」
「你媽怎麼回來了?」
蘇挽月剛才匆匆看了陳青蓮一眼,陳青蓮似乎也不想搭理她,所以把蘇秀月送過來就走了。
但是蘇挽月還是看到了陳青蓮最近似乎有一點霉運當頭,她的命宮纏繞着淡淡的黑氣,財帛宮也出現了一絲裂痕……
不過好在不是很嚴重。
「她,她把我弟弟送回來了。」蘇秀月仿佛已經放鬆了警惕,但是還是略帶着幾分異樣的目光望着蘇挽月。
「姐,我跟你說,你還是不要拜那個神婆為師了,我媽說那都是騙人的。」
蘇挽月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你就是因為這個所以不敢跟我一起玩?」
「可是,我媽說如果我不跟你玩,她就給我買漂亮衣服,還給我買粉紅色的書包和鉛筆盒。」
蘇秀月略帶着幾分糾結,其實她現在挺喜歡蘇挽月的,畢竟是親堂姐,她和弟弟被父母扔在老家,也沒什麼玩伴,好不容易親堂姐就比自己大兩歲,也不傻了。
可是……
她實在是很想要漂亮的衣服和粉紅色的鉛筆盒還有書包啊……
蘇挽月看了她一眼,「如果我跟奶說,你媽不讓你跟我玩,你覺得奶會怎麼樣?」
蘇秀月皺着眉頭想了想,如果是以前,她奶估計也不會說什麼,最多就是說她媽兩句,但是現在,蘇秀月的眉頭皺的更緊了。
她也不過就是一個九歲的小姑娘,不會考慮那麼多。
「我,我不知道……」
「那你媽媽為什麼把你弟弟送回來了?」
這一點蘇秀月倒是知道,好像她弟弟惹事了,把客人的衣服給弄髒了,賠了好多錢呢,所以陳青蓮的臉色很不好看。
小男孩難免鬧騰一些,蘇志軍本來就是在鄉下跟着爺爺奶奶長大的,基本上都是放養的,陳青蓮以前不愛帶孩子,都把孩子扔給自己的婆婆。
現在孩子大點了又怕孩子跟她不親,把孩子帶走。
可是蘇志軍才五六歲,在那麼大城市裏面,跟着父母在店裏,一開始難免拘束,後來放飛了就有點熊孩子了……
蘇湖平和陳青蓮是做乾洗店的,這種店在深市這種沿海發達城市十分流行,簡單的說就是給人洗衣服的。
這活兒雖然又髒又累,但是架不住錢多啊,可是蘇湖平和陳青蓮沒跟兒子相處過不知道蘇志軍的性格。
也沒太在意他,雖說多了個兒子在身邊,平時沒事的時候逗弄逗弄兒子,帶兒子去現代化的大都市玩。忙的時候就讓蘇志軍自己玩。
結果蘇志軍這個熊孩子就拿筆在一個客人一件很貴的衣服上面畫了花……
夫婦兩人只能認賠,就這麼一件衣服,可是賠了七八百!
九十年代的七八百,是城鎮大多數人好幾個月的工資呢。
夫婦兩人商量着,兒子雖然稀罕,可是還是每年過年回來稀罕稀罕得了,帶在身邊太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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