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第1113章 長安張超

    崔胖左瞧右看。

    「要獨家買斷你的這兩個方子,得三千貫?」

    「沒錯,一文不能少。」

    「呵呵,我總得驗驗方子吧?」

    「崔管事,方子這東西,要是看過了,那就一錢不值了。」

    「必須三千貫?」

    「其實若不是我急着想用錢,三千貫我也不願意賣的,這也是給崔家的面子。」

    崔胖心裏計算着,原本以為五百貫應當能拿下,現在想不到這年輕人居然獅子大開口。

    這個開價倒也沒問題,值這麼多,可三千貫也不是小數字,他並不想出。

    崔胖一招手。

    「把箱子抬過來。」

    兩名隨從抬了一個錢箱過來,打開,裏面是銀燦燦的銀虎幣。

    「現在市面上,銀虎一個直開元錢一千六,這裏是三百一十三枚,折錢五百貫零八百文。」

    張超看着那箱子銀幣,卻只是道,「這是?」

    「三千貫,方子我買了,獨家,現付五百貫,剩下的兩千五百貫,驗過方子後便一起付了。」

    「崔管事,沒這樣做買賣的,方子得先交錢再驗,我收了你的錢,難道還敢給你假方子嗎?」

    「畢竟三千貫錢,我也得穩妥點嗎,再說,你不信我崔胖,難道還不相信清河崔氏嗎?我們千年名門望族,難道還會賴你這點錢?我也是剛好沒帶那麼多,我們先驗過方子,你隨我去取錢,也是一樣。」

    清河崔氏這四個字,確實值幾千貫的,張超想想,先方子還是先錢,其實也沒多大問題。

    「這樣吧,我們現在就寫個契約,聲明我把這黃饃饃和食鹼的配方,以三千貫獨家賣於你,以後我除了自家食用外,絕不再出售或經營之用。」

    崔胖嘆聲氣,「你這年輕人,小心思也太多了,好吧。」

    契約寫成,兩人各自簽名按印,然後一人一半收好。

    立了契約,又拿了五百貫的銀錢,這張超也就把兩個方子交給了崔胖,並做了詳細說明。

    「好了,張三郎跟我去取剩下的兩千五百貫吧。」

    崔胖笑呵呵的道。

    張超見這麼順利,也鬆口氣,當下便跟老爹打聲招呼,把那五百貫的銀幣和契約交給老爹,他隨崔胖去取餘下的錢。

    「我隨你一起去吧!」

    「爹你把這銀錢拿去錢莊先存起,要不放在店裏也不放心,我自己隨崔管事去就行了。」

    老爹應下。

    等他把銀錢送到附近的錢莊存起,回到鋪子裏等到天黑,結果也沒見兒子回來,他前往福滿樓找崔胖,結果他卻說張超早就領了那兩千五百貫錢走了。

    「走了,不可能,一直沒見他回啊。」

    「老鐵槍,你這繼子莫不是卷了錢財跑了?」


    「不可能,這方子本就是他的啊。」老鐵槍根本不信。

    「崔管事,你說我兒領了錢走了,可有他領錢的憑據或留下的簽字畫押?」

    「這還要什麼畫押?他拿錢直接走了。」

    老鐵槍如何肯信,自己這個繼兒雖年輕,可做事卻向來一板一眼,之前交易還特意訂了契約,現在他領走那麼多錢,不可能沒有個手續的。

    這不是他的行事風格。

    「崔管事,你把我兒藏哪去了?」

    「哎你個老鐵槍,你自己的兒子不見了,你找我幹什麼?」

    張鐵槍也是眼裏容不得沙子的人,見崔胖越是如此,便越發的認定這裏面有問題,他很懷疑是崔胖為了賴掉那兩千五百貫錢,把張超給綁了或害了。

    「你要是不交人,我就去長安府衙門擊鼓告狀!」

    「張鐵槍,話莫亂說,沒有半點證據,當心我告你污衊。」

    「我提醒下你,我家郎君,可是長安府的功曹參軍事,而且我清河崔氏關東士族名門,多少姻親在朝為官啊。」

    他越這樣說,張鐵槍越認為這崔胖有問題,他萬分後悔當時沒跟兒子一起來。

    「我張鐵槍就不相信這長安城沒有王法了。」

    說着,他轉身便往長安府衙門去。

    崔胖一見老鐵槍居然軟硬不吃,也有些意外。

    他黑着臉,一揮手,「把這獨眼給抓回來,不能任由他去污毀我們崔家的名聲。」數名崔家的家丁奴僕就擁上前去。

    可豈料,老鐵槍那曾經是百戰餘生的老兵,死人堆里爬出來的。

    一見他們這行事,越發肯定他們害了張超,現在肯定也想把自己害了。

    當下憤怒揮起拳頭,幾下就把那幾個家丁打倒,然後也不與他們糾纏,直接就奔往長安府衙。

    老鐵槍敲響衙門前的大鼓時,長安府尹長孫無忌正在翻看長安今年的工商稅收表。

    聽到鼓聲有意外。

    外面這鼓可不是隨便能亂敲的,那是鳴冤鼓,一般百姓若要告狀,得逐級上告。比如長安的百姓,若有訴訟,一般的民事訴訟,是由里坊吏員先負責處理,一些重大的案件,則是報由長安或萬年兩縣衙。

    未經縣衙審理,是不能直接告到長安府衙來的。

    越級上訴,先要打上二十大板。

    甚至可能,打完了還要把案子發回縣中。

    當然,如果是有重大案子,或重大冤屈,也是可以敲這鼓的。

    「去看下是什麼情況!」長孫無忌對門口隨從道。

    府尹是不直接審理訴訟官司的,一般就算呈到長安府來,也是先由長安府的錄事參軍事負責接案,由他先評估是否當由長安府審理。

    如果符合規矩,則他受理案件,然後再轉呈給負責訴訟司法的法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負責先初審,然後呈報給長安府司馬,司馬審核後要交給長史,長史最後又要把案子審判結果呈給府尹。

    府尹只是最後審核判案結果的,若是覺得不對,可以駁回重審,一般情況下,並不會親自審理案件。

    一個長安府的府尹,管着二十多個縣,上百萬的人口,負責的是方方面面,是抓總的,具體的各項事務,都有下面的專人處理的。

    「大尹,是一個退伍的老兵,鳴鼓訴冤,要狀告長安縣功曹參軍事的管事崔琮,說他謀害自己的繼子張超,請求官府為他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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