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 121.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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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

    防盜章24小時替換  島嶼第一任擁有者姓氏名誰, 生於何年代現已不可考, 然擁有者的後人卻一直平平穩穩地生活下去, 無論是朝代更迭, 亦或是中原戰亂,似乎都沒有影響這海上漂泊小島的命運。

    中原人若有常走南海通商者便知道,這島嶼的主人家,世代姓葉。

    雖然是漂泊在海上無依無靠的島嶼,但島上的居民卻不見得貧窮,看他們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戶還要更精細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飛仙島別的沒有,卻偏偏產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顏色多樣的合浦南珠, 漁民駕駛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 只要不是運氣太差, 都能撈上一二個拳頭大的貝殼,至於裏面究竟是價格遠遠高於同等黃金的珍珠還是砂礫,這要看當天的行情。

    這座小島, 光靠從海里撈出來的「黃金」, 就能舒舒坦坦地經營百年。

    島民富得流油,那島嶼主人自然不用多說, 居住的宅邸有三層樓高, 放當時絕對是罕見的高大建築, 琉璃瓦在南海燦爛陽光的照射下色彩愈發鮮亮, 幾乎是富麗堂皇的代名詞。至於院落中的奇花異草,那更是數也數不清,南海一帶氣溫高,一年有8個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爭奇鬥豔。

    灼灼百朵紅,戔戔五束素,紅的白的黃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你見不到。

    不過比起花草建築物,島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還是各色侍女。

    飛仙島存在時間太長,島中人數已經多至形成一城規模,居住於此的居民都自稱為「白雲城子民」,而「白雲城主」這一稱號則世世代代流傳下來。

    能在白雲城主府中當差,對本地居民來說絕對是一件體面的大事兒,然而白雲城中的侍女護衛大多是家學淵源,亦或是從海外採買而來,本地人擠破頭想進入,卻不一定能夠如願。

    男子且不說,因為常年習武個個都長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壯實來形容或許都不為過,至於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為應和城主喜好多穿顏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籃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揮之不去的幽香,甚至還有根骨不錯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從小習武,比起江湖上聲名遠揚的女俠都不遑多讓。

    負責照顧下一任白雲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城主?」隔着一道門不斷呼喊,連在走廊上負責清掃的侍女都疑惑地抬頭,竟然等着朗月叫了這麼久還沒看見少城主人,太陽真是打西邊出來了。

    白雲城少城主小小年紀就十分冷艷高貴,身邊的侍女就連名字都一水的仙氣飄飄,非常有逼格,關係最親近的兩個分別叫做朗月嵐風,光聽名字就很超凡脫俗。

    &等!」清亮的童音,在傳入朗月耳中時,負責任的侍女終於鬆了一口氣,如果再不出來,她就要踹門進去了。

    這也怪不得她小題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兒子葉孤城,小小年紀就武學天賦驚人,又對劍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鐵所鑄的名劍,端的是冬練三九夏練三伏,從懂事開始就沒缺過一日,這時間,往常早就在海邊感悟一個來回了,在今日卻還捂在房中,實在怪異。

    差點就以為少城主病了。

    &膳已經準備好了。」她說出一早就想好的託詞,安心之餘終於退開。

    讓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與她有一門之隔的某人更是長長地舒了一口氣,呼聲之大幾乎可以穿透牆壁,又因防備練武之人耳目聰明而強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氣憋在胸腔內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銅鏡,俊雅的臉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齒的猙獰表情,與他的外貌實在不符。

    這個年代的銅鏡,已經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將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來。

    皮膚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長大以後少不得是個風靡萬千美少女的帥哥,但因為現在年級尚小,還只能說是個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臉,竟然已經有了不怒自威的氣勢,額頭若來一點硃砂,活似畫上走下來的仙童。

    葉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麗端正的臉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還挺疼,顯然不是做夢。

    銅鏡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陣扭曲,硬生生將散發着冷氣的臉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經試圖掐醒自己無數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敗而告終。

    臉還是那張臉,就是年紀變小了,但人還是那個人嗎?

    葉孤城有種微妙的感覺,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劍在海邊聽着海浪風聲練劍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記憶。

    兩世交錯在一起,某一瞬間竟然分不出誰是誰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個他本不是特別愛武俠小說的人,卻也聽說過葉孤城的威名,但對於成為未來劍仙這一件事兒確實敬謝不敏。

    人原作者都說了,葉孤城是沒有過去沒有未來的存在,那他現在算什麼,劍仙所拋棄的過去嗎?

    側臉看了眼被擦得鋥亮的劍,比印象中劍鋒三尺三,淨重六斤四兩的玄鐵劍要短,也要輕,恐怕是為了配合兒童身量而專門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劍,卻也散發着森森的寒氣,能夠凝結出狼牙交錯的冰錐,瞄一眼便能感受到從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氣。

    牙齒都打顫。

    手不由自主地搓動,虎口處有因經年練劍而長出的,厚厚的繭。

    那是常年練劍而留下的勳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劍仙,或者說,尚且年幼的劍仙成了他。

    按照葉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時一刻就應該洗漱完畢,帶着自己的精鐵長劍到海邊上感受大自然的豪邁氣象。

    漲潮時刻的海水一層一層拍在濕潤的沙灘上,腥鹹味盈滿鼻腔,劍刃揮舞帶起颯颯風聲。

    在涼爽的清晨舞劍本是很愜意的一件事,有新鮮的空氣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氣又是一天中最涼爽的時刻,正午熾熱過分的陽光尚且柔和。

    對練劍者來說,這是享受。

    不過對現在的他來說,那還會是享受嗎?

    手持玄鐵劍出門,一襲整潔過分的白衣,走的時候還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麼灰塵,在潔白無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劍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須穿最白亮的衣服。

    &城主。」一路上遇見的侍女全都低頭行禮,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葉孤城則都微微頷首,以示回禮,他的眼神是那麼的明亮,表情是那麼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經有了高手的氣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麼的高貴,光是靠近就要被凍成冰塊啦!

    繃着臉的葉孤城:海邊,應該是往哪裏走來着?

    雖然飛仙島四面環海,但白雲城少城主練劍的海灘只有一塊,那裏的浪花,最為波瀾壯闊,當暴風雨來臨時,在沙灘上練劍的葉孤城就像是同暴風雨搏擊的海燕。

    被無情的海水沖刷成落湯雞。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標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堅定,但背上卻已經隱隱冒了一層冷汗,他到現在都沒有判斷出海灘的方向。

    要不,還是先順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條路,先出門總是對的。

    &城主?」清脆如黃鶯的女聲從背後傳來,不知是否和劍仙相處時間太長,那女聲也帶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盤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沒有跳一下,他略顯深沉地「嗯」了一聲,緩慢而堅定地轉身。

    葉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見衣冠整潔手持玄鐵劍的少城主便問道:「少城主是要練劍?」

    點頭:>

    將惜字如金貫徹到極致。

    朗月道:「今天練劍時間較平日晚了些。」

    握住劍柄的手一緊,隨之放鬆,心臟攥成一團,說出的每一個字都經過深思熟慮,道:「此時的海浪較清晨更大。」

    生在海邊的人對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說是每日清晨練劍與海浪為伴的葉孤城,他對風向的分析幾乎已經刻在了骨子裏。

    劍法、海浪、風聲,這些他都記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佈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腳處,卻好似被蒙上一層白紗,朦朦朧朧看不真切。

    &來如此。」侍女不以為異,還暗自點頭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體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時練劍,錘鍊技巧與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樣!

    她話語一頓,道:「北岸今日風大,還請少城主保重身體。」

    看似平常的關切之語,卻在葉孤城腦海中降下一道霹靂,迷霧散去,被遮掩的記憶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腸小道,海灘邊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腦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見每一顆砂礫。

    面迎洶湧的海浪舉起手中的劍,身體不由自主地擺動,精鐵所制的劍刃上似乎有流光閃現。

    在武俠世界活下來,首先要的是實力。

    對一個未來會因為幫助篡位失敗而死亡的高手來說,實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試試死亡穿越法,那還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劍吧。

    大王八道:「去全天下珠寶最精巧的地方。」

    官話腔道:「那你走錯了,珠寶最多的是關中閻家。」這裏是應天府,離關中相距十萬八千里。

    大王八道:「是你錯了。」他抬頭,眼中一片清明,哪有醉酒的樣子,但仔細看,眼卻又半眯起來,紅色氤氳在眼角周圍,端得是醉眼朦朧。

    他道:「關中閻家是珠寶最多的地方,但我要找的,是最精巧的珠寶。」

    他身後傳來一陣靡靡之音,官話腔這才發現,男人跌跌撞撞爬出來的,可不就是頂有名的弄堂,架在秦淮河邊上,裏面的姐兒各個都俏,雪白的大腿,烏蒙蒙的黑髮,豐滿的身軀被輕薄的布料遮掩,光想想口水咕咚咕咚便往下咽。

    那裏的女人,合該戴最精巧最艷麗的珠寶。

    清晨,弄堂里的姐兒本應還在床上休息,也不知道是哪個有閒心的竟然捧起琵琶,用沙啞的聲音唱道:「小山重疊金明滅,鬢雲欲度香腮雪。」

    小山重疊金明滅,真有如此精巧的珠寶?

    青年道:>

    官話腔回頭,說話的是一個很俊俏的青年,他有一雙濃眉,睫毛密而長,鼻子下邊有兩撮修建整齊的鬍子,和他的眉毛一模一樣。

    青年的眼睛很清澈,也很靈動,好像時時刻刻閃着光。

    他伸出兩根手指頭,滿意地順多出來的兩條眉毛,道:「最精巧的珠寶,就在金銘滅。」

    金銘滅,是應天府一家珠寶鋪子的名字,取得就是「小山重疊金銘滅」中的後三個字,但因避諱,將「明」改作了>

    掌柜是個矮胖的中年人,臉不白,也不黑,但總掛着和氣的笑容,團團圓圓,比饅頭還要軟上三分。

    但他軟的只有笑容,而不是他整個人,半長不長的眼中總是閃現商人特有的精明的光芒。

    如果你以為他是個和氣的軟蛋,那你怕就是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沒人知道金銘滅怎麼出現的,就好像一夜間平地起了一棟房屋,有掌柜,有僕人,還有各色奇珍異寶,拳頭大的南珠,百年以上的管狀紅色珊瑚,還有層層疊疊花簇堆積的金釵。

    任何一個愛美的女人都無法抵擋住這些珠寶的誘惑,甚至男人也不行。

    翡翠扳指,清白玉翎管,就連看遍天下好東西的霍休瞧見了,也少不得讚嘆一聲好物。

    能讓霍休讚嘆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他見過的好東西太多,哪怕是座下的木椅都是幾百年前名匠魯直親自為天子雕刻而成的稀罕物,然而那對他來說,也不過就是一張隨時能被拍碎的椅子。

    雖然不知道金銘滅背後的主人是誰,但光是就這裏的掌柜,怕都是一個了不得的富人。

    有四條眉毛的青年道:「但了不得的富人卻死了。」

    陸小鳳出現在珠寶閣前,這店的規模實在是太大,幾個三進三出的院子搭在一起才能抵得上店鋪的面積,至於裝飾陳設,雕梁瓦片,更是無一不精巧,雖不如同珠光寶氣閣一樣看起來就很「貴」,在懂行的人眼中,價值也是沒得說。

    時間已至正午,平常這時候,店中人群早就絡繹不絕,將幾個三進三出的院子都填得滿滿當當 ,但是今天,夥計都惴惴不安地站在門口,他們早就把掌柜的屍體從房檐上放了下來,但如何處理,到現在還沒拿出個具體章程。

    掌柜不黑不白的臉上呈現出鐵一般的青白,是死人特有的顏色,被白色的布所覆蓋,擺放在才騰出來的庫房中。

    陸小鳳並不是一個喜歡多管閒事的人,但很可惜,他是個年輕人,年輕人就喜歡同別人打賭,至於彩頭更是五花八門,什麼生吞上百條蚯蚓,或者學小狗在地上轉三圈,這些都是常見的彩頭。

    他昨天和人打了個賭,看誰能夠在一個時辰內逮到更多的螞蚱,陸小鳳捉了三百零一隻,而和他打賭之人則捉了三百零二隻,原只是賭了玩玩,彩頭還沒想好,正巧一大早就看見金銘滅的掌柜於門前自掛東南枝,乾脆手一指,對陸小鳳道:「你就查查他怎麼死的好了。」

    四條眉毛的男人當即就乾笑兩聲,對方可能是隨手一指,但他卻不能隨便一查。

    他的直覺告訴自己,這一定是個大麻煩。

    陸小鳳在金銘滅前走了兩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蹺,夥計們一時不敢輕舉妄動,有人找了只飛鴿,在他腳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寫滿字的張紙條。

    籠子打開,鴿子便如同脫韁的野馬,撲稜稜打着翅膀,朝天上飛。

    他們這些夥計,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銘滅背後的老闆,老闆實在是太神秘了,誰都不知道他長什麼樣,也不知道他有沒有進過店,唯一知道老闆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還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個很美的女人,總是穿着一襲白衣,頭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過輕紗看見她一雙盈盈水目。

    但她卻不是一個溫柔的女人,與她視線相接,便能看見其中積年不化的堅冰。

    沒有夥計敢上前與她搭話,一是因為金銘滅的制度嚴格,二則是因為她實在不是一個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點兒,就能發現她腰上纏着的並不是腰帶,而是軟劍。

    月姑娘用軟劍收拾過一次地痞流氓,還是練過幾天武藝的那種,畢竟,這麼大的店鋪,這麼多的壯年夥計,要是沒有兩把刷子,怎麼也不敢在店前動手。

    天子腳下的鬧市區,江湖人士還是要收斂點的。

    能鬧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規意義上的高手,真要定義的話,大概就是史官所說的遊俠兒,奈何並不是行俠仗義的遊俠,而是隨意打砸搶的地痞無賴,腦子沒有多少,只有一股蠻勁。

    金銘滅的背景夠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沒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鋪,夥計中沒個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態,但也只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俠士。

    普通人手握重財,總是惹人嫉妒的,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別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銘滅的主意。

    月姑娘剛從店鋪走出來不久,就迎面撞上這伙男人,帶頭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壯漢,臉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淺淺的劃痕,據說早年當過「綠林好漢」,劃痕是他的胸章。

    街頭巷尾的百姓笑其為「黑癩子」,臉黑沒錯,但頭上卻有塊不大不小的黃癬,因為這樣這不大威武的特徵,男人總是把髮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黃癬藏在頭髮絲里。

    黑癩子看見月姑娘從店鋪中走出來也不多想,只當她是普通的江湖兒女,口中還怕別人不知道他和弟兄們要幹什麼大事一樣,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銘滅中有多少奇珍異寶,待他借兩個出來花花又能換到多少金元寶。


    黑癩子道:「你們是不知道,上次東頭的老匹夫買了個丁點大的簪子送給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個五十兩的金元寶。」說的那叫一個眉飛色舞唾沫橫飛,就好像親眼見到金銘滅的庫房中堆滿數也數不盡的金子。

    月姑娘聽見他的話,當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沒有說話,也沒有出手,只是靜靜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鋪走過去,然後大呼小叫,雖然被身強力壯的夥計在門口擋下,卻也驚擾了其中的貴客。

    一夥計道:「你知不知道這裏是什麼地方。」

    黑癩子道:「你爺爺我管他是什麼地方。」

    月姑娘又出現了,將纏在腰上的軟劍解下來,握在手上,一句話都沒說,冷不丁地挑斷鬧事人的手腳筋,她的劍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沒多少能越過她排。

    夥計呆了,木頭一樣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紗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才囁嚅道:「月姑娘。」

    其餘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來道:「竟然勞您大駕,真是對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態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許都不會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無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陸小鳳聽完夥計的講述,又拽了拽他引以為豪的兩撇小鬍子道:「那月姑娘多久來一次。」

    夥計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陸小鳳又道:「她上一次來是什麼時候。」

    夥計道:「大約是一周以前。」

    陸小鳳道:後便出了店鋪,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的夥計。

    夥計追出門道:「你要去哪。」

    陸小鳳回頭笑道:「去找月姑娘。」

    在場兩人都不蠢,不僅不蠢,還很聰明,劍和葉孤城之間的聯繫,他們能想到,那南王就一定能想到。

    畢竟,奪命鏢是南王與金銘滅間唯一的聯繫,除了葉孤城,這世界上還有什麼人有理由對他動手,又劍術高明?

    但白雲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這是嫁禍。」她的神色鎮定,眼中閃爍着冷靜的光芒,大部分時候,主宰她大腦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確定:「有人在挑撥南王與城主之間的關係。」這並不是說他們之間的關係很好,相反,南王與白雲城主之間的關係糟糕透了,但是讓奪命鏢詭異地死在南王於京城的宅邸,卻雪上加霜。

    將人原路送回,是挑釁,彰顯自己的實力,直接死了,而且還死得離南王如此之近,這就是威脅。

    奪命鏢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沒有一個人發現,這是不是證明,如果他們想,就可以悄然無聲地殺死南王?

    古龍筆下的武俠世界,皇權沒有那麼重要,但也沒有那麼不重要,武林人想要無法無天,可能性並不大。

    朗月厲聲道:「給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沒懷疑到夥計頭上,白雲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對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話可以概括的,他們不會背叛白雲城,也沒有膽子。

    奪命鏢被好好地送進了南王宅邸,那時候他還活得很好,隨後便死了,還是在三更半夜,夥計的行動十有被人看在眼裏,對方尾隨他一路,竟然沒有被發現。

    想來那人的輕功是十分高明的。

    夥計武功不行,卻精通暗器以及陣法,輕功能被奪命鏢當成是司空摘星,就絕對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個心思縝密,並且警惕心很強的人。

    嫁禍之人的可怕之處在於,他有駱駝的忍耐,人的聰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輕功。

    海上,有一艘富麗堂皇的船在行駛。

    船不大,卻很精緻,木頭是上好的金絲柚木,龍骨上有雕刻的花紋。

    白雲城主在最裏間,地上有用波斯技藝編織的地毯,冷硬而寬大的椅子上堆積數不勝數的動物皮毛,很柔軟,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雲朵之中。

    白雲城主並不是一個貪圖享樂的人,最適合他的是沒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為柔軟,會鈍化他堅硬如鐵的內心,但是白雲城的人民,總是希望城主能夠活得更加舒服一點,動物柔軟的毛皮是嵐風佈置,而葉孤城僅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會兒,就默不作聲地走了。

    已是默認。

    嵐風鬆一口氣:城主沒有生氣哎!

    葉孤城:太受歡迎了真是沒有辦法>

    白雲城主表示,其實他可喜歡香香的軟軟的動物毛皮啦!將整個人陷在軟軟的毛里,簡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鴿子:嘎嘎,也不見你喜歡我軟軟的羽毛。

    他和嵐風等人已經在海上漂泊幾天,看在這是葉孤城幾年以來首次出門的份上,王牌侍女嵐風緊張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時恨不得把整個白雲城都搬到床上,還是葉孤城用冷冷的視線制止了她。

    他們已經離岸很近,這段距離,那白雲城特產的肥鴿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飛到,當葉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時,太陽還沒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實不錯,因為成功靠他卓絕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臉的快感。

    遠在海外揮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佈置之內,簡直酷斃了好嗎!

    葉孤城展開紙張,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掃視的速度卻很快,當他讀完最後一個字時,眼中射出的點點寒星竟然銳利如劍。

    船艙中瀰漫着淡淡的殺氣,嵐風肌肉緊繃,但卻以崇拜的眼神看葉孤城。

    殺氣外放,看似簡單,卻很高深,不到巔峰境界,又有誰能夠操控虛無縹緲的氣,甚至還借氣來壓制人?

    葉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憤怒的,這是殺氣產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靜下來,思考唯一游離在計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撥他和南王的關係。

    不,應該說是,火上澆油。

    目的是什麼?他的大腦飛速地轉動起來,身邊以肉眼可見凝結出一層寒霜。

    殺氣總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雲城,高超的見識,名列江湖前位的輕功,以及優秀的反偵察能力。

    達到這些條件的人不多,卻也不少,哪怕是葉孤城,也無法確定是哪一個。

    他想,最好能有個機會,看看奪命鏢脖子上的傷口,一個用劍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別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劍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與人之間也是有差別的。

    京城,白日>

    陸小鳳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們都要慢上一線,因為他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月姑娘並不願意告訴陸小鳳奪命鏢被送到哪裏,而他也無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並沒有表現出來的那麼重,而且,陸小鳳是一個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麼煩惱,他會很樂於傾聽,幫他排憂解難,但如果朋友不願意將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會強求。

    這就是陸小鳳交朋友的哲學。

    他正在德陽樓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這裏的虎皮肉實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個十七八回他也不會厭。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會一直穩定在一處,更不要說是陸小鳳這個浪子,他準備下江南去找另一個朋友花滿樓,不日便要動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陽樓的菜。

    之後有一段時間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還是怪難受的。

    有人從身後道:「陸小鳳,陸大俠。」

    他將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飲幹才回頭,事實上,光憑藉聲音,他已經知道來人是誰,不是因為他的耳朵靈敏,而是因為對方的聲音太有辨識度。

    人的長相可以讓人記住,聲音便也能讓人記住,難聽的聲音比好聽的聲音更加讓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難聽的讓人極致。

    一千隻公鴨子齊聲叫,也不會比他的聲音更難聽一些。

    陸小鳳道:「是順大俠啊,請坐。」

    身材還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躥到了陸小鳳的身邊。

    順這個姓很少見,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順大俠的人也不是因為他姓順,而是因為他的外號叫「順風耳」,真實姓名他沒有對人透露過,一會兒說可以叫我「張三」,一會兒又自稱「李四」,用過的名字太多,太敷衍,乾脆便都用順風耳的名來稱呼他。

    順風耳這對名號很滿意,不僅滿意,他還很高興別人叫他順大俠,這年頭沒有成為大俠的人,總是喜歡占嘴上的便宜。

    順大俠的武功不行,輕功也不行,偏偏人脈足夠廣,消息做夠靈通,以他這一手本事,想要賣情報應該不是件難事,但他偏不。

    順風耳一直道講八卦是樂趣,如果將其當做謀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減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獨家,但當他知道以後,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為他恨不得拿一個大喇叭放在嘴邊,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喚。

    陸小鳳見他坐到自己身邊,便知曉順風耳又有什麼驚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聽。

    陸小鳳是個很善於傾聽的人,而順風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聽他說八卦當下飯的調料品,是個不錯的選擇。

    他此刻還不知道,對方要與他說的,可不是什麼下飯的調劑品,而是消除食慾的苦瓜。

    順風耳神秘道:「我發現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兒。」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陸小鳳配合道:「順大俠知道了什麼,可否說來給我聽聽?」

    順風耳給那聲「順大俠」叫得渾身舒坦,雖然他自詡俠士,但也知道,自己與陸小鳳這樣的大俠相差十萬八千里,對方願意叫他一聲大俠,已是最高的恭維。

    他飄飄欲仙,連賣關子的勁頭都提不起來,便倒豆子一樣將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腦地說出來,他道:「今早我聽說南王宅死了一個人。」

    陸小鳳道:>

    順風耳壓低聲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認識。」

    心頭忽然有不好的預感浮現,但卻還猜不到,死的人是誰。

    順風耳揭示謎底:「死的是青衣樓第四十三座樓的樓主,奪命鏢。」

    陸小鳳當即便脫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還見過奪命鏢,聽見月姑娘說要將他活着送回去,怎麼一大早,卻死了。

    順風耳見陸小鳳的表情不對,奇道:「莫非陸大俠才見過他?」

    這時候誰承認誰是呆子,所以陸小鳳道:「只是聽說奪命鏢武藝出眾,人又小心謹慎,怎麼會突然死了?」

    順風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麼死的。」

    陸小鳳挑眉毛道:「你說。」

    奪命鏢道:「他是被高明的劍客一劍殺死的。」

    陸小鳳苦笑,因為想到了一個人,一個與奪命鏢有關的高明的劍客。

    順風耳道:「陸大俠,你怎麼了?」

    陸小鳳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裏苦。」

    他忽然發現,自己可能不能按時下江南去找花滿樓了。

    陸小鳳睜大眼睛,他聽過的奇事不多,但也不少,但在他眼中,人一般都是比貨物貴重許多,因為人是有生命的,而貨物是沒有生命的。

    陸小鳳是一個很熱愛生命的人,和花滿樓成為朋友的人,多多少少都對生命充滿了熱愛。

    所以陸小鳳說:「我要當貨物。」

    他很會享受,從港口到飛仙島,在海上漂泊的日子並不短,比起在破舊骯髒的小漁船中佝僂着身子,他寧願與一船貨物相伴,自由自在地吹海風,看藍天白雲。

    船家道:「好,運送貨物要五十兩。」

    陸小鳳道:即拿了一錠銀子拍在船家手上。

    然而,船家卻沒有將手掌心收回去,他將手穩穩地端着,道:「錯了。」

    陸小鳳道:「什麼錯了。」

    船家道:「不是五十兩銀子,是五十兩金子。」

    陸小鳳道:「你覺得到飛仙島值得五十兩金子?」他沒有譴責對方的獅子大開口,哪怕是問詢,姿態都是友好的。

    船家道:「五十兩銀子是活人的價錢,貨物是五十兩金子。」他的態度很明顯,一分不讓,如果眼前的年輕人只願出五十兩銀子,那就得請他坐到活人的就船艙里。

    陸小鳳嘆了一口氣道:從布兜里掏出五十兩金子,很難想像有人會把金燦燦的金錠放在又老又舊的破布兜里,但陸小鳳就是一個。

    船家的手還是穩穩的,他將五十兩銀子退給青年人,又接過五十兩金子,就好像對他來說金子銀子沒什麼區別。

    對一個船家來說,他的態度未免太冷靜,畢竟那是五十兩金子,除非是富可敵國的大富豪,很少人拿這麼多錢手不會抖。

    船家也將五十兩黃金放進不起眼的布兜里,那布兜鼓鼓的,看上去可敦實,想來其中不僅僅有五十兩金子,怕是連一百兩,二百兩都是有的。

    船家看了眼眼前的青年,見他眼中沒有流露出失落不舍或者別的負面情緒,眼皮一跳,輕描淡寫地安慰道:「等你上了飛仙島,就知道五十兩金子不算什麼。」

    &里遍地都是黃金。」

    飛仙島遍地是黃金可能有些誇張,但白雲城主的居室少不得比黃金屋更加貴重,隨隨便便一個不起眼的花瓶,可能就是幾百年前的古董。

    站在昂貴過分的屋子裏,郎月的表情可見不得多好,雖然她的冷氣沒有葉孤城大,但身邊也好像結了一層淡淡的寒霜。

    月姑娘是金銘滅與白雲城之間最重要的聯繫人,她甚至才查完賬從京城回來,前腳跟才到,後腳跟肥嘟嘟的鴿子就帶來不幸的消息,心情不好是當然的。

    她直接彎下膝蓋,在葉孤城面前垂首道:「是我的失職。」

    葉孤城沒有說好也沒有說不好,他細細將紙條上的內容翻來覆去咀嚼好幾遍,道:「先把庫房的貨看好了。」

    沒人知道手下的一家首飾店有多值錢,自古以來,女人的生意都是最好做的,無論是閨閣中的大家閨秀,還是秦淮河上的名妓,都愛漂亮,也都愛首飾。

    女人買首飾打扮自己,男人買首飾送給女人,這是從古至今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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