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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我們城主冷艷高貴
防盜章6小時替換 白雲城的人早就把葉孤城看成了天, 看成了神, 想要和劍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邁着兩條腿走的, 那都必須是數一數二的大俠,陸小鳳的才智與武藝都是頂尖,但在苛刻的白雲城百姓眼中還是怎麼看怎麼不合格, 怕是在他們心中, 沒有一個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陸小鳳覺得有些莫名, 他敏銳地感覺到,「朋友」對眼前的夥計來說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詞, 它好像具有什麼儀式性, 是神聖的。
這是陸小鳳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尷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換了一個話題:「你們是準備把奪命鏢送到哪裏?」
打一個照面的功夫, 他已經認出了奪命鏢,青衣樓有畫像的殺手, 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陸小鳳沒有一個不認識的。
他並不是一個喜歡管閒事的人, 但卻是一個心腸很軟的人, 打賭不能不管, 朋友的麻煩事也不能不管, 葉孤城現在已經是他朋友, 他的麻煩事, 陸小鳳理應插手。
但司空摘星卻不買賬, 陸小鳳問什麼, 他就回答什麼,那豈不是很沒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覺得我會告訴你?」他很喜歡和陸小鳳日常懟,對兩人來說,打賭和日常懟都是家常便飯。
陸小鳳還沒有說話,那夥計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訴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沒什麼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點放在「城主」二字上,陸小鳳脊背一涼,差點變成毛被剃乾淨瑟瑟發抖的小雞。
陸小鳳:有點冷。
司空摘星癟嘴,他和夥計不熟,而且僱主出了30萬兩讓他偷一個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與尊嚴。
說來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將偷當做一門藝術,他向來得意於自己在盜途上取得的成就。
夥計自然沒有說全部實話,如果城主的朋友什麼都可以知道,那葉孤城早不要過了,事實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後,可以將部分事情的前因後果告訴陸小鳳,是葉孤城親筆寫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臉長得好看,劍術修習得天下無雙,也因為他很有智慧,毫不誇張地說,一切都在葉孤城的預料之中,所以才能讓金銘滅的夥計配合,演一出大戲。
從一開始,夥計被南王收買就是假的,白雲城的人,比誰都要忠心耿耿,因為他們侍奉的是白雲城主,但送上門的錢,沒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還有一絲凡心,總是要享受一下打臉的樂趣。
之前被南王騷擾得有點煩,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說是驕傲的葉孤城。
南王以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種各樣的珍寶便能動搖夥計,但他卻不知道,這世界上有一種再忠心耿耿不過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雲城出來的夥計腦袋也夠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來接觸的人,後腳就飛鴿傳書告訴葉孤城有人來挖牆腳,在白雲城的劍仙並沒有完全脫離世俗,從飛仙島發達的海運就可看出他的商業頭腦,當時就拍板,有人送錢上門為什麼不要,當然是要了!
索性將計就計,夥計變成了與南王接觸的間諜。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銘滅的掌柜,他雖然小動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奪命鏢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個能接替他的人,怕還需要一段時間按。
除此之外,幾乎說得上是算無遺漏。
夥計:不愧是城主!
辣麼聰慧,辣麼機敏,天上地下絕無僅有!
遠在白雲城的葉孤城覺得鼻子有點癢,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剛才從鼻間傳來的癢意僅僅是他的錯覺,因為白雲城主是不能打噴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噴嚏,白雲城主就合該是衣服不會變髒,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雲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們心中對仙人的美好認知都應該被套在他頭上,因為葉孤城是人間的劍仙。
葉孤城:今天的壓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嵐風: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無死角的完美!
葉孤城道:「準備得怎麼樣了,嵐風。」
嵐風道:「都準備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經到了京城,既然這樣,他也應該出發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絲帕擦得鋥亮的劍刃,葉孤城若有所思。
這件事,沒完。
然而差點讓劍仙破功打噴嚏的罪魁禍首們還在交換信息,或者說,陸小鳳單方面聽夥計驚天大揭秘。
就連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聽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說的白雲城主是葉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與陸小鳳有部分重疊,有關於葉孤城劍法高明的奇事也聽說了不少,他原本以為,那又是一個西門吹雪,誰知道現在聽來,遠比西門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夥計道:「這世界上還有第二個白雲城主嗎?」他的態度傲然,白雲城的人,都以他們城主為驕傲。
陸小鳳苦笑,他現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調味料還要五味雜瓶,平心而論,葉孤城玩得這齣將計就計並不複雜,卻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這是他的新朋友所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臉吃飯,偏偏還很有才華;明明能靠劍術獨步武林,卻偏偏還要玩正大光明的陽謀。
他得說,西門吹雪和葉孤城,完全不一樣。
夥計得意道:「我們城主是不是很聰明。」
陸小鳳感到嘴巴很苦,但還是道:「是很聰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夥計點點頭道:「是這樣沒錯。」
陸小鳳又道:「奪命鏢,你們準備怎麼處理。」
司空摘星背着裝有一個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卻絲毫不覺得沉重,他也問道:「我應該把他給誰?」對他來說,偷一個人與偷一件物並沒有太大區別。
夥計道:「先放到金明滅的天字號庫房好了。」他道,「會有人來解決。」
陸小鳳心想什麼人,這裏難道還有比夥計位置更高的人嗎?
然後他便見到了,理應還在飛仙島的月姑娘。
夥計低頭:「月姑娘。」朗月和嵐風是葉孤城的侍女,白雲城的人知道她們的地位有多崇高,對女人低頭,本來就不是一件難事。
月姑娘還是清冷的,縹緲如仙子,她視線凝固在奪命鏢上,看不見陸小鳳,也看不見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應該回的地方。」她補了一句道,「送活的。」
夥計頭都沒抬便道:大包裹拎了下去。
陸小鳳看着一個個不應該出現的人都出現了,心中的驚訝之情難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麼會在這裏?」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陸小鳳一時捉摸不透她有什麼事兒,直到一個念頭飛一般地划過陸小鳳的腦子,他笑容終於不苦了,不僅不苦,還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葉孤城也要來了?」
他極少離開飛仙島,但僅有的幾次,卻都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動,一次,他殺了作惡多端卻又武藝高強的「赤鐵掌」吳不讓,一次,他殺了壟斷南邊十四港的漕幫幫主蕭蕭下。
赤鐵掌有一雙又紅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據說再堅硬精鐵所製造的劍都躲不過他一掌之力,啪一聲下去,亮白或者烏黑的刃都會斷成幾截。
這還僅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頭都會碎成一碟齏粉,沒了骨頭的人,那還能叫人嗎?那是肉泥,軟爛地攤在地上,誰都能走過去在他身上踩一腳。
也真是多虧了他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惡多端,也沒有多少江湖義士願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嚴,成為一灘肉泥,苟延殘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應有的死法。
一個豪傑,總是不願意看見自己屈辱的死去。
&是不知道那白雲城的城主劍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邊的驚板,看見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說書人才頗為滿意地眯起眼睛,空出來的手悠悠哉哉地順他半長不短的鬍鬚。
他道:「只見那劍招急如閃電,居高而擊,自上而下向赤鐵掌的腦殼上劈去,一劍下擊之勢輝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連骨頭深處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層霜色。」
&虹貫日,驚芒掣電,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雲城主一招的鋒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隨即扔出一塊銅幣,精準地落在說書人的桌上。
這動作仿佛是一個信號,其他聽書人也猛然驚醒,手上的銅幣不要錢似的往說書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鈴哐啷,直叫小老頭樂得眼睛都睜不開。
他是隨着開往飛仙島的船一塊兒來白雲城的說書先生,在京城實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親戚與他介紹,說可以上飛仙島說點有關他們城主的事兒謀生,准能掙個盆豐缽滿。
他開始還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換代速度更是快得驚人,葉孤城雖然殺了兩個成名的惡人,但也僅僅是兩個罷了,不入中原武林,時間一久誰能記得住,要不是當時有目擊者嘆他有飛仙之姿假以時日必躋身於武林巔峰之行列,怕是誰也不知道有這一個人存在。
白雲城主的劍術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調卻是真的,這年頭,很少有人幾年都不傳出一條消息,哪怕是西門吹雪一年還要出四次門。
說書人道:「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餘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總是不喜別人在話本中編排自己的。」哪怕是將其誇得飄在雲端上,天上有而地下無都不行。
誰知道那跑南海慣了的海員竟然氣定神閒地和他說:「放心,白雲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樣。」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歡別人編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討厭別人編排自己。」
不一定喜歡?但也不一定討厭?說書人臉皺成一團,活像吃了幾十條條一百條的苦瓜。
是什麼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雲城的子民喜歡聽,那白雲城主就沒有意見。」他露出了一個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口中人一般。
&起飛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還是仙人嗎?如果有人在飛仙島的大街上拽一個百姓,他肯定會斬釘截鐵地告訴你>
他們的白雲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說書人第一次知道,一個武林高手,竟會如此得人心,幾乎是從踏上飛仙島的剎那開始,就感受到了葉孤城超高的人氣。
酒樓中談笑風生的人喜歡說「我們城主又怎麼怎麼樣」,海邊捕魚的人說「我們城主又開了怎樣一條商道」,就連大街上豆蔻年華的懷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將花投擲在他面前。
哪個少女不懷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頭老太都這樣,就很恐怖了。
不僅恐怖,而且還匪夷所思。
打魚人道:「白雲城主,首先是白雲城的城主,其實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膚因經年的風吹日曬而呈現出黑亮的銅色,皮膚粗糲,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魚人,而像是執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雲城主,他是白雲城的天。」
子民過分愛戴城主,奈何葉孤城本人頗具宅男屬性,十年出不了幾次海島,甚至連他蟄居已久的白雲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無一人的海灘上練劍,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樓頂上施展輕功,感受極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寧靜。
偶爾有百姓運氣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會用手捂嘴,一聲不吭,因為他知道,冷艷高貴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獨。
沒錯!所有的白雲城子民都已經默認,他們的城主,就是這樣一位孤獨的,享受寂寞的絕代高手。
卯時一刻,穿戴好的絕代高手葉孤城在等身高的銅鏡前打量自己的裝束。
頭髮,嗯,連一根頭髮絲都沒落下。
烏木嵌青色合浦南珠頭冠,嗯,非常端正,在頭頂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筆直筆直,濃黑而修長。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塵不染,上面沒有一絲褶皺的白衣,滿意地點頭。
很好,今天的白雲城主還是辣麼完美!
最後拿起架子上配劍飛虹,海外精鐵所制的寶劍鋥亮,不染纖塵,又兼之葉孤城每天拿着絹絲孜孜不倦地擦拭,劍刃亮得不行,比鏡子的反光效果還要好。
葉孤城身邊的人都知道,他們城主無比熱愛擦拭寶劍,心情不好時候擦,心情好時候也擦,甚至在思考問題時都會擦拭寶劍。
他們懂,畢竟劍痴,有哪個劍痴會不寶貝自己的半身?
他走出房間,帶着淨重六斤四兩的寒鐵劍,侍女已經在門外等待,至於捧劍小童更是垂手而立。
偶爾有人敢抬頭飛快地看葉孤城一眼,視線好像接觸了什麼不得了的刺目光線,又立刻低頭,眼角卻已經將他暈在光影中的身形記在了心中。
白雲城的人看他們城主,十個有十個都自帶柔光濾鏡,不僅僅因為他的武藝高超,又姿容端麗好似仙人,也因為他精通內務,將白雲城治理的井井有條。
雖然是海外孤島,但他們的產值還真不一定比江南地產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
嵐風上前道:「城主。」
她的年紀比葉孤城還要大一點,也不知是否練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顯年輕,她看上去竟然與豆蔻年華的少女沒有兩樣,膚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膚比錦緞還要絲滑。
葉孤城沒說話,用眼神看他,一個高手,是要會用眼神說話的。
嵐風又道:「南王府送來拜帖。」
南王府?葉孤城面上不動聲色,手指尖卻微微繃起,將手上的劍遞給了捧劍小童,道:「先等着。」
等他練完劍。
嵐風道:>
絲毫不覺得亮着南王的使者有什麼不對,按理來說,畢竟那是皇親國戚,願意紆尊降貴來件一個小小的城主已是不易,只可惜南海的居民並沒有這意識,在與中原通商之前,漂泊在大海上的一方孤島本就是世外桃源一樣的仙境,雖不至於「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境地,對當今皇位上坐着的是哪位,也是不甚明了。
只識白雲城主,不識皇帝老兒,形式還真相當嚴峻。
不過,形勢再嚴峻,又與他何干?
手持鐵劍,正對浪花,他下劈的動作並不快,起碼比不上如迅雷般,踩在如玉般雲朵之上飄飄欲仙的輕功。
他的動作是緩慢的,是沉重的,但又是沒有破綻的,迎着高大可以將人吞沒的海浪只刺過去,不偏不倚,沒有變化,但劍光卻輝煌而璀璨。
燦爛的煙花在腦海中炸開,比雷神的霹靂還要來勢迅猛,當長虹觸及海浪的那一刻,液體的水,竟然硬生生被劈出了空隙。
是僅容一人通過的隧道,腥鹹的海水甚至無法打濕他的衣角。
南王?造反?狸貓換太子?
眼中划過一絲冷芒,如同劍的鋒芒,銳利而黑亮。
想要拉他下水,也要看看他答不答應。
畢竟,葉孤城是一個非常孤獨,也非常驕傲的人。
但白雲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這是嫁禍。」她的神色鎮定,眼中閃爍着冷靜的光芒,大部分時候,主宰她大腦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確定:「有人在挑撥南王與城主之間的關係。」這並不是說他們之間的關係很好,相反,南王與白雲城主之間的關係糟糕透了,但是讓奪命鏢詭異地死在南王於京城的宅邸,卻雪上加霜。
將人原路送回,是挑釁,彰顯自己的實力,直接死了,而且還死得離南王如此之近,這就是威脅。
奪命鏢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沒有一個人發現,這是不是證明,如果他們想,就可以悄然無聲地殺死南王?
古龍筆下的武俠世界,皇權沒有那麼重要,但也沒有那麼不重要,武林人想要無法無天,可能性並不大。
朗月厲聲道:「給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沒懷疑到夥計頭上,白雲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對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話可以概括的,他們不會背叛白雲城,也沒有膽子。
奪命鏢被好好地送進了南王宅邸,那時候他還活得很好,隨後便死了,還是在三更半夜,夥計的行動十有被人看在眼裏,對方尾隨他一路,竟然沒有被發現。
想來那人的輕功是十分高明的。
夥計武功不行,卻精通暗器以及陣法,輕功能被奪命鏢當成是司空摘星,就絕對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個心思縝密,並且警惕心很強的人。
嫁禍之人的可怕之處在於,他有駱駝的忍耐,人的聰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輕功。
海上,有一艘富麗堂皇的船在行駛。
船不大,卻很精緻,木頭是上好的金絲柚木,龍骨上有雕刻的花紋。
白雲城主在最裏間,地上有用波斯技藝編織的地毯,冷硬而寬大的椅子上堆積數不勝數的動物皮毛,很柔軟,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雲朵之中。
白雲城主並不是一個貪圖享樂的人,最適合他的是沒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為柔軟,會鈍化他堅硬如鐵的內心,但是白雲城的人民,總是希望城主能夠活得更加舒服一點,動物柔軟的毛皮是嵐風佈置,而葉孤城僅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會兒,就默不作聲地走了。
已是默認。
嵐風鬆一口氣:城主沒有生氣哎!
葉孤城:太受歡迎了真是沒有辦法>
白雲城主表示,其實他可喜歡香香的軟軟的動物毛皮啦!將整個人陷在軟軟的毛里,簡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鴿子:嘎嘎,也不見你喜歡我軟軟的羽毛。
他和嵐風等人已經在海上漂泊幾天,看在這是葉孤城幾年以來首次出門的份上,王牌侍女嵐風緊張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時恨不得把整個白雲城都搬到床上,還是葉孤城用冷冷的視線制止了她。
他們已經離岸很近,這段距離,那白雲城特產的肥鴿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飛到,當葉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時,太陽還沒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實不錯,因為成功靠他卓絕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臉的快感。
遠在海外揮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佈置之內,簡直酷斃了好嗎!
葉孤城展開紙張,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掃視的速度卻很快,當他讀完最後一個字時,眼中射出的點點寒星竟然銳利如劍。
船艙中瀰漫着淡淡的殺氣,嵐風肌肉緊繃,但卻以崇拜的眼神看葉孤城。
殺氣外放,看似簡單,卻很高深,不到巔峰境界,又有誰能夠操控虛無縹緲的氣,甚至還借氣來壓制人?
葉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憤怒的,這是殺氣產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靜下來,思考唯一游離在計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撥他和南王的關係。
不,應該說是,火上澆油。
目的是什麼?他的大腦飛速地轉動起來,身邊以肉眼可見凝結出一層寒霜。
殺氣總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雲城,高超的見識,名列江湖前位的輕功,以及優秀的反偵察能力。
達到這些條件的人不多,卻也不少,哪怕是葉孤城,也無法確定是哪一個。
他想,最好能有個機會,看看奪命鏢脖子上的傷口,一個用劍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別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劍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與人之間也是有差別的。
京城,白日>
陸小鳳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們都要慢上一線,因為他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月姑娘並不願意告訴陸小鳳奪命鏢被送到哪裏,而他也無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並沒有表現出來的那麼重,而且,陸小鳳是一個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麼煩惱,他會很樂於傾聽,幫他排憂解難,但如果朋友不願意將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會強求。
這就是陸小鳳交朋友的哲學。
他正在德陽樓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這裏的虎皮肉實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個十七八回他也不會厭。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會一直穩定在一處,更不要說是陸小鳳這個浪子,他準備下江南去找另一個朋友花滿樓,不日便要動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陽樓的菜。
之後有一段時間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還是怪難受的。
有人從身後道:「陸小鳳,陸大俠。」
他將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飲幹才回頭,事實上,光憑藉聲音,他已經知道來人是誰,不是因為他的耳朵靈敏,而是因為對方的聲音太有辨識度。
人的長相可以讓人記住,聲音便也能讓人記住,難聽的聲音比好聽的聲音更加讓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難聽的讓人極致。
一千隻公鴨子齊聲叫,也不會比他的聲音更難聽一些。
陸小鳳道:「是順大俠啊,請坐。」
身材還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躥到了陸小鳳的身邊。
順這個姓很少見,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順大俠的人也不是因為他姓順,而是因為他的外號叫「順風耳」,真實姓名他沒有對人透露過,一會兒說可以叫我「張三」,一會兒又自稱「李四」,用過的名字太多,太敷衍,乾脆便都用順風耳的名來稱呼他。
順風耳這對名號很滿意,不僅滿意,他還很高興別人叫他順大俠,這年頭沒有成為大俠的人,總是喜歡占嘴上的便宜。
順大俠的武功不行,輕功也不行,偏偏人脈足夠廣,消息做夠靈通,以他這一手本事,想要賣情報應該不是件難事,但他偏不。
順風耳一直道講八卦是樂趣,如果將其當做謀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減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獨家,但當他知道以後,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為他恨不得拿一個大喇叭放在嘴邊,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喚。
陸小鳳見他坐到自己身邊,便知曉順風耳又有什麼驚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聽。
陸小鳳是個很善於傾聽的人,而順風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聽他說八卦當下飯的調料品,是個不錯的選擇。
他此刻還不知道,對方要與他說的,可不是什麼下飯的調劑品,而是消除食慾的苦瓜。
順風耳神秘道:「我發現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兒。」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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