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甲乙雙方
兩張黃紙,看起來有點年頭。拿到手中之後,李大可,迫不及待的就着燈光瞅了起來。
首先是第一張!
只看了一個標題,李大可忍不住糾結起來,表情如同便秘:「不是說好了是契約嗎?」只見泛黃的紙張上,標題上寫着兩個楷體的大字『合同』!
這字體,這形勢,壓根就和這紙張不符好嘛!
「這合同是貨郎箱弄出來的,貨郎箱也將就與時俱進。不管契約還是買賣,都是按照當事人最通俗易懂的形勢來的!重要的是,上面的內容……」貨郎擔的聲音適時的傳遞了過來!
「好吧!」不再糾結這個,李大可翻看起了,第一張紙張上寫的內容。
這一張紙,上面的字數很少,如此寫道:「甲方:貨郎擔(包含:貨郎擔,貨郎箱,以及貨郎幡(遺失)。)做為工具,給予乙方使用的權利。」僅此而已。
剩下的,就是甲乙雙方的簽名了。比較特殊的是,乙方簽名的地方是空白不說,甲方的簽名,竟然是一個貨郎擔子的整體形象!
李大可不知道為什麼合同上會出現貨郎幡這個詞,甚至。後面還備註了遺失兩個字,李大可不由的問道:「怎麼會出現貨郎幡?」
「做為貨郎擔曾經的一員,貨郎幡當然要備註上的。經管它已經遺失,但是做為程序。還是需要標註的!」這是貨郎擔的解釋。
雖然心中還有些疑惑,但是李大可也不知道從何問起。只能作罷!
不急着簽名,李大可掀起了另外一張紙。
一樣的形勢,另外一張紙上,同樣寫着合同兩個字。不同的是,這一張紙上的內容明顯要多了很多!
首先:「乙方做為貨郎擔的使用者,有義務為甲方售賣貨物。甲方售賣的貨物,飽含任何形勢的物體,器械,以及各種形勢的生命,非生命。能量等……
售賣要求為:甲方需要售賣物品時,要事先通知乙方。乙方要歇盡全力完成。不得拖延,拒絕。
甲方物品售賣方式為:出現需要購買貨物的自然人,生命,以及各種有智慧物體,非物體等……甲方需要為乙方指引道路。在乙方所力不能及的範圍外,甲方有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空間門,穿越,蟲洞等方式,協助乙方到達目的地。若乙方要求開啟空間門等之類服務,甲方有權利收取一定費用。費用按照距離計算。交易方式為點數!
註:售賣時間,地點。最低金額等,由甲方決定。乙方不能故意降低交易價格。
註:點數為貨郎擔交易所用方式。買家所提供的任何交易方式都可以轉化為點數!
乙方所得:每次售賣貨物,乙方有權利享受交易金額的分成。0——1000點數,乙方獲得交易總金額0.1%(含1000)。1000——100000乙方獲得交易總金額1%(含100000)。100000——10000000乙方獲得交易總金額5%(含10000000)。10000000——以上。乙方獲得交易總金額10%(注含10000000.上不封頂!)
同時,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用點數兌換各種事物,以及包括生命,非生命,物體,能量等……
其次,交易期間。甲方不保證乙方安全問題。一切需要乙方自理,如出現交易期間乙方意外死亡等各種問題。乙方只負責收屍,同時合約自動作廢。
同時,甲方不能故意致使乙方受到傷害。以及各種非正常方式迫害乙方。
如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永久做為另外一方附屬。任憑處置!為保證乙方權益,交易數量達到一定程度。乙方有權利撕毀本合同,重新簽訂合同,合同內容。雙方協商決定!
本合同簽字生效!」
下面,甲方的落款,如同之前的那一個一樣。是一個貨郎擔的形象。乙方一片空白,就等着李大可寫下自己的名字。
可看完這些,李大可的心中,掀起了驚濤駭浪。合同,李大可簽過不少。可是這種合同,李大可還是第一次見到。
最為主要的是合同裏面的內容。讓李大可怎麼也想不到的是,貨郎擔賣的東西竟然是:飽含任何形勢的物體,器械,以及各種形勢的生命,非生命。能量等……
這些話什麼意思?李大可看明白了,這就等於說。這貨郎擔,能賣的東西,就是你要什麼有什麼!!!而且,那個交易的時候所提到的什麼空間門,蟲洞,穿越……這根本沒有辦法想像!賣給什麼人,李大可不知道。他主要到了最重要的一條,賣出去的東西,他有提成。提成可以用來換能換的所有東西……甚至上面寫了,包括生命。雖然,可能會有危險!
喉嚨涌動,李大可的聲音有些發抖:「現……現在……就簽?」
貨郎擔沉默。
「我去找只筆……」說完,李大可拿着合同迫不及待的起身。他覺得,這一刻。自己就再也不是一個普通人了。
「……不用筆,用手指寫出你的名字。合同上就會出現!」
「……好!!」李大可有點急不可耐。就要動手!
「你最好現在不要簽!」還沒等李大可寫出自己的名字。貨郎擔忽然又出聲!
「為什麼?!」李大可停下了指頭,有些疑惑。
「你如果簽了,可能你下一刻就要去賣貨!你……準備好了?還有,等你爺爺過了頭七。你離開了,再開始吧!」
「……好!」沉默了片刻,聽到貨郎擔的這話,李大可冷靜了下來。剛才只興奮了,可是簽了合同就要做的事情。李大可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準備好。何況,爺爺的頭七。還沒過!
冷靜下來,李大可忽然想到了很多事情。
「合同上寫着,隨時隨地都可能要求去賣貨。我記得我爺爺以前總挑着這個擔子,說明這合同,他也簽了!可是後來,為什麼從來沒見我爺爺再出去過?這十幾年的時間,難道貨郎擔沒有再賣貨的要求嗎?」
「……合同你看了,上面說了一條。交易到一定的數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你爺爺,撕了舊合同!用他所有的點數,來拒絕簽訂新的合同……他沒死的時候,第一個合同說明他有貨郎擔的使用權。沒有第二個合同,他也就沒了義務……」貨郎擔的這個答案,解釋了李大可心中的疑惑。
「……合同上寫,各種形勢的東西都能換。其中包不包括壽命!?」沉默了片刻,李大可繼續問道。
「……自然包括!」
「我爺爺既然能做到改合同數量的交易!為什麼沒給自己換取壽命?」李大可還記得,十幾年前的時候,自己的爺爺都六十多了。按理說,六十多歲的人。誰不想自己多活一點?既然有條件,怎麼可能不為自己的壽命着急?
貨郎擔的語氣,一如既往:「生命易舍,不易得……何況你爺爺捨棄了所有的點數撕了合同!」
「壽命,很難換嗎!?」李大可忽然想起來,自從自己爸媽去世後,自己的爺爺。老的很快!本來六十多歲的時候,還如同壯年一般。開始自那之後,真的就像一個遲暮的老人了……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188s 3.9452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