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唐飛提供的十株靈藥,伊曼影心中的震撼久久未停。
「唐仙友,咱們一來二去也算是熟人了!日後咱們便以朋友相稱,免得生分了!」
「以後我就稱呼你唐公子好了!」
唐飛點點頭。
伊曼影繼續說道:「不瞞唐公子你說,這十株靈藥的確都不錯,但也算不上珍奇!恐怕你這次來找我,不單單只是為了這十株靈藥吧?」
唐飛滿臉微笑,「果然不愧是萬寶閣紫衣供奉,察言觀色的本事的確一絕!」
「不錯!我找你是有一單大買賣要談!其他人我可不放心!」
聽完這話,伊曼影不由得俏臉微紅。
心想這小子,莫不是看上自己的美貌,想要以此威脅我,和我交好?
就在伊曼影胡思亂想之際。
唐飛則是直接將十個儲物袋全部擺在桌上。
「伊仙子,這裏有十個儲物袋,每一個儲物袋內分別裝有一百株靈藥,我已經分好類,還請伊仙子給估個價!」
十種靈藥!
每樣一百株!
確定這不是菜市場?
什麼時候靈藥可以一捆一捆的賣了?
伊曼影愣住了!
半晌才緩過神。
心想這小子只要不是對自己抱有非分之想就好了。
旋即,精神力探入這十隻儲物袋內,仔細探查了一遍。
果然如唐飛所言,十隻儲物袋,每一隻裏面都裝好了一百株靈藥。
而且誇張的是,所有的靈藥皆都有着相同的成熟度,相同的年份,大小和尺寸也都差不多。
難道是這小子遇到什麼奇遇!?
發現了一座上古仙人洞府留下的藥田?
伊曼影心中如此想着,卻沒有問出口。
「唐公子,這些靈藥我按照行情價上浮三成,總計是一千三百六十五萬兩!您看如何?」
唐飛壓根就沒有估算。
實際上,當伊曼影報出這個價格後,自己都嚇了一跳。
要知道,這一千株靈藥,也僅僅只是光明村藥園一個月產量的百分之一。
這一次唐飛拿出來的靈藥,主要是試探一下行情。
挑選出比較有市場潛力的靈藥,作為後續的主打產品。
卻沒想到弄巧成拙的發現,這十種靈藥,都是市場上比較搶手的靈藥。
所以一樣一百株靈藥,對於萬寶閣來說,並不算什麼。
畢竟,整個蠻荒星萬寶閣可是開了幾千家分店。
每家店鋪分一株靈藥,都還不夠分。
不過賣靈藥這種事,得細水長流,慢慢來!
萬萬急不得!
免得招人眼紅!
以萬寶閣的勢力,隨便弄個金丹老祖出來,將唐飛抓住,來個殺人奪寶就不好玩了!
所以,唐飛不敢一次性拿出太多靈藥。
一樣一百株,已經是極限。
原本唐飛估計,這批靈藥也就幾百萬頂天。
卻沒想到比自己預想的價值翻了幾番。
一下子錢來得太快!
不由得讓唐飛有些飄飄然!
伊曼影隨後將詳細的報價,以神識傳音告訴唐飛。
「唐公子,你對這價格滿意麼?」
唐飛點點頭,當然滿意,一萬分的滿意啊!
心中壓抑着狂喜,臉上卻是裝出一副風輕雲淡的說道:「甚為滿意!就按仙子說的價格出手吧!」
伊曼影心中一塊大石落地。
旋即,面帶微笑的說道:「本店現銀只有五百萬兩,餘下的欠款,可以直接存入唐公子萬紫令賬戶或者以物相抵!」
唐飛回答道:「那就以物相抵吧!正好我也需要買一些東西!」
說完,唐飛掏出一枚玉簡。
上面詳細記錄了各種所需物品。
其中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各種一品和二品靈藥,都是一些較為常見的靈藥,數量不多,種類卻是嚇人,足足列出了三百多種。
第二類是各種金系材料,一共列舉了九種,都是一品材料。
第三類是妖丹,品級越高越好!
最近小黑要晉級二品妖獸,唐飛想着讓其快點晉級,所以便想着購買一些妖丹吞服。
至於,本命劍丸,如今已經到了晉級一品飛劍的關鍵時刻,正是需要一鼓作氣,吞噬大量金系材料的時候。
而之所以要購買大量靈藥,唐飛的目的有兩個,其一便是看能不能自己大量培育,其二便是想着擴充藥園,以便日後煉丹之需。
最近,唐飛除了日常的修煉和培育靈藥之外,也在研究如何煉丹。
如今就差煉丹爐和靈藥材料了。
至于丹方,烏崖子那裏倒是有不少存貨,之前搶奪的那些儲物袋中也有不少,御劍宗的師徒也有一些。
倒是勉強能夠籌出幾十張丹方。
唐飛買的東西很多,一共裝滿一百隻一百立方的的儲物袋才裝完。
這些儲物袋,自然也算了錢。
最後一共花了八百萬兩白銀。
剩下五百多萬兩。
「伊仙子,你們這裏有好一點的丹爐麼?」
伊曼影笑着說道,「當然有!只要出得起價錢,靈寶也有得賣!」
靈寶,那是比極品法寶還要更厲害的寶物。
一般只有金丹老祖以上的大能才能有資格擁有,價格自然不菲。
唐飛一聽,不由得張口問道,「那一般的靈寶丹爐價格幾何?」
伊曼影笑着說道:「到了靈寶級別的丹爐,一般的金銀凡物那些金丹老祖已經看不上,需要用靈石購買,或者同等價值的寶物交換!如果換算成銀票的話,大概一百億兩可以買到一頂一品靈寶丹爐,若是靈石的話,大概是一百萬枚下品靈石,或者一枚上品靈石!」
吸!
唐飛倒吸一口涼氣!
一百億兩白銀!
這可是一筆天文數字,對於一些小門小派來說,或許集合全派的財力,也就勉強只能夠買到一頂靈寶丹爐!
唐飛仔細想了想,自己若是靠賣靈藥,不到半年時間也能夠賺夠一百億。
只是,若是這筆巨大的財富暴露出來,對於唐飛來說或許是禍不是福。
畢竟,只有足夠的實力,才能匹配同等價值的財富。
如果,身上的財富太多,和自己的實力不符。
那就無異於是懷璧其罪!
打個比方,就好比三歲的小孩抱着一錠金子在大街上閒逛,難免會被人搶奪。
正所謂,財不露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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