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年代 第171章 誰抄襲誰?

    171

    春節剛過,法院在經過一系列認真的準備之後,終於開庭公開審理這起版權糾紛案件。

    這一天,白浪和章若平推掉其他所有事務,專程來到法院參加庭審。蘇小婭也特意請假來到法院。審判大廳里黑壓壓的坐滿了人,除了CAT 中國有限公司和新月電腦公司的人員,很大一部分是新聞記者。

    早在開庭之前,這個案子就已被炒得沸沸揚揚,到了開庭之日,自然更加牽動人心。京城各大媒體、外省市的媒體、甚至外國通訊社的駐華機構都派出精兵強將前來採訪。案件牽扯到外資企業,也就成了涉外案件。媒體對此格外重視,尤其是一些外國媒體,把案件的審判看成中國是否真正保護知識產權的試金石。

    因為幾個月來不斷有媒體跟蹤報道,白浪和章若平早已成為新聞人物,他們一出現,幾個記者就圍了上來,有的拍照,有的拿着採訪機提問。白浪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提問,只是讓他們等待法庭的判決。但他和章若平那坦蕩、磊落的神態卻仿佛告訴人們,新月問心無愧,法律會站在他們這一邊。

    林婉沒有出庭,派李維思作為原告代理人參加庭審。

    為了這場官司,CAT 方面做了精心準備,他們高價聘請了京城很有名望的一位姓牛的律師,這個牛律師曾經為許多著名人物、著名公司的打贏過官司,為當事人贏得巨大的經濟利益。這起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與雙方律師的知名度也有一定關係。人們感到,這不僅是民營企業與跨國公司的較量,也是知名律師之間的鬥法,這齣戲一定精彩。

    白浪直到此時才知道,李維思已經去了CAT中國。他沒有與李維思搭話,只是遠遠地瞟了他一眼。李維思也看到了他,倆人目光相遇,李維思匆匆將目光移開。在那一瞬間,白浪發現他的目光隱隱透出一絲羞愧與慌亂。

    庭審開始,法官按照程序一一核對雙方當事人的姓名、身份等基本情況,宣佈案由和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隨後便進入法庭調查。

    李維思作為原告代理人陳述了《辦公96》遭到侵權的經過。他在京城生活十多年,安徽口音依然很重,普通話說得並不標準,但說話抑揚頓挫、慷慨激昂,略帶誇張的表情有一種奇特的感染力。

    話音未落,旁聽席上便響起了嗡嗡的議論聲。李維思所說的確實是人所共識的事實——

    《辦公96》比《新月96》先上市,上市後銷勢一度火爆,但好景不長,自從《新月96》出現後,它的銷量就急劇下降。毫無疑問,《新月96》的出現給它帶來了嚴重衝擊。

    這兩種軟件存在相似之處,也是不爭的事實,但這究竟是偶然的撞車,還是故意的抄襲?如果只是偶然的撞車,「侵權」一說也就不能成立,在這裏審判侵權也就驢唇不對馬嘴,毫無意義。

    法官顯然也對這個問題有過疑惑,這時便說:「這兩種軟件之間是否存在抄襲,侵權之說能否成立,這是本案的一個關鍵性問題。法庭專門邀請了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的11名專家教授,組成鑑定小組進行鑑定。下面就請鑑定小組組長、軟件專家馬教授宣佈鑑定結果。」

    馬教授從座位上站起來,不緊不慢地說:「我們對兩種軟件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發現它們的總體設計基本一樣,其中有70%的功能完成一樣,3200行的程序完全相同。我們認為,如果僅僅是總體設計雷同,並不一定是抄襲,有可能是撞車。但3200行程序完成相同,這就不僅僅是簡單的撞車,而一定是抄襲。這是我們11名同志一致的共識,我們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意見分歧。」

    法官點點頭:「請坐。下面請雙方當事人發表看法。請問原告,你們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李維思站起身,激動地說:「當然是抄襲,不是抄襲不可能如此相似。」

    法官又問:「被告怎麼看?你們認為是一種巧合嗎?」

    章若平起身說:「以前我們沒有仔細分析過《辦公96》,曾認為這只是普通的撞車。後來我們對兩種軟件做過比較,發現確實有3000多行程序完全一樣。因此,我們也認為,這不是巧合,而是抄襲!」

    法庭里一片寂靜,人們感到釋然。


    法官神態威嚴,用蓋棺定論的口吻說道:「在是否抄襲這個問題上,雙方當事人和專家教授的意見都是一致的。那麼下一步,我們就要搞清楚,究竟誰抄襲誰。請問原告,CAT中國有限公司開發《辦公96》,是怎麼完成的?」

    李維思說:「《辦公96》來源於CAT公司開發的辦公軟件,原版是英文的,為了使軟件順利進入中國市場,方便中國用戶使用,CAT中國公司組織技術人員,對軟件進行漢化,並根據漢字的書寫、排版習慣,進行漢化和適當改造,形成中文版。《辦公96》是CAT公司獨立完成的。CAT中國軟件研究院擁有幾十名軟件精英,可謂兵強馬壯,從人才結構上,有能力獨立開發各種大型應用軟件。而且CAT 是跨國公司,雄厚的經濟實力和豐富的信息來源決定了它能夠密切追蹤世界高科技發展動態。《辦公96》正是他們憑藉自身實力,在跟蹤Windows發展趨勢的基礎上,獨立開發完成的辦公軟件。」

    法官問:「你們是否在保密狀態中進行開發的?」

    李維思答:「是。」

    「這樣做目的何在?」

    「怕商業機密泄露,為了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

    「在《辦公96》上市之前,你們是否向外界透露過這一軟件的功能特點和程序設計?」

    「沒有。」

    法官點了點頭,又轉向被告席,問:「請問被告,新月電腦公司在開發《新月96》時,是怎麼完成的?」

    白浪起身坦然道:「是獨立完成的,新月電腦公司是以軟件開發、生產為主要業務的公司,在《新月96》之前,我們曾開發過《新月漢字》、新月漢卡等軟件,有豐富的軟件開發經驗和開發能力。我們用不着抄襲別人。CAT 中國公司指控我們抄襲,完全是無端指責,對新月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侵犯了新月公司的名譽權!」

    法官擺擺手打斷他:「《新月96》是否在保密狀態中進行開發的?」

    「是。」

    「為什麼要這樣做?」

    「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避免設計方案泄露給自己造成被動。」

    「在《新月96》上市前,你們是否向外界透露過軟件的開發狀況、功能特點?」

    「沒有。」

    「好,請坐下。」法官道,「既然你們兩家公司都是在保密狀態下開發軟件的,開發過程中沒有直接或者間接的交流。那麼,《辦公96》和《新月96》功能如此相似,你們怎麼解釋?」

    白浪又站起身,坦然道:「我也希望法庭把這個問題調查清楚,為我們洗清不白之冤。我們絕對沒有抄襲,《新月96》雖然比《辦公96》晚問世,但早在《辦公96》上市之前,我們就已完成了這個軟件所有的功能設計和絕大部分的編程工作。我們有當時的設計草案可以作證。」

    法官說:「請出示證據。」

    白浪便展示了當時他和章若平等人商議的設計方案。這些方案確實是個完整的方案,一時間,法庭上又響起了嗡嗡的議論聲。從大家的眼神可以看出,白浪的話贏得了一部分人的認可,但也有人仍感到茫然。

    (本章完)



第171章 誰抄襲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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