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小山賊 第三十八章 招收家丁

    欽州府衙把沙灣江上下二十里的各村里長都召集到府內,說是要商議賑災事宜。

    那些里長們最大的官也就只見過保長,一聽知州大人有請,嚇得直哆嗦,以為知州肯定是想從他們身上榨取油水。

    不料知州大人以茶水相待,並告知他們府衙為了賑災,免費給他們發放稻種,不由得大呼何青天!

    何家寬見他們如此的開心,話鋒一轉:「在座各位父老鄉親,府衙本來想開挖河道,修築河堤,還大家一個安穩生活。只是由於年前捐糧搞得府衙分文不剩,只好作罷。只是本知州擔心將來如果再發洪水,大家還是難逃一劫。不知你們可有什麼好辦法不?」

    議來議去,不知道哪位里長先提出了,乾脆就由百姓們自己修吧,畢竟修好了也是益到他們自己,何知州聞言自是很欣慰。最終商定具體做法:每家每戶必須免費出一個男丁,力保三個月內完工。

    何知州見大家群策群力,十分感動。為了表示知州大人愛民如子,決定從微薄的俸祿中擠出銀兩,給參加修築河堤的男丁每日包吃兩餐,並每天發放粗糧兩斤。家中如有志願參與者,待遇同等,每日另外加賞錢十文!

    眾里長一聽,更是喜出望外,當即趕回村里宣告這個好消息。

    欽州府內也同時在各大城門貼出告示,城內居民如有參與修築河堤者,同樣給予相同的獎賞。

    由於水災把大家的家底沖刷得一乾二淨,沿江兩岸的村民尤為嚴重,基本都無米下鍋了。他們本來就希望能把河堤給修好,自己住得才踏實,想不到官府不但管飯,還能有兩斤糧食。而且家裏出第二個男丁,還得十文賞錢!家家戶戶都只要是能幹活的男人都紛紛報了名,一下就徵集了三千二百多號男丁。

    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幾千人同時在沙灣江邊攤開,熱火朝天的干起活來。挖的挖,挑的挑,扛的扛,夯的夯,大家很自覺,根本不用官差加以監督。就在不遠處,蘇金榮的江灣仙境也同時在開工,好一片熱鬧景象。

    看着眼前發生的一切,何家寬不由得眉開眼笑。唯一遺憾的是,如果恩師不是已經退休了的話,準會少不了給自己嘉獎的。

    不管如何,何家寬還是感到很寬慰。畢竟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也是自己的準則。他鬱悶的是,自已怎麼就沒發現,自家這個小舅子怎麼一下就變得如此精明能幹了?

    由於肉價遲遲不降,方記也無法正常營業,只是偶爾有某些人家前來訂製幾斤。方龍乾脆就把配方告訴羅盈盈,粗重活有小玉媽去做,其餘事情就讓她自行處理去。

    馮孟良已基本養好了身體,也想去江堤幹活去。自己一身力氣,總不可能讓方龍一直養着吧。

    方龍把他攔住房,冷靜地說:「你想不想報仇?」

    馮孟良猛地挺直了腰杆,原本萎靡不振的樣子頓時消失,眼神中透出亮光:「只要我報得了仇,讓我做什麼都行!」

    「那好,你去給我找十二個小伙子,找那種家裏窮得揭不開鍋的那種。找好了就到你那舊房子集中!」

    不出兩天,馮孟良匯報說人找齊了。

    方龍見到十五個基本上和自己般大小的小伙子,穿着破破爛爛,渾身髒兮兮的,不由得一些感觸,三年前自己還不是這等模樣?其中有一個個子偏小一些,又瘦又黑的,估計也就十五歲上下。

    馮孟良低聲說:「東家,我說過只收十二個,可是他們個個都要跟過來。他們都是城外的,家被洪水沖沒了。」說罷,他沖那些小孩吼道:「都站好,請東家訓示!」

    方龍本想堅持只要十二人。但是看着他們,似乎又想到了三年前的自己,剛剛從鄉下逃出來的那時,和現在的他們又有什麼區別?

    方龍問道:「你們叫什麼名字?」

    「張大勇!趙興,陳大旺,李冬生,王才東……李小強」

    「你們為什麼要過來?」

    「馮大哥說了,跟着東家有飯吃!」那幫孩子參差不齊地回答。

    「我要你們去打人,你們怕不怕?」

    「不怕!」

    「我要你們去殺人,行不行?」

    「行!」


    「好!跟着我方龍,保證你有飯吃,有酒喝!但是我不要怕死的!怕死的你們趁早給我滾蛋!」

    那幫孩子你看我,我看你,誰也沒有動。

    「我要讓你們天天有肉吃有酒喝!我要讓你們住上好房子,娶上大媳婦!但是我要找的家丁一定是全欽州府最好的家丁!從今日起,我要訓練你們一個月,通過考驗合格後才能正式成為我方家的人!你們同不同意?」

    所有孩子大聲應道:「同意!」

    方龍滿意地看着他們:「我已經讓人備好了上等的大米飯,也準備了大盆的紅燒肉!做得好的,餐餐有飯有肉吃!做得不好的,就給滾一邊我喝稀飯去!明不明白?」

    「明白!」

    「那好,今日我要你們做的,就是列隊!」

    方龍讓馮孟龍也跟他們一起,十六人先是站成四隊,每隊四人。接着改為兩隊,每隊八人。要求就是,當方龍叫口號「一」之時,就按四隊排列,當喊到「二」之時,就必須改為兩隊排列!

    站隊誰不會啊,很簡單的一件事。大家都在想,按東家的說法今天自己肯定有飯有肉吃!想到紅燒肉,各自都在不斷吞口水。

    誰知道,事實上遠不是他們所想像的那麼容易。到了實際操作的時候,他們都傻了眼。方龍一喊口號,十幾個人匆匆忙忙的變換位置,跌跌撞撞相互擠在一起,要不是你和我撞了腦袋,就是我絆了你的腿!根本就站不成行。馮孟良塊頭最大,撞到其他人時,直接就將人給撞飛了。

    當天,按規矩定的,十二個人都沒得肉吃。

    方龍將那盤早準備好的肉要往外面地上潑,那些人一來感覺可惜,二來餓得難受,便紛紛求馮孟良跟東家說情。

    方龍看着他們,冷冷在說道:「所謂軍令如山,有法必依!規矩就是規矩!你們明日練好了,自然有肉給你們吃就是了!」

    他邊說邊將那香噴噴的紅燒肉往門外潑去,立即引來幾帶流浪狗爭搶。那幫小子看見狗兒在啃食流着油的肉團,兩眼露出極度**的眼光、狂咽着口水!

    方龍指着那幾條狗說:「如果你們誰受不了,明天就不用來了!我方某絕不為難!如果你們明天練好了,自然少不了你們的紅燒肉!」

    最小的那個李小強,看着那些狗撕咬着爭,搶着肉團,拼命的吞着口水,眼裏充滿了渴望,象是恨不得馬上撲上去從那些狗嘴中將那紅燒肉給搶下來!只見他頭上青筋暴起,滿臉通紅。看得出來,他在拼命的克制着自己。

    第二天,十五個人還是準時的出現,沒有人離開。方龍看着他們點點頭:「很好!沒有人當逃兵!」

    第二天的訓練內容還是練站隊。由於有了第一天的基礎,這一天的結果就比前一天好多了。不但是空手站得很整齊,連提着長槍也能勉強排得象模象樣的了。

    這一天只有兩個人出錯,馮孟良也在其中。結果他們兩人眼睜睜的看着其他人狂吃那紅燒肉,自己只能扒着白米飯!

    那幫小伙子昨天就饞得快要和野狗去搶吃了,那一整盤紅燒肉不出片刻就被一掃而光!當大夥都吃完肉的時候,小個子李小強得意洋洋的從米飯底下挾出一塊五花肉來,結果被每人揍了一巴掌。

    第三天還是練習站隊。馮孟良兩天沒吃肉,顯得有氣沒力的樣子。方龍沖他屁股就是一鞭,馮孟良痛得直咬牙,但是動也不敢動!

    方龍罵道:「受不了的你就滾蛋!我不介意你當狗熊!」馮孟良使勁把胸脯挺起來,站得筆直,大聲回答:「我要做英雄!不做狗熊!」

    幸好第三天,再也沒有人犯錯,大家都能吃上白米飯和紅燒肉。負責做飯做菜和送飯的都是小玉媽,她不明白還是小孩的老爺帶着另外一些小孩在搞什麼。她回去跟夫人匯報,夫人聽了只是笑笑說,由得他們去吧。

    第四天開始,方龍給他們換了個練習內容,那就是刺槍。具體做法就是在木樁上掛三個銅錢,一次出槍必須同時刺中三隻銅錢方能收回。數量是上午刺三百下,下午刺三百塊!刺不足三個銅錢的不能算在在內,相互監督,作弊者算犯規得接受懲罰不能吃肉。

    當天練完槍之後,雖然有肉給大夥吃,但是他們感覺到整隻胳膊都在猛烈在顫抖,費了多少功夫才夾得起那麼一塊肉!

    第五天,大家有氣無力的,幾乎連槍都抬不起來了。方龍二話不說,從李小強手裏搶過槍就刺了起來。短短一個時辰就刺了六百八十七槍,槍槍中銅錢的方孔!看得他們個個目瞪口呆的傻了眼,也自覺都練起來。

    方龍也是這樣練過來的,自然知道他們是什麼感受。練了幾天之後,大家的胳膊也慢慢不痛了,也有人偶爾能刺中方孔了。

    就這樣子,大夥前後練了一個月刺銅錢。

    一天下午,方龍給他們每人發了一套薪新的黑色練功服,說道:「今日已是大家練功滿一個月之期。今晚就是測試你們的時候了,如果諸位通過了,以後你們就是我方龍的兄弟,往後我領着大夥吃香的喝辣的!不過一會可能會流血!也可能會沒命!如果你們害怕了,如果想退縮了,你們現在還可以離開!如果你們想做人上人的,今晚戌時準時在此會合!」

    馮孟良大聲說道:「我要做英雄!」其他人見他這麼一喊,也不由自主的跟着喊了起來。頓時間院子裏傳出整齊的呼喊聲:「我要做英雄!我要做英雄!」……xh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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