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哈哈大笑道:「沒人會殺掉自己的孩子來保存秘密,秘密泄露給自己人,就不算是泄露。」
我服。
不然怎麼說他是我祖先呢?因為他比我牛逼,就這麼簡單,我要是比他還牛逼,那我就是他祖先了,他說出來的話,永遠讓人無法反駁,永遠讓人無法接腔,他就是這麼6,他就是這麼吊。
「阿布,跟我一起取出巨人之眼。」他後邊帶了一個字,很明顯不是強制性的,我很好奇鬼王這種睥睨天下之人,竟然還會跟我說客套話。
我說:「反正我也打不過你。反正你是我祖先,好東西給自己人就不叫浪費。」
鬼王點頭:「有長進,跟我走。」
鬼王沒帶我瞬移,沒帶我快速移動,我倆走在山間小道。我問他:「你得到巨人之眼後想做什麼?」
鬼王這個人,我服就服在他從來不懼怕任何東西和事物,想說什麼就說什麼,他說:「當然是清洗江湖,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我嘆了口氣,搖了搖頭,說:「打敗整個江湖,很有意義嗎?」
鬼王一愣,反問道:「打敗整個江湖。沒有意義嗎?」
這個問題我不想爭論下去,我說:「其實我是不想讓巨人之眼給你的。」
鬼王說:「我知道。」
我說:「巨人之眼給了你,只會給江湖平添更多的腥風血雨,這是我不想看到的。」
鬼王的語氣忽然凌厲了起來,他說:「這也是我為什麼沒有立刻傳位給你,而要先殺遍整個江湖了,因為你婦人之仁,馭鬼門傳給你是不可能打敗整個江湖的。所以我便替你殺掉所有高手,清洗江湖,再讓你順利繼位。」
我又嘆了口氣,可能我確實婦人之仁了,有時候我靜下心來想想,為什麼我劉明布會是這樣的性格?為什麼鬼王會是征戰天下的性格?
仔細想想,可能道理很簡單,環境對一個人的塑造,對其性格的培養是終生的。
就好比我,出生在和平的二十一世紀,雖然我自己買不起房買不起車,至少我不擔心晚上睡覺的時候頭頂上會落下高爆炸彈,至少生活和平,雖然辛苦倒也能吃飽穿暖。
所以,我對江湖沒有概念,也沒那麼大的野心,要說真有野心,充其量也就打算在市區里買一套一百平的房子。連二線城市都沒敢想過,至於北上廣深,那連做夢都不敢想的,可能這就是我的野心。
而鬼王呢?出生在江湖亂世,天下紛爭,各路諸侯都要爭奪天下,我雖然沒經歷過那時候,但也能感覺出來老百姓命如棘草,稍有不慎就會全家滅亡,所以在那個時代走出來的人,都是一心立志要稱霸天下,只可惜那個年代的人,沒人能活到今天,可那個年代的內功高手們卻有一些活到了現在。
雖然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雖然已經和平了。可他們的性格是依然沒有改變的,他們依然還想稱霸整個江湖,其實在我看來,所謂稱霸江湖還有意義嗎?
這可能就是生在不同時代所造就的不同性格,在我眼裏,鬼王是幼稚的,在鬼王眼裏,我是白痴。
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可他是我祖宗,他確實也可能為我好。可我真不想給他巨人之眼,因為我不想看到更多人流血犧牲,我不是聖母瑪利亞,那些江湖紛爭廝殺,愛咋咋地。打死全家都跟我沒關係。但要是因為我而導致他們被殺,被家破人亡,我心裏無法原諒自己。
「答應我一件事,我保證全力幫你找巨人之眼。」我對鬼王說道。
鬼王點頭:「說說看。」
「你得到巨人之眼後,不要濫殺無辜,你不就是想讓江湖上的高手對你俯首稱臣嗎?你不就是想一統江湖嗎?簡單,巨人之眼的力量足夠讓你一統十個一百個江湖了,如果有人俯首稱臣,你不要殺他們,如果有人非要不從,你打敗他們廢了他們武功,讓他們不能再習武就行了,不要趕盡殺絕,至於我們的仇人,冤有頭債有主,該殺就殺。」
鬼王聽了我這段話之後,剛開始一愣,隨即雙眼中閃出一絲欣賞之,說:「好!最後這句話,我喜歡!」
鬼王的殺伐之心太重。在他眼裏,沒有什麼事情是殺掉一個人不能解決的,如果有,那就殺掉十個人。
他答應了我,我這才跟他一起尋找巨人之眼,其實呢?我哪裏確定鬼王會百分之百聽我的話?你想想,獅子會聽兔子的話嗎?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實力根本不對等,鬼王或許是在哄騙我,像哄小孩一樣的哄我。讓我乖乖的跟他尋找巨人之眼。又或者是真打算這麼做。不過以鬼王這麼梟雄的本質,我覺得他遲早要大開殺戒。
走了一段路,鬼王的聲音忽然放凝重了,我從未見他這麼莊重過,他說:「阿布,你怕我嗎?」
我一愣,說:「你說這個幹啥?」
鬼王不知為何,走路的速度變得有些慢了,他緩緩的說道:「你怕不怕我?」
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我忽然間懵了。真懵了,這不是鬼王的風格,他從來不會這樣的,我想了想,說:「還真沒有怕的感覺,你就像我的長輩,或許就像中國傳統一樣,咱們有血緣關係,我始終對你是敬重的,尊崇的。」
鬼王點點頭,說:「我吃過帶狗屎的饅頭,看到自己心愛的女人死在了自己懷裏,為了習武我忍受胯下之辱,為了報仇我躲在臭水溝里三天三夜,螞蟥爬遍我的全身。」
我不吭聲,鬼王說:「生逢亂世,父母被亂軍殺害,我自小乞討,別奚落過,被欺負過,被打過被罵過,被侮辱過人格,我不知道什麼叫尊嚴,因為我從未嘗試過擁有尊嚴的資格,我想要有尊嚴,就不會有性命,我想要保存性命就不能要尊嚴。」
當今社會,很多人口口聲聲說尊嚴是最重要的,那是因為真沒逼到絕路上,性命攸關之際,多少人忍受屈辱活下來,多少年之後手刃仇人,這才是王者的人生。
眼前的苟且,只為以後的復仇。
我說:「不知道,這些你以前沒跟我說過。」
鬼王說:「全天下,你是唯一一個知道這些事情的人,而且是剛剛知道。」
鬼王是一個有秘密的人,我清楚的很,這種人你別想套他的話,他活了上千年,比誰都精,可能埃及大部分木乃伊都沒他年紀大。
「阿布,有時候我挺羨慕你和小鈺的,雖說人鬼殊途,至少你們相愛,沒人能拆散,而我...哎。」鬼王說着說着,語氣就有些顫抖了,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這麼激動。
不對勁啊?鬼王不像是這種動不動就激動的人,他任何時候都能克制自己情緒的,我說:「鬼王,你這會咋回事?」
鬼王說:「觸景思情,想起那個女孩了。」
原來鬼王也談過戀愛,不過結局可能很輩,他說:「我已經吩咐雨化冰給那個小伙子留一條活命了,你知道我為什麼感慨嗎?」說話間,鬼王忽然掀開自己的衣服,用手掌化刀,硬生生的割開自己的胸膛,露出了裏邊的心臟。
剛看一眼,我就震驚萬分,鬼王竟然也有兩顆心臟,而且是一大一小,但不同的是,這兩顆心臟的大小相差並不是很明顯,而且偏小的那顆心臟鮮紅鮮紅的,知覺告訴我那是一個善良的女孩子的心。
「那一年,她就死在我懷裏。」鬼王看了一眼山澗遠方,輕聲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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