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譜。」衛瓊說道,「上次的案子裏兇手在死者所在的餐桌上放了一張打印的菜譜,這次現場有沒有?」
「有,在這兒。」王雄拍了拍身後的一位痕檢偵查員,「那張紙呢?給我。」
王雄將一張裝在物證袋裏的A4紙從偵查員的手中接了過來遞給了衛瓊,「和上次一樣,油墨打印,楷體三號字。」
衛瓊接過物證袋,上面的內容粗看下只是一份簡單的爆炒腰花的步驟,但是仔細看其中的配料會發現,裏面的「豬腰」全都換成了「人腎」。
「食材:主料:人腎兩枚(約350克)、輔料:荸薺(70克)
調料:大蔥(10克)、大蒜(10克)、姜(10克)、醬油(10克)、白砂糖(5克)、白醋(10克)、澱粉(5克)、胡椒粉(2克)、香油(5克)、花椒(2克)、花生油(40克)。」
「步驟:1.人腎洗淨除去膜,平刀對半開,除去中間的筋絲,然後浸泡在清水裏(加幾粒花椒)三至四小時,除去腥臊味。2.將泡好的人腎,在光面用菜刀劃上十字切痕、再橫切寬兩至三厘米的腰花塊。3.荸薺切片。4.蔥切段、蒜瓣剁碎。5.將醬油、白糖、蒜米、蔥、味精、胡椒、香油、白醋、濕澱粉調成滷汁待用。6.鍋置旺火上,熱鍋倒入食油待八成熱時,倒入切好的人腎,爆油後倒入漏勺瀝乾油。7.鍋留余油,回置旺火上,舀入調好的滷汁,順同一方向攪動幾周,立即倒入泡油的人腎,翻鍋後淋上明油即裝盤。」
「上次是夫妻肺片,這次是爆炒腰花,這兇手可夠愛吃的……」衛瓊翻了翻菜譜的背面,調侃了一聲,紙上沒有留下任何的血跡,紙面也非常平整沒有摺痕。
「這張紙也是放在菜旁邊的?」
「嗯,對。而且同樣的,我們在現場並未發現兇器,廚房的刀具共有五把,但是據目前的勘測結果來看,上面沒有沾染死者的血跡,不過具體的一會兒還得帶回局裏查查刀口與傷口是否吻合才能做進一步的判斷。」
一個偵查員說,在現場浴室中的水槽中發現血跡和殘留凝固了的血塊,由此推測本案的第一案發現場可能是位於進門玄關左側的浴室內,並且在紫外線燈的照射下,浴缸附近的地磚與牆磚上發現了少量被擦除的滴落與噴濺狀的血跡。
「作案手法一致啊。」衛瓊又補了一句:「進門先弄暈,然後拖到浴室里被放血——哦如果屍體體內還發現有********殘留的話。」
「我認為併案是一定的,今天晚上我就能寫報告要求上面併案處理,不過接下來我可就靠你這塊堅強的後盾了!」
衛瓊白了一眼王雄,沒回他什麼,而是接着問道:「鐵門上有被撬過的痕跡麼?」
「沒有,正常的鑰匙與鎖芯的擦痕,門框上也沒有硬物翻翹的痕跡。」
「不是硬闖和溜門……那麼現場有沒有發現手機?」
「有,在主臥的床頭柜上。」
「嗯……兇手沒帶走手機……」衛瓊咬着嘴唇喃喃道:「很有可能手機里沒有他和死者的通信記錄,所以他大可不必擔心自己的行蹤和身份被暴露,那如果事先兩人沒有聯繫,那麼死者又怎麼會在大半夜給兇手開門?」
「那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死者自願給兇手開門,二就是兇手手上一定有死者家的鑰匙,如果第一種現在看來可能性很小,那就只有可能是第二種了。」王雄摘下手套塞進自己的口袋裏,掏出了褲袋裏的手機。
「餵?張志平啊,你那兒監控查的怎麼樣了?什麼?好好好,你們把監控視頻全都複製打包回去,嗯好,我們這裏也快了,一會兒中午回局裏碰頭。」
「怎麼了?監控那裏排查出現困難了?」衛瓊邊說邊踱步到客廳內,然後徑直往一間臥室走去。
「不啊,是小區里監控裝的太多了,總共就派過去三個人,他們在物業的安保監控室里根本忙不過來,所以我就讓張志平帶他們把七天內的所有視頻複製一份帶回去,量雖然大,但是我們能多找一些人一起排查。」
臥室非常整潔,但是家居以及擺設仍舊十分簡單樸素,可能吳鑫過的日子也並非特別舒服。幾個偵查員在家具的一些手經常觸碰的地方採集指紋,收集毛髮。
床上的床單呈交疊狀,應該是睡覺睡到一半醒來時躺在床上的人自己掀開的。
沒有打鬥痕跡,現場也沒有被翻動的情況,據勘查,死者家中共有存摺兩張,面額為三萬及五萬,一條近四十克的金鍊子以及死者的褲子中還有一個裝着三百多塊的錢包。
兇手這次殺人也不為財。
「吳鑫的資料有了麼?」
「已經讓中心的人再調了,一會兒下午我們回局裏了所有檔案都會到,我還排了一組的人去調查吳鑫的社會關係和人際交往,估計最晚明天早上也能到了。」
從容,這是衛瓊轉完整間屋子後的唯一感受,現場沒有刺眼的血跡,如果不是有那麼多的警察在這裏,這就像是一個沒有發生刑事案件的普通人的家,相比於在王大勇家的現場來說,兇手在作案的時候心中更加沉着冷靜。
「現場就交給他們吧,我只要一份勘測結果就行了,現場實在是被打掃的太乾淨了。」衛瓊說道,「這兇手怕不是有潔癖吧……」說着自己也摘下了手套塞進口袋裏,「你現在就帶我回你辦公室吧,我想看看吳鑫的資料。」
「好,我和你一起去。」
衛瓊掏出手機,發現又多了三個來自沈灝的未接電話。
「你不撥個電話回去麼?打那麼多電話,小沈應該是有急事找你。」被王雄這麼一說,衛瓊想反正離去警局還有一段時間,便給沈灝撥回了一個電話。
電話那頭是沈灝設置的鈴聲,衛瓊給他打了兩個電話也都沒接,於是就給他發了一條短訊:處理新案件,有什麼事等晚上回個電話給我。
「走吧,先帶我回警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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