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眉眉接到了馬律師的電話,說林振國已經到了,想和她明天中午見一面,看來林振國很急切呢!
眉眉想了想便同意了,又給嚴明順打了電話,他就住在一中,明天正好陪她。
嚴明順在津市雖然有很多房產,可他每次回津市,都是住在爺爺奶奶那兒,時隔三年,嚴家老兩口漸漸接受了孫子已經當兵的事實,不再糾結大學文憑了。
只不過嚴厚德卻一直都不肯原諒大兒子,三年來連封信都沒有,更別提打電話了,嚴明順自然也不會服軟,父子之間的關係達到了冰點。
林振國約六十來歲,兩鬢斑白,老態畢現,面貌和侄子林先生很像,據說林振國的妻兒都在那場動亂中沒了,只逃出了他和侄子林翰文倆人。
馬律師也到了,林振國也是個直性子,開口就問眉眉能出多少錢,神情十分無奈。
「我也不瞞趙小姐,星星現在的處境的確很不妙,原本我還打算借趙小姐的書翻身的,可和銀行談好的貸款下不來,星星已經到絕境了。」林振國苦笑着說。
眉眉瞭然了,難怪那麼着急呢!
她指着嚴明順說:「林先生和他說吧,他能全權處理我的事。」
這種費腦子的事,還是讓嚴明順去干吧,有事男朋友勞嘛!
林振國原本還想着在小姑娘面前打打苦情牌,多騙些錢呢,可沒想到眉眉卻帶了嚴明順過來,這男人一看就不好惹啊!
事實證明,他的眼力相當不錯,嚴明順的確十分不好惹,三言兩語就拿下了星星百分之三十的股權,成為僅次林振國的第二天股東。
至於眉眉的那本書,幫自家股東出書,還好意思五五分嗎?
自然是四六分,眉眉六,星星四,而這四成星星還得算進年終分紅里,和眉眉再分一次錢。
眉眉還帶來了小胖子的兩本散文集,讓林振國叔侄過目。
「這是我朋友納蘭公子的書,他的筆名你們可能聽說過,是這三年崛起的作家新秀,和我同年,可文筆卻十分老辣,應該會有市場的。」
眉眉着重強調了小胖子的年紀,這可是最能吸引讀者的噱頭。..
前世她就見過一些作家打着『美女作家』或是『少年作家』的旗號,吸引了不少眼球。
小胖子可是真才實學,就算賣弄人設也沒啥大不了,真功夫不怕火煉!
林振國並沒有看書,他驚訝道:「納蘭公子的大作我早已拜讀了,沒想到他竟是趙小姐的朋友,而且還這麼年輕,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林翰文補充道:「其實若不是資金不允許,我本就想簽下納蘭公子的書,香港文圈近幾年出現了斷層,很需要像趙小姐和納蘭公子這樣的新鮮血液。」
眉眉笑道:「錢不是問題,索性就一起發行吧,明天我讓納蘭公子過來同你簽合同,五五分成,以後星星和內陸作家簽合同,一律五五分成。」
有錢就是大爺,她就算用錢砸,也要改了那邊的臭規矩!
哼,吃內陸的米,喝內陸的水,特媽地還瞧不起內陸人,欠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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