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廂之中,沈漁和金吒坐在沙發之上,這沙發不知由什麼材料做成的,上面覆蓋着一張熊皮,異常舒適。
前方有一個空洞,能直視下方的場地,由於角度的關係,裏面能看得到外面,而外面則看不到裏面。
金吒隨手在桌子上拿了個水果啃了起來,沈漁也有樣學樣,一大早他就被金吒拉到這裏,肚子裏還是空的。
沈漁向下望去,台下座無虛席,有老有少,可以說三教九流的人皆有。
「這弄玉真有這麼大魅力?怎麼來了這麼多人。」沈漁扭過頭,對還在啃水果的金吒問道。
「那當然。」金吒笑着說道:「有魅力的不僅是她的人,更是她的琴音,事實上也沒有多少人見過弄玉的真容,她每次出場都是在帷幔或是屏風之後,所以來到這裏的人,不是慕名而來,就只是為了聽弄玉姑娘彈奏的曲子。」
沈漁摸了摸下巴,疑惑的問道:「那就沒有人見過弄玉姑娘的真容嗎?」
「這我就不知道了。」金吒笑了笑,隨後說道:「這弄玉每七天才會上台表演一次,而且每次只彈奏一首曲子。」
沈漁眉頭一挑,略帶驚訝道:「這樣的話,應該不會有如此多人來捧場吧。」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金吒吐出果核,緩緩說道:「這弄玉每次演奏都會有一個規矩,就是每次彈奏一曲後還會彈奏一首無弦之曲。」
「無弦之曲?」
「是的,無弦之曲。」金吒點頭道:「這無弦之曲又叫心弦之曲,就是在沒有琴弦的琴上彈奏,只有用心去聆聽才能聽見的聲音。
弄玉以前彈奏過一首無弦之曲,曾引發萬鳥回巢的景象,弄玉的丫鬟說過,只要能聽出弄玉彈奏的無弦之曲,就能進入弄玉的閣樓與之暢談,不過很遺憾,至今為止還未有人能一探香閨。」
就在沈漁和金吒聊天打發時間的時候,紫蘭軒卻迎來了兩位不速之客……
「少爺,到了。」一個穿着青衣,長得鼠頭鼠腦的小廝對一輛馬車裏的人說道。
「嗯。」從馬車下來了一個身穿華服,手裏拿着一個由紫檀木打制的摺扇的人,只看其動作,任何人都會認為這是一個翩翩君子。
不過,若是看到他的容貌,是個人都會把他當做登徒浪子,此人面容枯槁,雙眼浮腫,腳步虛浮,明顯一副縱慾過度的樣子。
「好久沒來紫蘭軒了,這次定要把弄玉那婊.子帶回家裏給本少爺做小妾。」這人走到紫蘭軒前,看着門口的迎賓少女,面帶淫邪的過去就向一個少女的胸前抓去。
這少女何曾遇到過這般陣仗,平時來紫蘭軒的人隨說不都是什麼好人,但也算是有禮貌,不會像這淫邪少爺一般上來就動手動腳。
她後退一步,避開淫邪少爺的手,抗拒道:「公子,本女子賣藝不賣身。」
「賣藝不賣身?哈哈哈!」聞言,這少爺大笑起來,接着道:「你該不會是新來的吧,在這幽州地界,有誰不知道我李少的名字,你可以打聽打聽我爹是誰,我爹可是烏坦城的城主。你還是從了我吧,保准你下輩子衣食無憂。」
說着,這李少又將手伸了出來。
少女的眼睛隱有淚光,求助似得望着其他人。
而她周圍的人早就離得遠遠的,不敢去看少女的眼神,似乎是聽說過這李少的「大名」。
就在少女想要反抗的時候,紫蘭軒里走出一個人替她解了圍。
「喲!這不是李少爺嗎?我可好久沒見着你了,來來來,快進來,別在外面呆着啊。」
一個五十左右的老鴇走出來熱情的對李少說道。
「哈哈,張媽媽,我這不就來了嗎,我可想死你了。」這李少毫不嫌棄的在老鴇的胸脯上抓了一把,跟着老鴇慢悠悠走進紫蘭軒。
李少「嘩」的一聲張開摺扇,臉色高傲道:「還是原來那個地方。」
老鴇的神情一下子變得有些尷尬起來,「那,那個,李少,要不你換個地方吧,今天那個位置被人包下了。」
李少面色一沉,皺眉道:「今天我好不容易來這薊城,你就這麼不給我面子麼?」
老鴇的額頭上已經浮現出一層細密的汗珠,「不敢,不敢,我怎麼敢不給你李少的面子,只是……」
李少冷聲道:「只是什麼?」
老鴇壓低聲音道:「只是那間房裏的人我實在惹不起,李少爺,我們還是換個位置吧。」
聽到老鴇這麼說,李少的臉色有些難看,心裏沉思着在這幽州地界,他可是最頂級的太子爺,自己何時給過別人面子。
想到這裏,他一把推開老鴇,徑直走上二樓,作為這裏的常客,他對這裏的佈置還是挺熟悉的。
「哎,李少,別去,別去啊,那裏面的人你惹不起啊!」在後面的老鴇一看他的動作就知道他想幹什麼,忙出聲阻止,只是大堂中太過雜亂,李少根本沒有聽見她說什麼。
老鴇在地上狠狠一跺腳嘆了口氣道:「看來我紫蘭軒就要少一個金主了。」
隨後走向紫蘭軒後院,即將發生的事就不是她能處理的了。
……
李少穿過長長的走廊,很快就來到自己平時的專用地方——天字一號房。
李少深吸一口氣,隨即用力,一腳將門踹開。
在包廂內的沙發上坐着兩個年輕人,此時正一臉驚訝的望着他。
李少看這兩人衣着樸素,且臉生的緊,心中頓時瞭然,這兩個定是某個小官的後輩,和自己的身份那是沒法比。
要知道在幽州這個地方也就只有四個城而已,他父親乃是烏坦城城主,是當朝四品官員,也算的是一方權貴。
於是他以一臉高傲的姿態說道:「我是烏坦城城主的兒子,這個地方是我御用的,限你們三秒的時間在我面前消失,否則的話……嘿嘿,傷到你們可不好了。」
一副頤指氣使的樣子,態度相當的囂張,語言相當的惡劣。
仿佛這兩個人這麼做是應該的事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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