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雲將軍隊集結完畢,就等着一聲令下就要進攻西蒙國了,這只是造聲勢。龍霄就帶着一個龐大的車隊,足足有1000輛馬車,馬車上裝載的全是糧食。因為西蒙國只一個廣袤的草原,是沒有糧食種植的,只有成群的牛羊,在西蒙國看來,金銀並不是多麼的值錢,值錢的就是牛羊肉,最好的就是內地的糧食。在西蒙國,普通的老百姓是吃不到糧食的,只能吃牛羊肉,要是吃上糧食,那是貴族的事情,普通的老百姓是可望不可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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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龍霄要去拜見西蒙王,帶去的不是金銀,而是1000萬斤糧食,這在西蒙國來說,區區只有一千萬人,1000萬斤糧食無疑就是重禮了。龍霄見到了西蒙王,就把龍雲寫的文書送上,然後就送上了1000萬斤糧食,西蒙國國王見了就是大喜,龍霄就受到了貴賓級的接待。
西蒙人最善喝酒,也最善馬戰,是一個驍勇善戰的民族,在隋朝建國之前,曾數度入侵內地,燒殺掠奪,但是,他們沒有繼續進攻,只是掠奪一番就回去了,為的就是掠奪糧食。自從隋朝建國之後,西蒙國懾於隋朝的強大,就一度跟隋朝修好,也是懼怕被隋朝的大軍滅了,就一度偃旗息鼓,休養生息。這些年來,雖然不是風調雨順,日子倒也過的去。
今天見龍霄送來了1000大車糧食,自然是高興,對龍霄就有了好感,西蒙王就問龍霄:「龍大人,您送給本王這麼重的厚禮,應該有所求吧?」,龍霄笑道:「當然,我這次來,就是跟西蒙王商議,是不是歸順大隋朝,西蒙王有沒有這個意思?」。西蒙王一聽,心中就明白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看來這1000萬斤糧食也不能白要,要是自己說不行,看來隋朝就要用兵,要是說歸順,也不是不可以,需要試探一下,隋朝給自己多少好處。
西蒙王:「龍大人,您也知道,西蒙國雖然只有1000萬人,可是有十個部落,我是最大的部落,他們尊稱我為西蒙王,我的人口只有300萬,還有700萬,不是直接屬於我管轄,需要跟其他的9個蒙古王商議才是」。龍霄一聽就知道西蒙王是在要好處,不然的話是不會真心歸順的:「西萌王,我看你把其他的9個蒙古王都集結起來,我來勸說怎麼樣?」。
西蒙王就答應了,就派了快馬,沒有幾天的功夫,就把其他的九個蒙古王都請了過來,11個人就開始了商議。龍霄:「你們10個蒙古王都來了,我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要你們歸順大隋,不然的話就會兵臨城下,要是歸順的話,好處還是很多的,你們可以自治,朝廷是不會幹涉你們,每年還會有封賞」。
其中一個蒙古王就問:「有什麼封賞?我覺得糧食最重要,朝廷能供應我們糧食嗎?」,龍霄:「那我問你,你們需要多少糧食?」,西蒙王:「我就說句話把,按照我們人口,每人每年需要100斤,不是問題吧?」。龍霄一聽,每人100斤,那是10億斤糧食,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不過,三哥的軍屯,每年就產量30億斤,就是三哥的軍屯人員,就足足可以提供了,不過,這可不是無償的,需要西蒙人的付出。
龍霄:「10億斤糧食不成問題,你們既然要歸順,也要付出,你們就每年上供黃金100萬兩加上牛羊100萬頭,怎麼樣?」,西蒙王一聽,覺得這筆買賣不錯,黃金來說,整個西蒙國有十幾座金礦,每個部落都有金礦,每個部落折合下來才有10萬兩,這也不是難事,至於100萬頭牛羊更是不在話下了,就是一個部落就有幾千萬頭牛羊,區區100萬頭是沒有問題的。於是,10大部落同意了龍霄的提議,全部歸順大隋朝,前提是每年由大隋提供10億斤糧食。
龍霄不費一兵一卒,只是用了1000萬斤糧食就打開了西蒙國的大門,還跟西蒙國的10大部落簽訂的條約,十大部落集體歸順大隋,龍霄就派特使回去稟告三哥龍雲,龍雲一看條件不錯,雖然每年提供10億斤糧食,可是每年的還有100萬兩黃金,折合白銀就是一億兩,每斤糧食折合錢就是10個銅板的,這可是比內地的糧價要高出10倍了,而且還有100萬有牛羊,足夠自己的200萬人吃肉了,不禁大喜,就上奏朝廷,說自己兵不血刃就收復了西蒙國,就把西蒙國的國書送給了朝廷。皇帝大喜,就封賞龍云為西蒙王,永鎮西疆。
龍霄完成了任務,西蒙國就不是西蒙國了,就成了10個省郡,也不再有西蒙王了,就成了10個郡王。10郡王就邀請龍霄住了下來,慶祝西蒙10大部落歸順,就召開了盛典,具結了10萬人,一塊慶祝。
西蒙人的最著名的慶典就是套馬比賽了,10大部落的郡王,就各自派出了自己的精英小隊,每個郡王派出了10人,就是100人參與比賽,誰最後獲得第一名就是西蒙的巴特,就是勇士的意思。西蒙郡王們就從草原上,圈進來了一批野馬,大約有1000頭,都是沒有經過馴服的,領頭的馬就做頭馬,也是千里挑一的神馬,只要用人套住,就屬於誰,這也是西蒙人最大的榮譽。
比賽開始,進行的很激烈,有不少的西蒙騎士套住了野馬,可是那匹頭馬始終沒有被套住,比賽進行到了白熱化,就是不少的西蒙郡王,都急眼了,不住的下註:「誰要是套住那匹頭馬,我賞100匹良馬」「我賞200匹」「我賞一千匹」,西蒙的騎士都興奮了,可是頭馬依然麼有套住。
龍霄就看不下去了,就對西蒙郡王們說道;「王爺們,你們可是下注5500匹良馬了,看來你們的下注就是我的了」。王爺們有點不信,大家都知道,龍霄只不過是一個特使,並沒有顯露武功,看樣子文文弱弱的,要是套住頭馬就奇怪了,原來的西蒙王,現在的達西部落郡王,是最大的郡王,人口有300萬,手下的牛羊數以億計,自然不在乎1000有良馬,見龍霄自告奮勇,就有些不相信:「龍大人,你要是套住那匹頭馬,我就把我家裏新近弄來的一匹汗血寶馬送給你,不過,前提是你必須降服它」。
龍霄正想需要一匹好馬,見王爺把自己的汗血寶馬都拿出來了,龍霄也是精神一震,大喝一聲就騎上了一匹戰馬,也不用套馬杆,就衝上了前去。龍霄騎着馬就追趕那匹頭馬,雖然追趕不上,可是馬屁在眾人的圈趕之下又跑了回來,龍霄眼看那匹頭馬就要錯過自己的身旁,就一個魚躍翻身,腳下一點就騎上了那匹頭馬。頭馬一看有人騎上自己的身上,就咆哮起來,接連幾個跳躍就想把龍霄甩下來,可是,龍霄死死的抱住了頭馬的脖子,兩腿就家住了馬背,就想鐵鉗一樣鉛住頭馬。頭馬見無法甩掉龍霄,就一路狂奔,就衝出了賽馬場,直奔荒野跑去。
後面的賽馬隊伍見龍霄騎馬奔去,幾個王爺也怕龍霄出事,就命人趕緊追去,無奈頭馬跑的太快,漸漸的就看不見了。龍霄就被頭馬帶着一路狂奔,一直就跑了兩三個時辰,龍霄也不知道跑出去了有多遠,按照龍霄的計算,這匹頭馬的速度起碼也有時速100多公里,兩三個時辰就出去了500多公里了。馬也許是跑累了就慢慢的停了下來,龍霄就下馬一看,就看見馬身上冒出了細細的紅色血液。
龍霄就是一驚,原來這匹頭馬有而是汗血寶馬啊,所有的人都沒有看出來,只道是這匹馬是普通的野馬,沒有想到,龍霄終於馴服了。馴服的汗血寶馬幾十十分溫順的,尤其是汗血寶馬,是最通人性的,只要有人馴服了它,他就會終生溫順,不再有絲毫的反抗,反而會十分的忠誠。汗血寶馬就溫順的蹭蹭龍霄的身子,那意思是很明白,已經認可龍霄這個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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